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回 湖地之争酿命案,吴棠大人难公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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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回 湖地之争酿命案,吴棠大人难公断 (第1/3页)

    

    在徐州铜山、沛县交界处,毗连微山湖边际,因湖地干涸,露出湖地百余里,土地肥饶,膏腴沃美,最适宜种植稻麦,真可谓是人间宝地。在咸丰五年间,此乃因黄河决口汛漫所致,山东曹州府一带皆受灾害。先有难民唐守忠率领自己的亲属朋友多人,迁徙来至此地,开垦耕种,时间一久,便有数万人闻风聚集而来,人们为方便管理,便自发分族筑寨自卫,而以湖团命名,打算久居。

    当时徐州知府派官吏到湖团进行驱赶,与开垦荒地的湖民发生冲突,最后湖民赢得了胜利,官府派员协助湖民对湖地进行丈量,然后将湖地分为三等,按不同等级向官府纳租充饷。因为湖地皆为冲积淤集所形成,所以土质异常肥沃,又连续遇上好年景,风调雨顺,人寿年丰,湖民便渐渐富饶起来。

    最初的时候,铜、沛居民为避河患,皆迁徙他处,听说河水退去,也是故土难离的思想驱使,便三三两两、成群结队陆续又回归故地,但见昔日被河水冲垮的淤地,皆被外来之人开垦为良田,进行耕种。于是,土地原先的主人与现在的耕种者便发生争斗,官司一度打到徐州府城,年年争讼不断。老居民说:“我们世代在此耕种、生活,土地自然应归我们所有,新到湖民应当将土地归还给我们。”新居民则说:“天老爷发怒,使黄河决口,将地面上的人、物皆涤荡一空,否则你们为何要逃往他乡?原先的土地早已荡然无存,土地是我们重新开垦,自然应归我们所有。”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地方官吏也迟迟不能给出公断。相持经年,累累酿成命案。漕运总督吴棠多次上疏朝廷,奉旨查办,也终未得到结果。

    湖民对地方官吏十分气愤,要自己寻求一条解决的途径,于是,有人与任柱赖文光暗约,正好蓝旗捻军进抵沛县,便将任柱、赖文光迎接至湖团内,以壮声势。老胡民与新湖民本因土地纠葛结下仇怨,此时更以新湖民暗中勾结“捻匪”,将新湖民告上公堂。

    与此同时,新湖民唐守忠父子与老湖民发生争斗,双方大打出手,唐守忠父子被人殴打致死,圩中房屋也被烧成灰烬,湖民仍以叛逆相视,喋喋诅咒,骂个不停。吴棠虑其土客相争,若不为其解除仇恨,必然会每日争闹械斗,而湖团内良莠更加难以分辨,也必然会被任柱、赖文光所乘。

    事有凑巧,适遇僧格林沁赴河南围剿张洛行捻军,临时在徐州小憩,遂信手写就一书,向清廷疏言道:“湖团一事,与剿捻大有关系。臣拟将通捻之团民酌量惩办,其余数万人全数资遣回籍。现经两次派员前往山东郓城、巨野等处,察看该团民原籍尚足安置否?如可,则遣之归去。在沛县可免去占产之争讼,在徐州亦无招捻之窝薮。臣再将资遣事宜,专疏奏办。而臣之赴豫,则需稍迟。如其不可安插,臣亦不勉强驱遣。在徐、沛不无后患,而臣之赴豫可以稍速。”

    疏既上,即将京控湖团之王献华等逐一研究,分别良莠,定其去留,仍饬提督刘松山率师五千前往弹压,并酌办善后事宜。

    任柱和赖文光目睹此结果,大为不满。任柱对赖文光说:“官府借整饬湖团为名,而行打压湖民之实,其结果就是将我捻军逼出湖团之外,尊王你看我们应怎么应对才好?”

    赖文光说:“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水来土掩,兵来将挡。我看咱们不如趁机出击,‘打’僧格林沁一个措手不及!“

    任柱问道:“怎么个‘打’法,请尊王详细说来听听。”

    赖文光说道:“我意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二人一拍即合。

    那么,何谓湖团呢?原来,因为连降大雨,黄河发生水患,山东曹州一带成为汪洋一片,有大批农民失去家园,不得不撇家舍业,离开故土,一路乞讨,来到这铜、沛交界之处,人们见湖地肥沃,无人耕种,便将大片沃土湖地犁靶耕种,后来逃难贫民愈集愈多,便在湖地建立起新家园,形成规模。湖民们为便于管理,便自发组织起来,成立为团,因谓之为“湖团”。人们将这些新迁徙而来的人称作团民。该地濒临微山、昭阳两湖西岸,南迄江苏铜山,北跨山东鱼台全境,绵延二百余里,宽亦有三四十里至二三十里不等。

    在鱼台境内的湖团有两个:一曰魏团,一曰任团。而在铜山、沛县的湖团共有八个:曰唐团、北王团、北赵团;曰南王团、南赵团;曰于团、睢团、侯团,均以领头人的姓名为团名。也有小的变化,如昔日之侯团,今亦归属刁团也。鱼台境内的两团,由山东境内迁徙来的湖民居东境,人数寡而垦地少,一经官府为之处置,渐渐便息事宁人,相安无事了。惟有铜、沛境内的八团,人数众多,垦地也多,彼此反复构讼,几乎酿成不可调解之仇。

    八团之人分作甲、乙两批,反复到徐州吴棠官府中去告状。甲团哭诉说:“禀大清官吴大老爷,在咸丰元年的夏天,天降大水,数旬不止,黄河漫堤,决堤于丰工下游,沛县等属正当其冲,黄水滔滔,犹如洪水猛兽,立即将我等先人淹毙,真是哭天不灵,呼地不应,少数人赖皇天保佑,死里逃生,方才繁衍生息至今。若不是老天有眼,哪有小人等的活命?此湖地本就是我们的属地,现被外来流民掠夺,望大人公断,令他们归还给我们!”

    听完甲团的哭诉,乙团亦哭诉道:“这微山、昭阳的湖地,本系黄河决堤突发大水冲积形成,原先铜山、沛县、鱼台之民田,均已汇为巨浸,付之东流,成为一片汪洋。今日之湖地,乃我等流离迁徙至此,在一片汪洋泽国的洼地上,经几代人耕耘之结果,原先的湖民,均已流亡他乡,有的已经亡故异土,他们对这片土地早已失去控制的权力,还何谈属他们所有?我等才是新湖地的主人,望大人明断!”

    见甲团无语,乙团进而又说道:“我等说我们才是新湖地的主人,是有历史为佐证的,并非小人随意杜撰。据查,在咸丰五年,黄河又一次决堤于河南兰仪下游,郓城等属正当其冲,于是,为躲避水患,郓城、嘉祥、巨野等县的难民,扶老携幼,牵儿带女,纷纷由山东迁徙来此。其时,铜、沛之巨浸已经成为新涸之沃地,我等先人相率寄居于此,垦荒地为良田,筑棚搭建草房为新居,持器械以自卫,立团长以自雄,繁衍生息至今。前任徐州道王梦龄以我先人形迹可疑,曾饬县勇将我等先人押解回原籍。然我们先人在原籍已无居所,不得不又返回湖地,继续以垦荒为业,复经沛县官吏禀请,认为我山东移民实因躲避黄河之水灾迁移来此,被灾困穷,拟查明所占沛地,令甲方退还所据田地,其湖边无主荒地,令其耕种纳租,并经前河臣庚长批准生效。”

    甲团反驳道:“乙方所言具是事实,但我等先祖长久居住于此,只因暂避水患,才暂时离开家园,但原湖地归我所有的事实,怎容轻易更改?”

    双方各执一词,皆有理有据,互不相让。吴棠在大堂上细细听来,也得不出一个子丑寅卯来,只得暂时休庭,改日再议。

    现在来说说吴棠此人。吴棠,字仲宣,号棣华,系安徽省明光县三界镇人氏。从小家境极为贫寒,根据传说,他家连一盏油灯也点不起,常常借助房外白雪的反射之光和借助月光来勤奋耕读。由于学业有成,于道光二十九年,也就是1849年,以举人大挑一等,即被清廷授淮安府桃源县令(今江苏省泗阳县)。吴棠为官清廉,勤于行政,在任期间,常改装出行私访,关怀疾苦,礼贤下士,以文施政,关注治安,根治水患,为政期间,境内大治。因此在民间留有较好的口碑。后来,吴棠调任淮安府清河县令,他严禁胥吏苛派,明令禁止赌博。咸丰二年,也即公元1852年,江苏邳州遭遇水灾,农田被大水冲毁,颗粒无收,导致岁荒盗炽,朝廷调任吴棠为邳州知州,方一履任,吴棠便实行首恶必惩,协从解散的政策,亲自查勘灾情,着重兴修水利,赈济灾民,收养弃婴。这在成风的大清朝,吴棠也算是一个不可多得之人才了。但是,吴棠再好,也只是清廷的一个政策的执行者,他不可能超脱当时的历史现实,他兴兵镇压捻军起义,从这一层上来说,他还是一个历史的罪人呢。

    任柱、赖汶光自在湖北击毙清朝名将张树珊、与鲍超军作战失利之后,带领蓝旗捻军五万余人,晓行夜宿,一路北进,悄无声息的便来到徐州附近的湖团之内,暂时偃旗息鼓,蛰伏于微山湖南岸的五段、八段村附近,由于隐蔽得当,并未有惊动近在咫尺的徐州大员们,甚至瞒过了经徐州赴河南去剿袭张洛行捻军的僧格林沁骑兵。

    任柱、赖文光就驻在一家普通农户家中,院落不大,也很破旧,所居房屋,仅仅能够遮风挡雨而已。这一天上午,简单吃罢早点之后,任柱走进赖文光屋内,见尊王正在埋头读书,任柱笑呵呵地说道:“尊王,你可真是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啊。在这么艰苦的岁月中,在这么危险的环境中,尊王愣是手不释卷,刻苦用功,怎么不令任老弟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呀!”

    赖文光听见任柱的声音,立即将手中的书放在一旁,回转身子,以礼相迎,并手扶着任柱坐在另一张板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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