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六 章 方杀的剑

    第 六 章 方杀的剑 (第3/3页)

   八腿猫也冲前去,居然准备与方杀一战。

    杜冰鸿凌空飞起,瞬即急落。

    在他胸腹之间,已出现了一道差不多一尺长的血痕。

    他已受伤,而且伤势非轻。

    方杀冷酷无情的脸浮掠过一丝笑意,长剑再度袭击杜冰鸿。

    就算不补这一剑,杜冰鸿已是生死难料。

    倘若再加一剑,雪中雄立刻就得变成雪中尸。

    八腿猫拚命冲前,挥刀疾斩方杀。

    他与杜冰鸿并无深交,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为这老头儿拚命。

    你说,八腿猫是不是一只胡涂猫呢?

    (四)

    现在,谁也不必再怀疑这个白衣人是否就是方杀,他若不是方杀,谁才是方杀?

    海飘并非故意不理会杜冰鸿的死活,而是她根本就没有出手的机会。

    八腿猫轻功奇高,早已比她抢先一步缠着方杀。

    但方杀又岂是八腿猫所缠得住的?

    他甚至不屑用剑来对付八腿猫,他只是用另外一只手轻轻挥动,就在八腿猫的脸上赏了两记火辣辣的耳光。

    这两记耳光打的真还不轻。

    八腿猫连方杀的手掌都没有看见,就已经被打的满天星斗,踉跄后退三四丈之外。

    海飘脸每一变,飞星剑早巳出鞘。

    但她的剑距离方杀甚远。

    而方杀的剑已如闪电般刺向杜冰鸿的眉心。

    这一剑极快,也极狠。

    杜冰鸿睁大眼睛,竟然无从闪避。

    眼看他立时就要死在方杀的剑下,突然一蓬灿烂的星火四处飞溅,“铿”的一声,方杀的长剑竟被一杆枪震开,

    枪无恙。

    剑也无损。

    方杀横剑当胸,他冷然说道:“好枪法!”

    把杜冰鸿从死亡边缘挽救过来的,正是英雄枪郎如铁!

    “好枪法!”

    说完这三个字之后,方杀的人忽然就消失在黑暗里。

    郎如铁没有追赶!

    现在并不是追赶敌人的时候,治疗杜冰鸿的伤势远比其他事重要得多。

    何况郎如铁更知道,方杀虽然走了,但他们迟早还是要再碰头的。

    看见杜冰鸿身上的伤势,八腿猫苦关脸,道:“这个老怪物可真倒霉,这里连大夫都很难找得着。”

    郎如铁把金创药涂在杜冰鸿的伤口上,然后才对八腿猫道:“老尉迟有个老师,你可知道他是谁?”

    八腿猫一呆。

    老尉迟已很老,他居然还有个什么老师?

    他忍不往道:“是活的老师还是死的老师?”

    郎如铁淡淡道:“这个老师若小心保养身体,他最少还可以再活七八十年。”

    八腿猫更是发楞:“老尉迟的老师,现在只怕已差不多一百岁,再活七八十岁,岂非变成了老妖怪?”

    海飘冷笑道:“你才是个大妖怪!”

    八腿猫舌头一伸,讪讪一笑。

    郎如铁道:“只要能找到老尉迟的老师,杜老侠的伤势就绝对不成问题。”

    杜冰鸿瞪着眼:“别……拍老夫马屁,老夫可不是个什么老侠嫩侠!”

    虽然他已身受重伤,居然还是是嘴舌不饶人。

    郎如铁叹了口气,索性连一个字都不说。

    被人视为“拍马屁”,这种滋味相当难受。

    这倒不如拍拍自己的屁股舒服多了。

    夜已深!

    在一座荒凉,已被人废弃了二十年的堡垒内,隐约射出一阵微弱的火光。

    这一座堡垒,本是北武林七大名堡之一的“洞仙堡”,但自从二十年前堡中发生内讧之后,“洞仙堡”中八十余高手,竟然无一生还。

    二十年来,洞仙堡都被废置。

    从来也没有人把它据为已有。

    最主要的原因,是这座堡垒,不时传出鬼哭神号的声音,而且更有不少人进入这座堡垒之后,就永远在人间消失。

    初时在这座堡垒内失踪的,只是附近的村民,他们进入洞仙堡的目的,有些是为了好奇,也有些是为了“寻宝。”

    一直都有人传说,洞仙堡中有不少金银珠宝。

    那正是引起内讧的主要原因。

    但是,自从一批又一批的寻宝者,在这座堡垒相继失踪之后,胆敢进入洞仙堡的人就越来越少了。

    直到八年前,江南十毒教、湘南天王帮,南海天鲸门联合一致,齐闯洞仙堡,结果居然又全数在堡内失踪之后。

    这八年来已没有人敢冒这种危险入洞仙堡。

    洞仙堡在二十年前已在江湖上大有名气。

    到在现在,这一座堡垒虽然已遭废弃,但却名气更大了!

    姑勿论世间上是否真有“鬼怪”,这一回事。

    最少,郎如铁就绝不相信。

    他早已有了这么的打算。

    他准备到堡中闯一闯。

    看看自己是否也会被堡中鬼怪吃掉。

    现在,他距离洞仙堡最少有数百里。

    他已驾驶着一辆马车,载着杜冰鸿回去雪城。

    老尉迟在雪城,老尉迟的师父也在雪城。正当他们匆匆赶回雪城的时候,洞仙堡中又发生了件怪事。

    洞仙堡在这二十年来,一直以闹鬼的传说哄动武林。但就在这一个晚上,居然有十二只鬼闯进了这座闹鬼的堡垒中。

    这十二只鬼的脸孔都很可怕。

    事实是他们的脸绝对不象人,而是象鬼。

    他们都手持一根白色的蜡烛。

    他们的指甲竟然有手指一半那么长短。

    无论谁看见他们,都一定会认为这些绝不是人,而是鬼!

    (五)

    洞仙堡外貌深沉雄伟。

    堡中更是路径迂迥曲折,就像是一个庞大的迷阵。

    任何人来到这里,都难免会有迷路的危险。

    因为堡中的路径,的确是一个奇阵。

    不少人在这些路径上,左转右转,兜来兜去的还是回到原处。

    不懂得阵法窍门的人,当他们走到这里的时候,不必堡中的鬼怪出手,便已注定终身被困在阵中。

    被困在阵中的人也绝不会活的长久,因为他们没有粮食,没有水。

    他们会筋疲力竭而死。

    所以,在这迷阵内,处处可见一堆又一堆的骷髅白骨。

    除了白骨之外,还可以发现许多许多兵器。

    闯堡的人虽然死掉,而且连尸体也已枯化。

    但是他们的兵器仍然没有多大变化。

    他们本是准备大破鬼堡的,可惜他们连鬼影都没有看见,自己就这样变成了鬼。

    这十二只鬼没有被迷阵所困。

    他们一起穿过了三座迷阵,终于来到堡中最雄伟的“聚仙堂”。

    “聚仙堂”本是聚仙之地。

    但现“聚仙堂”却已变成一片鬼域的世界。

    鬼域!

    还有另一个鬼域在苗疆。

    苗疆血雾坡上的千年鬼域,才是最令人毛骨悚然之地。

    在那里,尸骨最少比洞仙堡的迷阵多出一千倍。

    鬼域之王赖隆,就是整个苗疆中最可怕的杀人王!

    聚仙堂内。

    炉火熊熊。

    一个脸色森冷的锦袍人,正独坐在聚仙堂的一张豹皮大椅上。

    他不是鬼,而是人!

    但这人也许比鬼更可怕。

    常言道:“人不犯鬼,鬼不侵人。”

    但这人却会无缘无故的把别人杀害。

    只要他高兴,他就会杀人。

    当他不高兴的时候,杀人更多。

    虽然近年来他已很少出手,但杀人这种事,本就不需要自己亲自去干的。

    借刀杀人,岂非更高明的策略?

    十二只鬼的首领,就是那个右眼已瞎,而且右半脸长满肉瘤的恶鬼。

    他在不久之前,还在百里赌坊屋檐背后,密切注视着郎如铁。

    现在他却又来到洞仙堡之中。

    江湖上的人若知道他已来到了北武林,势必成为哄动江湖的大事。

    因为他就是鬼域之王赖隆!

    秦大官人以主人的身份,接见来自苗疆鬼域的十二只恶鬼。

    赖隆非但右眼已瞎,左手也已断了五根手指。

    但在赖降的左手之上,却是嵌上了一只乌溜溜钢球,在这只钢球上又嵌着一只蓝汪汪的毒钩子。

    赖隆走进聚仙堂中,发现居然没有座椅供他坐下,不由脸色一变。

    “秦帮主,本王不惯站着与别人谈话的。”

    秦大官人淡淡一笑:“本帮主也不惯这样子站着谈话。”

    赖隆“哼”的一声:“倘无椅子可坐,本王告辞。”

    秦大官人仍然坐在豹皮大椅之上,缓缓说道:“大王不必生气,本帮主早已为诸位准备妥当一切。”

    他忽然轻轻鼓击三声。

    聚仙堂两侧,陡地出现了二十四个精壮如牛的大汉。

    他们两人一组,总共拍着十二张椅子出来。

    这十二张椅子,竟然都是用黄金铸成的。

    赖隆目光一亮,脱口道:“好椅!”

    秦大官人:“这些椅子虽然笨重一些,而且坐上去也不见得怎样舒服,但却是本帮主唯一能送给诸位的贺礼”。

    赖隆哈哈大笑,他首先坐在其中一张金椅上,道:“这些椅子价值不菲,却不知道算是什么贺礼?”

    秦大官人道:“凭诸位的武功,不难把郎如铁那小子收拾,难道这还不值得祝贺?”

    赖隆道:“杀郎如铁只对秦帮主有利,却如何会变成向咱们祝贺?”

    秦大官人叹息一声:“大王此言差矣,鬼域高手如云,本已威震天下,倘若连郎如铁都败在诸位手下,将来鬼域高手在中原武林的地位,自然更是大大的提高,难道还不值得祝贺?”

    这一番道理似是而非,但赖隆居然听得眉开跟笑。

    可惜他的尊容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他越是开怀,容貌却反而更是难看几份。

    他也老实不客气:“既然秦帮主如此看重鬼域杀手,本王恭敬不如从命,先把这十二张金椅收下。”

    秦大官人说:“各位只要把郎如铁置诸死地,金银财帛,本帮主绝不吝啬。”

    赖隆大悦,道:“好,果然不愧中原第一大帮帮主风范,本王算是服了你,至予姓郎的一条小命,包在本王身上!”

    秦大官人莞尔一笑。

    他现在的心情愉快多了。

    又下雪了。

    对缪决来说,下雪天最好的享受,是一壶酒,再加两斤又香文烂的拘肉。

    他的酒量不大,一壶已够。

    他的酒壶装的酒也不多,最少他认为这壶手实在太细小。

    他的酒壶可装酒二十斤。

    二十斤竹叶青灌下肚子的滋味如何,很少人敢去领教。

    但缪决却认为这是人生莫大的享受。

    他不喜欢醉酒。

    他觉得为了喝酒而要呕吐,那是世间上最不划算的事。

    自从他在十年前,因为喝二十三斤酒而醉倒之后,他以后就再也不敢把超过二十斤的酒灌进自己的肚子里。

    这是他喝酒的原则。

    他吃狗肉也有原则。

    两斤下肚,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超过两斤,肠胃吃不消,也是莫大的受罪。

    吃喝是人生最大的享受。

    若把享受变为受罪,那实在是比笨驴还笨八百倍。

    笨事,缪决不干。

    所以,他是个很不笨的人。

    但不笨的人是否一定就是聪明?

    这又绝不一定。

    有时候这个不笨的人,他所干出来的事,就连他肚子里的蛔虫都觉得很笨!

    缪决并不是个大夫。

    最少他从来都不承认自己是个大夫。

    大夫的职责,是替别人治病。

    虽然他的医术非常了得,就算用上“再世华陀”这四个字来形容他,也绝对没有人会觉得太过份。

    但他的确不像个大夫。

    因为他不喜欢替别人治病,他只喜欢替自己治病。

    他并不常病。

    但他却会多次令自己生病,然后又自己替自己治病。

    每一次他都“妙手回春”,甚至有时侯连老尉迟都认为他真的要病死,结果三几天后,他又活跳跳的对老尉道:“为师已痊愈啦!”

    老尉迟在六十五岁之前,还没有拜过任何人为师父。

    他的武功是家学渊源,所以他的父亲也就是他的师父。

    但父亲毕竟还是父亲,而不是师父。

    直到六十五岁那年,他居然拜了缪决为师。

    缪决并不老,他的年纪还不及老尉迟的一半。

    老尉迟拜他为师,是为了一项打赌。

    他打赌缪决一定会中毒而死,因为缪决为试一试自己的药方是否具有解百毒的灵效,居然去找蜀中唐门的夺魂书生百毒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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