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回 五刑并下强治诸侯

    第一百七十六回 五刑并下强治诸侯 (第2/3页)

是事实存在,既然这样,长治则久安,治世之长久,那就需锲而不舍,自始没有尽头,从长远考虑,制定一部子孙后代之法,这就是穆王的立法初衷。

    一代一法,这个说法也未必全对,要看立法的本质,是否为了王者一家之统治,还是为了治理天下与从hé ping大局的仁爱的恻隐之心的出发角度来看。就如,天下百姓不可以没有粮食吃,天下百姓不可以没有衣服穿,天下百姓不可不受教育,于是,立法的出发点就得考虑是否要分给他们田地,以种庄稼,是否分给他们土地,来植桑种麻,是否要建立学校让他们接受教育。得考虑天下的福得让天下人共享,不能让某一个人享受,不能让一群显赫之人来享受,一个人扰乱公共秩序,得有法制止,一群人闹事,得有办法控制局面,一个部落起兵造反,得有能力平定叛乱。一个大夫搞特权,得有明文规定的标准条例可依,一群枭雄要害天下人,得有条文来处置他,诸如此类从大众性公益性考虑来立法,这就是立法的本质。而不是为了个人私权的膨胀,不是为权贵者对私产的更好扩展,更不是为了诸侯私利野心的称雄争霸,而是要遏制这些不公不正不义的现象,还社会一个太平天下,这样的法典,才是穆王需要的。

    之所以要试行,就是要看这部《吕刑》的公信力如何。《吕刑》试行一年多,效果不错,穆王最关心的是小案的处理,那是一个黑洞,大案要案,由下而上,三审制度化,然后还要最终由王上审核,而小案也就在诸侯君哪里就结案了。

    穆王四十八年,春,穆王心血来潮,要司寇拿几份诸侯君断的小案一阅。吕候将岐山岐阳阳伯父审理的一个小案全宗交给了穆王,案宗里说,岐阳故都一个牧牛的下士小官,诬告上级中士牛人的案件,阳伯父最终判定,“案件经查实,牧牛诬告上级牛人,犯诬告罪成立,按照《吕刑》试行条款,判处牧牛下士鞭打一千下,黥面,免职,永不得录用。若交金铜三百斤,可免打五百刑鞭。”下士牧牛,上交三百斤铜,免了五百刑鞭,最后按照五百鞭抽打执行,并结了案宗,存档。

    穆王看了这个完整的卷宗之后对司寇说:“阳伯父断案比较严格按照法典诉讼程序,结案书也记录的很明细,很好,就按照阳伯断案为标准,这样下去,民间矛盾,诸侯间的矛盾,大夫间的矛盾就可用法典来化解了,也就不在常常用战争来解决问题了。”

    “臣很欣慰,天下冤案少了,冤屈也就有地方可以申诉了。”司寇吕说道。

    《吕刑》试行三年,之后,穆王五十一年,《吕刑》正式颁布,穆王作册命簋,制鼎铭文《吕刑》。内容略。

    《吕刑》刚正式颁布不到一年,犬戎作乱,穆王年纪已大,今年七十九岁,不能亲征,穆王令京伯退出西部军营,由毛公斑、共公利和逄(pang)公周三位老臣接管西部三军军事权,率师讨伐犬戎义渠国。

    王子辟方请求参战,穆王问道:“你是勇武做将军,还是智谋当军师?”

    “父王,儿臣担任军师,通过十年的军营生涯,儿臣已经学习了《语种兵法》,《六韬》,还有岛礁的《易经二十八兵法》,以及《司马治军》,对战法战术谋略,已经熟记于心,父王放心。”辟方说道。

    “可朕怎么听说,你和京伯以及密康公三人治军,虽然严厉,可对于与犬戎边境问题老是不公,偏袒于京伯和密国,这对犬戎义渠国很是不公,导致今天这个局面,是否有此事?”穆王问。

    “父王,却有此事,密国、岐阳、豳国,周国,散国,五国联合抗戎,义渠戎国之大,远超五国之地总和,国大必霸,这是劣根性道理,犬戎强势,这也是事实,免不了说话做事底气硬朗,而五国联合,也绝不相让,又加有王师三军屯兵于义渠国边境,京伯又是统领三军大帅,京国公子又在义渠北方驻守边疆,底气也是很足,有朝廷作为后盾,加上儿臣是他女胥,这局面难免就会有摩擦。儿臣想,要解决这个问题,除非将京国迁出古都,这样可以缓解西北局势,缓解一下和义渠的的关系。”辟方回道。

    “这事得征求一下太子和司马寿的意见,他们是管这个的,传太子前来。”穆王吩咐道。

    应传,太子来到路内宫。

    “儿臣拜见父王。”太子伊扈说道。

    “平身。”穆王说道。

    “参见太子殿下。”辟方施礼道。

    “弟弟免礼。”太子伊扈回礼说。

    “父王召你来,是辟方建议将京伯迁出古都,你的看法如何?”穆王问。

    “父王,将京伯一国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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