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纲领性文件

    第41章 纲领性文件 (第3/3页)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膨胀,

    根据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善于开展计划管理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对全市增加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工资实行计划管理(简称人事计划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事计划管理范围:

    一,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增加干部(即录用、聘用干部)均实行计划管理。

    二,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增加工资总额均列入人事计划管理范围。

    人事计划管理工作程序

    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应向市人事局综合计划处申请增人计划指标,经批准后,方可持指标单到相关业务处室办理人员录用和调入手续。

    四、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工资,应向市人事局综合计划处申请增加工资总额计划指标,经批准后,可持审批件到相关部门办理增加工资总额手续。

    五、申请增加人员和工资总额指标,应在市编委办下达机构编制数量和人事计划指标内进行。超编单位,不得申请增加人员和工资总额计划。

    (三)人事计划管理业务分工

    六、企业增加干部,应在市人事局下达的增干计划指标内,持增干计划指标单到市人才中心办理录用干部手续。

    七、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应在申请计划指标后,持计划指标单到市人事局录用调配处处办理考试录用、调入手续。

    八、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工勤人员,应在申请计划指标后,持计划指标单到劳动局就业中心办理招工手续。

    九、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工资总额,应在申请工资总额计划后,办理工资基金审批手续,审批后,到各开户行支取工资。

    十、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分配制度实行“经济效益与分配挂钩”的改革单位,应在工资总额计划内进行。

    凡是超工资总额计划的,必须申请增加工资总额计划,否则,不予审批工资基金,各银行不得支付相关款项。

    十一、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计划,由市人事局综合计划处管理,各县(区)、乡镇(街道)的人事计划,由县(区)人事局管理。各县区实施人事计划,应在市人事局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内进行。

    人事计划调控措施

    企业增加干部,应该在人事计划指标内实施。未经过申请计划指标的,人才中心不得办理录用干部手续。擅自办理的,不得进入年末干部统计报表,将来不具备参加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名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必须申请增人计划指标。凡是擅自增加的人员,市人事局综合计划处不予核定工资基金。

    为了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强化人事综合管理,市人事局将定期、不定期对县(区)人事计划管理工作和市直工资基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十五、本文件具体事项由市场人事局综合计划处解释。

    十六、本文件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锁阳市人事局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