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繁华笙歌

    二十三、繁华笙歌 (第2/3页)

投效李家。

    第二封信说:近日,我发现逸之是她和别人的私生子,弟务必要杀了他,绝不能辱了我王家门第……

    可是自始至终,王宇也没对他如何,这些连分毫都没提。

    王宇对他的爱确确实实出于真心,只是他却……

    “ 叔叔……”

    “谢谢……”

    “对不起……”

    大火已烧到他的衣角,他最后看了一眼天空,心道:阿容,来生再见。

    恰在此时。烟雾缭绕处,恍现出林蓉艳丽的脸庞。

    她和他的世界,总是一分为二:.一半阳光,一半阴影,一半快乐,一半凄凉。

    可是如今,他们终于在一起了……

    漫天火光,她看着火中的他,满目爱恋轻声叫道:“逸之……”

    火光燃红了整片天空,她和他相视而笑……

    火海不远处,站着的是一脸漠然却微微动容的含莎与表情莫测的清歌。

    他们静观着像看着这个世界的另外一片天地,仿佛静静欣赏着亲人知己在火焰中跳舞,而不去做任何动作。

    含莎静静地听着他们在这腐烂而美丽的火里相拥而笑,好像看到他们两个背对背栓在一起,你坠着我,我坠着你,往下沉……

    繁华笙歌落,一场爱恋已是缘尽一如繁华烟光落下的薄凉,一场绚丽的开放已是笙歌开至尽头的荼靡。

    含莎面容沉郁,冷峭道:“为什么,他是你的朋友?!”

    这些事,从王逸之仇恨王宇,林蓉成为女冠,到王逸之谋害王宇,再到王逸之自杀,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清歌一手设计。

    含莎其实在问:清歌,王宇手握兵权会威胁你的江山,但王逸之是你的朋友,且并无出仕之心,你为何要杀他?.

    世上有三种人:一是良心被狗吃了的人,二是良心没被狗吃的人,三是良心连狗都不吃的人。

    清歌这作为实属第三种人。

    清歌看着那漫天火光,依稀听到了火中无力的嘶喊声,他的眼看着不知名的远方,幽幽道:“五年前那一场大火,他的父亲反叛时挟持

    了我娘,以此威胁我投降。”他的语气更加轻忽不定,后来却变为刻骨的恨意道,“晚晴虽迷糊,那时却为了不成器的我,自刎于他父亲的

    紫电剑下;而且我爹的昏迷也和他不无关系,”他转过头从牙缝中挤出声音,“你说,我该不该如此?”

    含莎定定地看着他,心里有几分堵,眸光深邃道:“你的恩怨与我无关。你很残忍,你对她的爱到底有几分算计?”

    清歌眼神渺远,没说话。

    许久,含莎听见清歌温缓道:“我是爱她,却也利用过她……”他一转头,眼神犀利,“你也不差。我想知道,你为何认定我一定会帮

    你?”

    含莎眼神清亮,眼里像是星夜的天空呈现出一派旋涡状,冷着声道:“人最害怕的是自己不知道的东西。最想要的东西是自己得不到东

    西。最想念的是自己已经失去的东西。”她的声音越发冷寂,森寒,“我很荣幸,这三项都占齐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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