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述

    自述 (第2/2页)

雪鸣的混蛋,只利用不是朋友的人。沈天喜欢和她混在一起,或许也让她身上那种特殊的情感深深吸引。

    蓝萱,温柔体贴就像冬日的温泉,她是我们四个之中言语最少的,有时候就像一种空气,只是少了她,就会像是少了呼吸的氧气一样,少了一种提醒,一种体贴,一种关切。认识了她,我才知道什么叫做,生下来就是一个女人,这种女人,温柔体贴,声线撩人。不像盛雪鸣那种妖精一样的勾魂夺魄,不像沈天那种贵族公主气质,但我担保,她一定会是那些乖乖仔,成功男士争相追求的老婆。

    我们,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一个学校。从初中到高中,都是在学校里叱咤风云的人物,因为我们是一支乐队,我是吉他手,蓝萱是键盘手,盛月鸣是贝司手,沈天,是鼓手。

    我们热爱音乐,一有时间,便在音乐室里孜孜不倦地排练,我们之间,有太多太多的故事,抽象点来说,就像是青春的一段弹奏得断续的乐谱。那种琴弦在指尖跳动的感受就像是人生,一点点沙哑,一点点痛楚,我们每个人都很特别,每个人都喜欢一种特殊的颜色,我喜欢黑白,于是我的吉他是黑白色的,盛雪鸣喜欢红色,于是她的贝司是鲜艳的红色,蓝萱喜欢白色,所以每次演出,键盘的左边总是插上一枝白色的玫瑰,我们都觉得青春就是一种不规则的曲调,所以我们的乐队名称叫不规则。还有沈天,这个我最喜欢的女孩,她喜欢蓝色,所以她的鼓,是蓝色。

    别人说,十八岁是花季,我却认为,十八岁之前才是花季,因为十八岁之前的世界,单纯美好,至少朋友之间是最真切的,没有任何其他的杂质,十八岁以后的世界,是浅尝艰辛,明白险恶的过程,首先,是埋首书海,在高中这个很多大人都认为是代表纯净美好的学府里在书堆中艰辛地前进,然而,是被爱情的颜色浑浊自己的眼睛,最后,知道除却那些曾经的友谊和亲人的关切,再没有什么是值得珍贵和怀念。我庆幸的是,我始终拥有她们,这样的一群挚友,陪伴我走过十个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