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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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寻找那一个身影
它隐藏在红尘之中
在桃花乍开的三月
梦想如花瓣纷纷凋落
可你何须悲伤
青草在阳光里微笑
春天依旧跳着华美的舞步
不必留恋那一种温柔
那一段刻骨铭心
当爱远去
何须回头
在旧时的路上
梦和回忆一并消失
没有行踪
1
我知道这个会议对于我非常重要,但是刚才在会上发言的时候,我依然走神了。幸好冯秘书及时提醒了我,使我没有犯什么错误。
开完会,我就急忙往家里赶去。丽儿等着我。路过花店的时候,我买了一束香水百合,这是丽儿最喜欢的花。
其实我是不喜欢买花和送花的。
我喜欢花开在枝头。
丽儿是第一个让我送花的女人。
也是唯一一个我愿意送花的女人。
到了家门口,我习惯性地抬起手准备敲门,但是想了想,我还是掏出钥匙自己打开了门。客厅空荡荡的。沙发上的靠垫也东倒西歪杂乱无章,餐厅的桌子上,那杯牛奶依然是满的,看来丽儿还沉浸在悲痛之中,她水米未进已经三天了。
这正是我今天会议上走神的原因。
丽儿的脸色憔悴得真让人心疼,心是真的会痛的,就像一把剑,穿胸而过。她斜躺在床上,双眼紧闭,面色蜡黄。就像一朵正在凋谢的花儿。我甚至听到了花瓣枯萎的声音。
我走上前,摸了摸她的脸庞,她轻轻动了一下,仅仅一下而已。然后,世界就再次陷入沉睡之中。
她的长长的睫毛覆盖着眼睑。即使是如此憔悴,可她依然是个美人儿。叫人心疼的美人儿。
我点起一支香烟,看着沉睡的面庞在袅袅的烟雾中逐渐恍惚。那束香水百合也在烟雾里恍然若梦。
我知道丽儿失恋了。不过那个男人不是我。
2
丽儿和洛君是在一次很偶然的同学聚会上重逢的,
在所有的高中同学里,洛君是混得最好的,现在是深圳一公司的老总。想当年这小子瘦小瘦小像个跳蚤,如今看上去竟然也称得上一表人才了。还是钱***好。当年他读书时是班上数一数二的人物,当然是倒数一和二了。而且倒数第二的机会也不多,就是那么几次,那个倒数第一的缺考了。
就这么一个人物,居然就敢打丽儿的主意。丽儿是学校出名的校花。十六岁的丽儿出落得就像一朵清香扑鼻的梅花。
可谁都知道,丽儿和我是最铁的。
想追丽儿的男生多得不得了。大半都是成绩比较差家境比较好的。那些来自农村刻苦用功的男生即使喜欢丽儿,顶多也就是帮丽儿做做清洁卫生什么的。
所以我一时之间成为男生们巴结讨好的对象。我的零食总是多得吃不完。当然我不太喜欢吃零食。我一般把零食留给丽儿吃。可是丽儿听说这些零食是那些追她的男生买的之后,死活也不愿意吃。仿佛吃了那些零食,就得答应别人的求爱一样。
我最喜欢丽儿的就是这一点。
我像个保护神一样的保护丽儿。不让任何男生接近她。虽然我零食照吃,好话照听。
一般的男生在送了几次零食之后,发现没有什么指望,就打退堂鼓了。
而洛君,就是脸皮最后的一个。一直到我们高中毕业,也没有死过心。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不到黄河不死心。到了黄河也不死心。
也许就是这么一种执着的精神和脸皮超厚的特质,成就了他今天的老板地位。
在那次同学聚会上,我们都见到了洛君的老婆,一个珠光宝气的女人,也许那厮是想把老婆带来同学面前显摆显摆的。借此一雪当年总是倒数一二的耻辱。可是他的这个如意算盘还是落空了。无论到哪里,丽儿总是最吸引人的。就象百花园里一朵清傲的红梅。
我看到那厮看着丽儿的双眼放光。尽管他的老婆就在身旁。他丝毫也没有要掩饰的意思。
3
发现丽儿偷偷和洛君会面,是我一次偶然到超市购物时。我下班给丽儿打电话。丽儿说想去逛逛衣服。我漫不经心地步行去那家我常去的购物中心,路过一家咖啡厅,我眼角的余光发现一个非常熟悉的身影,不管在哪里,只要丽儿在,即使不用眼睛,我都能感觉到她的存在。我的感觉总是非常的准确。从未有过一次的错误。
我相信我的感觉。
我顺着眼角的余光看过去。“巴山夜雨”几个大字印入眼帘,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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