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好报
第一百三十七章 好报 (第2/3页)
辨手段。
买主儿真要想弄份证明材料,只需自己来个萝卜章的障眼法就行。
至于收了钱的房主,当然也是不会真去较真,还要什么换来的房子的。
而其次呢,当时的法律也不健全。
完全缺乏相关的管理政策,根本没法对涉案当事人作出处罚。
即使查出来是假,抓住现行了,也不能怎么样。
这压根儿就属于“无风险犯罪”。
实话实说,被识破发现的不足万一,顶多就是批判教育的过。
其余的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了。
而且造成事实之后,永远也不会有人追究。
因为真正的相关政策出台是九十年代初期的事儿。
等到了那会儿,之前出的这种事儿已经太多了。
那不合法也变成合法了,这就叫尊重既定事实。
想想看,现在由深知其中门道的洪衍武亲自来这件的事儿,那不就手到擒来,跟玩儿似的嘛。
别的不说,就说找房源,这事儿就是难者不会,会者不难。
别看各区都有房屋交换服务站,那是专门进行换房信息交流的地方。
可一般人去了,往往只能看见表面的浮水,看不见水下的瓤儿。
因为如果真心着急换房的主儿,到了服务站,肯定就心无旁骛,直接进去按要求索房源了。
那里面登记的,根本不会有想出卖的房源。
要找这样的房子,还必须得通过特殊渠道才行。
什么特殊渠道?
服务站门口招贴栏上的个人留言呗。
洪衍武独爱那种只写自己房屋条件,不提什么交换房屋条件,只留了联系电话和“有意面谈”的留言。
于是乎,还没两天呢,他就给边建功在附近弄下来两套房源来。
要说这两套房子的条件其实差不多。
都是六七十平米的二类房,还都是坐北朝南的三居室。
不过楼层有点区别,一个五楼,一个三楼。
还有就是地点远近不同。
五楼的在樱桃园路口,离福儒里公交车一站地的距离,是五四一厂的职工楼。
三楼的远点儿,都到了“玄武艺园”那边了,是区政府的职工楼。
所以到底想要哪套房,还得边建功和他女朋友一起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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