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的知识
海盗的知识 (第1/3页)
海盗一词在英文中的三种说法:
PIRATE(海盗)
“PIRATE”的基本意思是指海上抢劫者。而“PIRACY”则是指在海军部的司法权以内的海上掠夺。由政府授意、组织的“官方海
盗”。
《四海霸主》(Corsairs)《公海贸易战》(Ship)
CORSAIR(回教徒海盗)
这个词被用来指在地中海进行劫掠的海盗或私略者。他们中最著名的是从北非来的蛮族(欧洲人称伊斯兰教徒野蛮人)海盗。他们
的政府授权他们以便攻击基督国家的海上运送。
名声略逊的是由圣约翰骑士领导,不断与土耳其人争斗的马尔他海盗。起初他们的热情由宗教来推动,但是后来海上掠夺成了真
正目的。
PRIVATEER(私掠者)
“PRIVATEER”既可以指武装的船只(武装民船),又可以指它的首领(私掠者)或它的船员。私掠者与海盗之间的主要的差别是
:私掠者得到政府的命令及授权来俘获敌对民族的商船。
来自政府或是商会的信件公文是国际通用的。战时各国常采用武装民船来攻击敌对船只,因为这样既省下了造船费,又保存了正
规海军的实力。
私掠许可证——在战争期间授权私人驾驶武装民船来攻击,俘获,和抢劫敌国商船的正式公文。
一封私掠许可证的原始功能是将私人犯的错误合法化。听起来匪夷所思,真是强盗的逻辑。例如,一个荷兰商人的货物在德国被
偷,而他不能通过合法或外交的手段来获得对于他的损失的补偿,他就能得到一封荷兰政府授权的私掠许可证。这样的许可证允许他
俘获德国商船来弥补他的损失。自打18世纪初它就不再被用来做这样的事。私掠许可证的功能已经发生了变化。现在政府使用这些许
可证作为国家工具来加强海军。这就使得本国在不增加预算的情况下,凭空多出一支能攻击敌国商船的海上力量。按规定,被俘获的
船只必须被带往海军部,以确认它们是合法的猎物,而非中立国家的财产。
私掠者在国家的法律之下执行命令。私掠许可证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哪些国家的船只能被合法地俘获。如果船长不幸抢夺了其它国
家的船只,那么将要付出的代价无疑是极大的。
当然,许可证并不完全给私掠者提供安全保障。当私掠者与他的武装民船被敌对国家俘获时,往往他们会被作为海盗,迅速处死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交战两国缔结和平协议,而私掠者不知道这消息,继续攻击现在是友邦的船只的话,他也将被捕。有时侯,私
掠者离陆地时间太长,这样一来当他返回大陆时他只听到和平条约的消息。
私掠许可证的使用在1856年终止。当时许多国家在巴黎签订了声明。美国以及若干另外的国家较迟签订该国际条约。美国那时候
十分依靠私掠者来壮大他们的海上力量,因为他们缺少强大的海军。
海盗旗
骷髅旗——也就是一个骷髅加上两根交叉骨头的旗帜绝对是海盗的标志。虽然来源已不可考,但很多人认为这个词其实是来自法
语单词JOLI,“非常红”的意思。从前的海盗们用这个词来描述船桅上高高飘扬的血色旗帜。不管它源自何处,骷髅旗的作用是没有
争议的——将恐惧之箭深深射入海上猎物的心底。以前的海盗在平时使用称为“假色”的任意国国旗,而战时则升起“真色”——骷
髅旗,来联络,以及恐吓那些牺牲品。
在18世纪时,第一面海盗旗由艾曼纽·韦恩船长在加勒比海升起。多数情况下,海盗在追逐猎物时,升起白色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