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三章 驿道之便

    第三百八十三章 驿道之便 (第2/3页)

,一般人不能上道行走,驿道上有专门的清洁和护理的百姓和民夫,还有驿站派出的巡查线路的驿站守备兵马,一旦发现破坏驿站的行为,当下抵抗的格杀勿论,被抓住的,送到当地的工部衙门接受审讯,然后交给监察部官员审讯,定罪,定罪以后,死刑犯一律送进当地的俘虏营改造,公文送到中枢监察部备案。

    一般的违反规则上道的百姓或者军兵,罚款1华夏元到200华夏元,同时送到当地的驿站清洁维护的部门去义务劳动一到七天。

    有这样严厉的制度,从很大程度上杜绝了大部分人的恶意破坏或者无意冲撞驿站驿马,传令兵,以及情报人员的行为,为华夏军的政令通达四方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驿站这些都是免费的,由公款拨款三分之二支出,其他的由驿站送信这个功能产生的收入支付,地方上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在驿道上设卡收费。

    当然这些并不能保证驿站的收支平衡,所以他们里面清洁维护部门所使用的都是低工资的附近的百姓,由民兵,部队退下来的士兵担当管理人员,同时把一些俘虏营里面表现好的,快要刑满出狱的人员送到这里来让他们在这个部门改造,一般都是最后一年,表现老实的人员,审查没有反对华夏军的历史,只是由于被迫,或者胁从对抗华夏军的俘虏才能来到这里来,而且这些俘虏大都是想要成为华夏军领地上的百姓的人员。

    从中枢金华府到海边,过海,到达宝中市,唐殿风的防区传达消息,最慢的也就七天,最快的也就三天多一些,到达广州府的时间也不过是四天时间,也就是说政令在路上走的时间最长不过七天,华夏军的行政效率大概在八天左右。

    这已经是很快的速度了。

    驿道旁边隔着一道绿化带,一道通水壕沟,是大道,华夏军修道路都是用俘虏干活,所以成本上可以说是很低很低的,几乎没有动用多少财政资金,地方上一道道的传递解决,只需要提供给住宿的地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