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横死的盗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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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横死的盗墓者 (第1/3页)

    盗墓者,自古以来很多都惨遭横死、不得善终,有些还连累到子孙后代一块遭殃。可见干这种伤天害理逆人伦的事情是会遭报应的。《易·坤·文言》(“上经”第二卦)里所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此句意思很明了,积德行善之家,恩泽及于子孙,积恶行坏事之家必遭报应、殃及子孙,也就是俗称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报应,应该是古代民间对盗墓者最为厉害的惩罚方式。而在现实当中,我身边也发生了一件活生生的例子。这不是空穴来风,也不是胡说八道,若先看过以下几个故事,可能大家对我所说事件的真实性就会少了很多的的疑虑。

    在中国古代盗墓传说中,这样的报应与“死复生”、“僵尸”一样,在民间广泛流传。关于古代盗墓者的报应也有很多活生生的事例。

    报应之一:“好发冢”广川王左足生疮《搜神记》(卷15)里记录了一个广川王盗墓故事:“汉广川王好发冢。发栾书冢,其棺柩盟器,悉毁烂无余;唯有一白狐,见人惊走;左右逐之,不得,戟伤其左足。是夕,王梦一丈夫,须眉尽白,来谓王曰:‘何故伤吾左足?’乃以杖叩王左足。王觉,肿痛,即生疮,至死不差。”

    这个广川王叫刘去(亦称“刘去疾”),为汉武帝刘彻之兄刘越的孙子。刘去盗墓时将墓中跑出的一白狐狸左足弄伤了,结果当晚回家就觉得自己的左脚不对劲,红肿了起来,生了烂疮,结果终生不愈。刘去“好聚无赖少年,游猎毕弋无度,国内冢藏,一皆发掘。”盗墓后患上了烂疮之恶疾,合了民间的所谓“报应”一说。在报应现象中,得病生疮还是轻的,厉害的当是不得活。

    报应现象二:意外伤害好奇掘墓的温放之“坠马而卒”

    刘义庆是南朝宋人,其所处时代盗墓现象频发,而类似的记录作品亦多。《异苑》即为同一时期的刘敬叔编撰。这也是一部类似于《搜神记》、《太平广记》的志怪类奇书。书中第七卷专门记录了与盗墓有关的逸闻趣事。

    其中“温放之开冢”条——

    “苍梧王士燮,汉末死于交趾,遂葬南境,而墓常蒙雾,灵异不恒。屡经离乱,不复发掘。晋兴宁中,太原温放之为刺史,躬乘骑往开之,还即坠马而卒。”

    王士燮的坟墓有怪异的现象,墓上常会有雾罩着,盗墓者不敢盗。时为刺史的温放之不信邪,偏偏要掘开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鬼怪。结果在回来的路上,从马上跌下来,活活摔死了。温放之的死应该是一种意外“交通事故”,可能仅是一种巧合,但与“报应”附会到一块就怕人了。

    接下来,就是我们那里曾经发生过的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盗墓者我姑且叫他李三,他大概30岁左右,干盗墓这个行当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之前一直没有出过什么大事情。可那一次,却直接丢了性命。

    李三,干盗墓是自己出家,没有师傅也无门派,之所以会选择干这个完全是因为平日好逸恶劳又不学无术,于是把挣钱的邪恶念头打到了死人身上。

    从十五六岁因为一次掘墓而挖出10快大洋也就是银元开始他便尝到了盗墓的甜头,一发不可收拾。

    不用种田劳作,不用风吹日晒,只需要几铲几锹便能从死人棺材里掏出点值钱的宝贝,这是多么轻松地一件事情。

    除了传到别人耳朵里不好,加之夜深时候看见蛆虫蠹蚁在腐烂的尸体上爬动的情形的确有些渗人以外,其他的便只是很轻松的就能获得不义之财了,有时候说不定从棺材中还能找到值钱的大宝贝。

    比如陪葬的黄金首饰、玉器之类,每每掏到好东西,几十天的饭钱酒钱就不用愁了,没事还可以小赌几把。

    就这样李三走上了盗墓的不归路,十几年不知道干了多少丧尽天良的事情。不管老坟新坟,只要里头埋的有人,哪怕任何陪葬品没有,只要入了他的眼,李三便要去掏掏看。

    刚开始那会,因为胆小怕被人骂二来年轻又是刚上道也怕被人抓住了告到乡上派出所去,他便只在月黑风高的晚上作案,或者不容易被发现的阴雨天作案。

    在农村,我们那里都是土葬,不像现在的城市都有专门的公墓群,死了人都是埋在一些荒山野外的偏僻之处,有些人家有祖坟的也会下葬到祖坟里。

    不过,不管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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