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鬼的貂皮大衣

    闹鬼的貂皮大衣 (第3/3页)

看不懂严肃作品,张嘴说话不是说错字就是读错音。据说最糟的是,她到任何地方去都不能准时:看戏或是到别人家赴宴,她和索尔总是迟到。她总是表示道歉,因为忘了时间,或是到动身才发现自己穿错了衣服。可怜的索尔,大家都这么说,他娶上这么个笨妻子真是尴尬!后来……”

    “妈妈,”雪莉打断她说,“这事和那件貂皮大衣有联系吗?”

    妈妈甚至都没看雪莉一眼,继续说:“后来你伯母死了。她突然病倒,一个月后死了,只有51岁——真是大幸!索尔非常难过,很长时间不愿出门。后来他终于又开始接受邀请了:晚宴、看戏等等。不过大家还是吃惊,不管去哪里,索尔总是迟到。为了等他,晚宴的饭菜几乎都放凉了,好像多丽丝依然活着似的。大家终于明白了事实真相:是索尔从不准时赴约,完全不是多丽丝的过错。她总装作是她不好,让别人责怪她愚笨,因为她爱丈夫,想保护他,不让别人知道他有什么缺点。”

    “但是妈妈,我不明白这说明什么问题……”

    “这说明,即使是一个笨人也能爱一个人,而且想出办法来帮助他。即使是一个又傻又笨的女人对丈夫的关心也能超过对貂皮大衣的关心。在作出牺牲方面,聪明人并不享有专利。侍者,我还要些咖啡,这回请来热的。”

    咖啡来了,妈妈呷了一口。说这回够烫了,又继续说道:“所以,情况不是很明显了?麦克洛斯基太太记不住别人名字,即使是认识多年的朋友。自然,她也记不住这件貂皮大衣原来主人的名字。那人叫珍妮特·坦南鲍姆。但是在医生的脑子里很容易就变成朱利叶·坦南鲍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次维维安太太说的一句话是:‘这是朱利叶·坦南鲍姆在说话。’即使相信鬼,恐怕也不能相信记错自己名字的鬼吧!有人事先把名字写给了维维安太太,让她用那个鬼的声音说话,额外付给了她一笔可观的钱,所以她才能到商店去买沙发。而写给她名字的那人糊涂、健忘,竟然把错误的名字给了她。”

    “可是,妈妈,”雪莉说,“这也不一定就是麦克洛斯基太太呀……”

    “好吧,如果你不信,我还有个证据证明麦克洛斯基太太事实上并不相信鬼。从维维安那里回来后她干了什么?她到丈夫的诊所叫他把大衣卖掉,接着去听下午音乐会,那是她最后一次在众人面前穿这件大衣。那么我问你,如果她真相信大衣有鬼,真相信坦南鲍姆太太在威胁她,她为什么不尽快把大衣脱掉?再穿着她难道不害怕?只有一个回答:她知道根本没有鬼。”

    “如果维维安的招魂是她操纵出来的,”我说,“所有其他鬼做的事情一定也是她表演出来的,可她怎么能做到呢?”

    “这很简单。大多数事情:像在街上走时鬼拉她啦、大衣拍打壁橱门啦、在餐馆里滑下椅子啦等等,发生时根本没有人看见。而大衣从她身上飞到草地上那件事,不是明摆着是她自己扔出去的吗?她是有意这么做的。她一直等到除了哈蒙老太太其他人都看不见时才这么做,而哈蒙太太的眼睛老花得厉害。就是说,大衣在远处空中飞过时她能看得很清楚,而披在麦克洛斯基太太肩上离她很近时,她只能看见模糊的一片。她看不见医生太太拉下大衣、扔出去,而只看见它飞到了草地上,她自然以为衣服是自己飞到草地上去的。”

    “你还没解释第一次女仆无法从衣钩上取下大衣这件事呢。”雪莉说。

    “那可能真的碰巧了,”妈妈说,“一只袖子钩在了钩子上,就像医生想的那样。但后来她从这件事上受到启发,又去做了其他事情。”

    “那她的动机是什么?”

    “你多丽丝伯母的情况再现了,戴维。如果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她会尽一切可能帮助他,即使这使她显得挺蠢也在所不惜。多年来麦克洛斯基太太一直盼望有一件貂皮大衣,最后她丈夫给她买了,开始她感到很快活。但不久她注意到他在卖心爱的孤本书,而且节省开支,不抽雪茄,也不去洗蒸汽浴,还看到了银行贷款单。她突然明白:‘这些就是他为我买大衣作出的牺牲!’她立即憎恨起这件大衣来。她是个把丈夫放在首位的女人,现在她想做的就是卖掉大衣,把钱还给他。”

    “她干吗想出这么荒唐的办法呢?”雪莉说。

    “她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她能把不要大衣的真实原因告诉他吗?也许她是个笨女人,但她知道那对他的自尊心是个太大的打击。他会感到自己是个无能的男人,连给妻子买她想要的东西也买不起。为了顾全他的自尊心,她不得不让他相信,她再也不想要那件大衣了。如果她对他说:‘我现在不喜欢大衣了。’他是不会相信的。但如果她告诉他,她怕这件大衣,并编造出一系列事件来说明这一点,那他是会信的。‘好,’她决定了,‘我要让他相信我已经吓得不想要这件大衣了。他会认为我做得像个傻瓜,说到底,他已经这么认为了。重要的是他可以买回他的书。拿回钱,同时又顾全了他的自尊心。”’说到这里,妈妈叹了口气:“所以,在大衣里作祟的就是这——她对丈夫的爱和对用他的钱感到的羞耻。”

    “但是,妈妈,这个女人被谋杀了!大衣也失踪了!”

    “你想问谁是凶手?这很简单,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了。如果你替家里买过东西,你也会知道的。”

    “替家里买东西?”

    “得强迫你们刑警队的男人替家里采购几个星期,”妈妈说,“因为你们男人买东西没有经验,很容易受骗上当。女售货员对他们说的他们都信。”

    “什么女售货员?我不明白……”

    “这是买东西的一条老规矩:买便宜货要小心。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给你便宜。如果一袋2元钱的橘子只卖1元,你自然就会想到袋里一定有几只烂橘子。那么,如果一件价值1.5万美元的貂皮大衣只卖5000元的话……”

    “你认为这件大衣是假货,妈妈?但拍卖行估价坦南鲍姆太太的大衣……”

    “谁说坦南鲍姆太太的貂皮大衣就是医生太太买到的那件?谁说罗莎女士或舒尔茨先生,我不管他叫什么名字,拿出来的不是另一件大衣,也许是免皮的?如果我没弄错的话,这是一起犯罪案件——他能为此蹲监狱,不是吗?”

    “当然!”

    “所以,当医生打电话给罗莎‘先生’说他要把大衣拿到拍卖行去拍卖时,不难想象那个先生的心情。任何东西先要估价才能拍卖。罗莎‘先生’不得不在估价前把它取回来。于是,他打假电话把医生支到布鲁克林去,他以为医生太太比较容易说服。他到了医生家,她让他进了屋。尽管他千方百计想说服她把大衣卖还给他,但她就是不同意。也许他表现得太急了些,他们发生了争论,他一时失去理智,用随手拿到的东西闷死了她,那东西刚巧是这件大衣。”

    “如果我们能证实这一点,妈妈……”

    “你先前说过,她卧室地上有个盒子,上面贴着罗莎女士商店的标签。你认为这是原来买的时候装大衣的盒子,当时医生太太正要把大衣装回盒里,准备送往拍卖行。但她干吗要把那个盒子保存两个月呢?她起先是准备留下大衣的,当然早把盒子扔掉了。你在尸体旁发现的那个盒子是发生凶杀的那晚罗莎‘先生’带去的,戴维,因为他原期望用它把大衣装回去。但他杀了医生太太后,惊慌失措,赶紧逃走,忘记拿走盒子了。检查一下,可能会在上面找到他的指纹。也可能他离开时店里有人看见他提着盒子。我敢肯定这就是你的证据。”

    我的眼睛顿时一亮;“好,我要立即逮捕舒尔获.然后搜查他的店铺。”说完,我离开桌子,给刑警队打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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