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结束语:面向科学学-1

    第二十章 结束语:面向科学学-1 (第2/3页)

题但是遗憾的是这些问题也受到了他的拉马克哲学观点的局限。在达尔文之后几乎花了一百年的时间通过D.D.Davis,W.Book以及其它学者的工作提出了新问题之后才使比较解剖学重新焕发青春。在阅读1920年以后摩根学派的着作时也会感到他们也有这个弱点。他们面对贝特森的责难,研究的主要重点仍然放在证明染色体遗传学说的正确性方面,尽管这时这一学说已经肯定无疑被大多数学者接受。因此,19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遗传学的重要进展是由其它学派实现的。

    另一个差劲的研究策略是将自己限制在一味堆积事实和描述事实上面丕是运用它们来构成新的概括或新概念。贬低分类学的人嘲笑那些只知道描述新种、似乎分类科学彻头彻尾就只是描述新种别无其它目的的分类学者并不是毫无道理。将生物多样性列入详细名录毫无疑问是必要的,但是有见识的系统学家都要求跨越这种林奈阶段。这种批评几乎对生物学各个分支的某些实际工作者同样适用。遭到非难的早期生态学用来进行生态调查的“样方”也是这类单纯描述性的研究活动。

    科学研究和人类活动的很多方面相似,也有其报酬递减规律,卓越的科学家能够预先觉察到这一点在什么时候发生。奇怪的是,有一些研究者往往一再接近新发现的边缘却固执地离开了他们原来的研究路线而去另起炉灶研究完全新的问题。一般来说这原因似乎是由于他们不能提出恰当的有意义的问题从而以为他们原来的研究路线已到尽头。

    这又是一个证据说明提出富有意义的问题是多么重要。

    思想体系(意识形态)的力量

    经常会发现不同的科学家对同样的事实作出完全不同的,有时是完全相反的结论。

    这是怎样一回事?很明显这类分歧是由于有关科学家在思想体系(“世界观”)上存在着差异所致。例如两位19世纪中期的科学家对昆虫非常巧妙地适应采蜜的花朵,花朵又赖昆虫传粉这桩事实的看法是会完全一致的。然而自然神学家认为这一事实正好是造物主智慧的绝妙证明,但达尔文主义者则将之看作是自然选择的力量。一位科学家究竟是相信本质论还是种群思想,究竟是坚持还原论还是突现论,究竟能否明确区分近期原因和终极原因,所有这些思想体系上的基本差异将决定他接受哪一种生物学说。因此,个别科学学说的变化和更替对科学家的影响在科学历史上远不如主要意识形态的兴衰那样重要。

    研究科学家所持有的基本哲学观点或思想体系非常困难,因为它们很少明确表达出来。它们大都由默认构成,而这默认又被认为完全是理所当然的用不着说出来。当生物学历史家试图探明这样的一些默认时往往遇到极大困难;而企图直接了当地探寻这些“永恒真理”时就会碰到无法克服的阻力。在生物学中,几百年来,相信获得性状遗传,相信不可抗拒的进步和自然阶梯,承认非生物界与生物界的根本差异,承认现象世界的本质论结构等等只不过是这类影响科学发展的默认的少数例子。生物学史上的一切着名论战都涉及基本意识形态的分歧,例如数量与质量,还原论与突现论、本质论与种群思想、一无论与二元论、不连续与连续、机械论与活力论、机械论与目的论、静止论与进化论、以及在第二章 中所讨论的一些其它问题。莱伊尔之所以反对进化论不仅是由于他的自然神学思想,还由于他相信本质论。本质论不容许物种的变异“超出它们的类型(模式)界限”。Coleman(1970)曾指出贝特森之反对遗传的染色体学说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意识形态的理由。可以说科学家反对某种新学说几乎都是出于意识形态原因而不是由于逻辑原因或反对学说所根据的证据。关于反对新观点的原因Barber(1961)曾作过详细分析。

    互不相容的思想成分

    仔细研究任何一个革新科学家的思想,几乎毫无例外会发现在他们的思想中含有互相矛盾的成分。就拉马克的例子来看也许最突出。他在55岁时从相信永恒不变的世界急剧转变到相信不断进化的世界。他将自己的较新观点重叠在18世纪的传统思想上,因而他的许多明显矛盾自然是不可避免而又可以理解的。

    在分析过去时代的学者的思想肘必须极力避免用现代观点或认识去判断他们思想中的前后矛盾。也许没有哪一位科学家能逃脱其概念结构中的内在矛盾。莱伊尔提倡均变论,但是甚至他的同时代人也感到惊讶他在解释新种起源时是多么接近非均变论。达尔文在解释通过自然选择的适应现象时采用种群思想的,然而在讨论物种形成时却又令人吃惊地使用了类型学语言。达尔文主义者之中谁也没有像华莱士那样强调自然选择,然而他却不能将之运用于人类。达尔文和1900年以前的许多遗传学家经常强调遗传颗粒的完整性(由回复突变及其它现象论证),然而他们又全都同意相同颗粒某种程度的融合。

    按我看来,科学史家还没有足够注意这种矛盾和概念上的不相容性。科学家的思想往往被介绍成面面俱到的和谐体系,而实际上它通常是由许多不断被修正的片段构成,然而这被修正了的片段和其它片段就不再协调一致。研究着名生物学家思想中的这类矛盾将会是很有兴趣和很有意义的事。

    早熟或不时兴?

    重要的科学发现往往大都或完全被同时代人忽视。文献中引用过许多这样的事例,其中最着名的可能是孟德尔定律,它发表于1866年,在19O0年以前一直被忽视。艾弗里论证肺炎球菌的转化因子是核酸是经常引用的另一个例子。这一发现发表于1944年,然而在1953年以前这一重要发现并没有受到哪怕一点应有的重视。我本人的对物种形成和宏观进化具有重要意义的边缘隔离种群(Peripherally isolated Population)的发现发表于1954年,在1970年代以前几乎没有人提到,但现在却很肘兴(时髦),在一本新近出版的宏观进化的教科书(Stanley,1979)中经常被引用,而且比其它任何古生物学家的着作引用得还要多。

    有人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因为这些发现是“早熟的”。Stent(1972)所下的定义是,“某个发现是早熟的如果它的含意不能被一连串的简单逻辑步骤和普遍承认的知识联系起来。”实际上,将某个发现称为早熟似乎值得怀疑如果这发现的发现者曾深思熟虑寻求某种解决办法,就像孟德尔的情况。我自己对这种情况的分析(不谈一切细节)是某个发现很可能被忽视如果它是在那个时候的一个不时髦的领域中发现的,也就是说,是处在那时的主要研究兴趣之外。就孟德尔的例子来看,当时大多数杂交育种家都热衷于探索“物种物质”,而个体性状的分析是处在他们的问题之外。那个时期对遗传问题作过大量推测的胚胎学家只关心(或至少是主要关心)遗传现象的发育方面。就他们看来分离现象和比值和他们所研究的问题毫不相干。

    现在再来谈谈第二个例子-艾弗里的发现。我的亲身经验使我认为很多遗传学家都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意义或至少是听到了它的弦外之音,正是通过这些使沃森了解到这问题极其重要。然而,DNA分子结构的分析(也就是适合于作为一种接收和传递信息的分子)却是这些生物学家力所不逮的。这必须由化学家来完成,而且事实上也是由恰伽夫等实现的。在这个例子中就谈不上早熟,除非是在这种意义上,即当时大多数从事DNA研究的化学家和分子物理学家并不像生物学家那样了解这分子的重要性。最后谈到第三个例子,边缘隔离种群的重要意义几乎被所有的遗传学家完全忽视因为这并不在他们的研究范围之内、只有当在夏威夷群岛发现了果蝇的边缘隔离种群这一典型情况之后才促使遗传学家Carson着手研究这个问题。古生物学家也忽视了边缘隔离物种因为在1972年以前他们实际上把自己固于“垂直”思想之内。将边缘隔离种群(物种)概念运用于古生物学的两位古生物学家之一的S.J.Gould在前几年讲授进化生物学高级课程时与我联系并不是偶然的巧合。

    我从上面的讨论中得出的结论是,对这类现象,早熟可能并不是一个最确切的词。

    这类现象只不过是不同研究领域的学者之间联系很少以及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不能将邻近领域的发现和他们本人所研究的问题联系起来的结果。多数科学家确实只关心与自己的工作有关的研究而且是他们的技术和设备条件所能办到的那些研究。

    发表形式

    过去经常有人提到孟德尔的研究报告如果是发表在比较着名的植物学杂志上而不是刊登在地方性博物学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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