47 武贵立功

    47 武贵立功 (第3/3页)

立案,轻则族诛,牵连再广一点的话,杀个成千上万人都不是问题。

    “杀不辜一家三人”,指的是类似灭门的恶行,杀人一家三口。

    此三罪,皆为“不道”。如果确定下来,连三岁小孩儿也知,第三氏定被灭族,而像胡/平这样的第三氏门下宾客,也会难逃一死。他跪在地上,口干舌燥,这么冷的天,汗流浃背。

    他嗫嚅地说道:“‘杀不辜一家三人’,第三氏确有此罪,但是不是有妖言、图谶、祝诅上之罪,我不知道。”

    许仲高坐在他的面前,伏下身子,盯着他,低声地慢慢说道:“依律:‘先自告除其罪’。又,‘造意者重惩,从者轻处’。你只是第三氏的一个宾客,不是造意首恶,如果肯自告,荀君必能使你脱罪,而如果不肯自告,……,你觉得你还能活过今晚么?”

    “造意”就是首犯的意思。两汉的律法强调故意和首恶,凡属此类,必从重处罚,而若非首恶,在犯下罪行后如果能“先自告”,也就是自首的话,可以“除其罪”。

    胡/平先在知道“许仲”的名字后,已自知若不好好配合,必无活路,又在狱中被武贵吓了个半死,胆气早无,事到如今,他也不再存侥幸之心,不再抱任何幻想了。

    他瘫在地上楞了半晌,不知不觉想起了荀贞任职亭长、有秩以来的一些作为,孤身登高家之门,折服高素,胆气雄足;越境击贼,尽显其雷霆手段。能做下这两件大事的,又怎么可能是一个懦弱的人呢?又怎么可能是一个受了侮辱不回击、不报复的人呢?

    他悲哀地想道:“第三氏,你们全看错荀贞了!”

    他终於举起了头,说道:“我说,我说。我自告,我自告。”

    ——

    1,亭舍鬼怪。

    “秦汉时期,诸多社会文化现象都笼罩在神秘主义的氛围中。鲁迅先生将这种时代特征称之为‘巫风’、‘鬼道’,他说:‘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

    “在考察这些散发着浓郁神秘气息的现象时,我们注意到,汉代社会流传着许多有关亭中鬼怪的故事。据笔者的统计,仅见於《风俗通义》的就有15则,其他如《搜神记》中有7则,《后汉书》中有3则,《汉武故事》中有1则。”

    挨着颍川不远的汝南郡当时“就流传着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鬼魅杀人故事”,当地人应劭(约153-196)后来在他的书中详细记载了此事:“汝南汝阳西门亭有鬼魅,宾客宿止有死亡,其厉厌者皆亡发失/精。寻问其故,云先时颇已有怪物”。——光和三年是180年,应劭时年二十八岁。

    2,祝诅上。

    “祝诅上”的意思是祈祷鬼神,使降祸於所憎之人。

    3,先自告除其罪。

    依照案例看,并不是所有的自首都能免罪,如果是首恶,有时候也是免不了罪的。

    汉武帝时淮南王谋反,案中的重要人员伍被,尽管“诣吏自告与淮南王谋反”,但是负责审理此案件的张汤却以“(伍)被首为王画反计,罪无赦”为由,将其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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