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奖励制度”

    “第三章·奖励制度” (第2/3页)

国的各个国家垄断企业,诞生之初确实对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企业绝大部分都成为了国家发展的包袱。

    若不是后来有一位伟大的‘设计师’,用一种学自敌人的方法,改变了这个国家的经济现状;迟早一天,白峰深爱着的祖国,会被这些暮气沉沉、机构臃肿的垄断企业给活活拖死!

    前车之鉴就在眼前,白峰又怎么可能会主动扶持格林商会成为垄断商会呢?良好的经济发展趋势,是建立在公平的商业竞争基础上的;而这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就是总督府需要营造的。

    不过,要是总督府方面不对出资最多的格林商会予以官方奖励的话,难免会打击捐献商会的积极性;既然多捐少捐都是一个待遇,那以后还有哪个商会愿意做捐献最多的领头羊?

    再三思索之后,白峰决定让维普撒尼以总督府的名义,对捐献资金最多的格林商会予以特殊的奖励;即,格林商会可以在免交押金的前提下,租借最多三艘隶属于总督府的商船或者运输船。

    这样的奖励,对所有正在积极开拓海外贸易的商会来说,都是一个令他们无法拒绝的诱惑;尤其是流动资金锐减的格林商会,总督府的奖励于他们而言,简直就是在扶持他们做大做强!

    在其他商会,拼死拼活只能租借一艘商船或者运输船的时候,他们格林商会已经能以免押金的形式租借到三艘商船或者运输船;这中间的差距,用天壤之别来形容都不为过!

    因为不需要付出押金就能租借到三艘总督府官方船舶的格林商会,不仅有比其他商会更多的船舶参与海外贸易,还能用原本应该缴纳给总督府的押金,扩大自己家商会的贸易量。

    更多的商船和运输船,代表着更多的运货量;更多的流动资金,则代表着格林商会能从陆奥国购买更多的商品;如此一来,格林商会的海外贸易发展速度,最少要比其他商会快三倍以上!

    为避免得到总督府特殊奖励的格林商会,发展成为罗马城实质上的垄断商会;紧接着奖励公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