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后半生(1587—1631)

    第四章后半生(1587—1631) (第2/3页)

祯十三年辞却汀州府椎官之职。这是主要原因,另一原因象我们前面所说,他对这个职务并不怎么感兴趣。所以他在汀州任期实际上是崇祯十一年至十三年(1638—1640),总共不过两年。他离任后,下届汀州府推官由崇德人曹广接任。

    崇祯十三年时,刘同升正家居吉水。在这一年宋应星离开福建汀州后,跨过武夷山来到江西南部赣州府,再乘船北上与刘同升相会,在同升那甲小住数日后,他再继续北上返回奉新与家人团聚,并探望族内其他亲人及附近友人。这时他的两个儿子士慧及士意均已长大成人,且已成眷。但他们在县学读书后,没有再参加科举活动。由于宋应星对汀州府椎官一职毫无留恋,他决定先在家里住段时间。但正好在他家居时,崇祯十五至十六年(1642—1643)奉新一带爆发了由李肃十、肃七兄弟领导的红巾军农民起义,声势越来越大,很快扩及奉新、靖安和安义三县,官兵屡捕未获。奉新北乡宋氏大家可能也被红巾军打击。这时作为地主阶级一员,宋应星在当时“破产募死士”,与南瑞兵备道陈起龙、南昌府推官胡时享等用计谋和武力平定了红巾军。此事见《奉新县志》①及其所引明人余大铨所著《志兵戎略》及彭搏的《凫鸣杂录》。宋应星在批判与废除明末社会弊政方面不余遗力;他尊重农民劳动并同情农民疾苦,有言为证。他甚至为民请命,要求减免农民旧欠公债。他主张革新政治,使百姓温饱,让士农工商各安其业,以便对付清兵威胁,重整大明江山。但是,他反对农民用暴力推翻现行统治,因为这样一来,未来政权有可能掌握在农民军或满清贵族集团手中,这就侵犯了他所属的阶级利益或民族利益。为了维护这些利益他就站在农民起义的对立面,参与瓦解当地的农民军。这是他一生中的污点,是应该批判的。但要求三百多年前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都一定要赞成农民起义,甚至参加农民军队伍,也未必现实。不过在明末至明清之际宋应星一直坚持鲜明的抗清立场,总不该是污点吧。他一生功大于过,到后来表现更好。不能因他一度有污点而否定他的其余历史功绩,正如不能因南宋岳飞对抗过杨么的农民军而否定他是抗金的民族英雄一样。古往今来,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当前,个别先生有一种论调,怀疑宋应星是否代表明末社会进步势力,弦外之音指他代表“反动势力”。这是一种非历史主义的奇谈怪论,其目的在于从根本上否定这样一位历史人物,企图先从政治上把他一板打死,再将他在中国科学史和思想史中的贡献一笔抹杀。在这位先生看来,宋应星应该出身于贫农家庭而且应该积极参加农民起义,最好还有推翻封建政权的革命学说,他才算代表进步势力。照他的标准衡量,不但宋应星,甚至一大批中国历史上的杰出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和科学家都要排除在进步势力之外,①刘同升:宋长庚过访山中兼怀李匡山并序,载《锦鳞诗集》卷13(南昌木刻本,1937)

    ①李寅清等:同治《泰新县志》卷16,第16—18 页(1871 年木刻本)

    而划为“反动势力”。剩下来的进步势力就是一些农民军领袖了,而他们又不是思想家,也要排除在思想史之外。那么中国思想史应当怎样来写呢?他没有下文。显然他所持的是一种民族虚无主义的观点,而这早就被人们批判过了。当今这种观点死灰复燃,是件怪事。一个人的家庭出身是不能选择的,评价人物不能唯阶级成分论,要看其一生一世的全部言行,不能只看一时一事,要分出哪些是主流的、哪些是非主流的,还要看一贯表现和后来的发展。

    我们在第一章指出,凡在历史上适应时代要求,对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的势力,都是当时的进步势力,不管来自哪个阶级。宋应星一生始终以济国济民为己任,主要业绩是通过他的优秀著作展示其革新政治、发展生产的思想,这完全是适应明末的时代要求、促使社会发展的进步举动。他是一位谁也无法否定的优秀科学家兼思想家,在中国科学史和思想史中作出了杰出贡献。

    难道只因他出身或作过一件错事,就要否定其一生全部业绩吗?正确的历史观教导我们,评价历史人物的准则,不是看他是否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看他比其前辈提供了什么新的东西。本书以下各章将对宋应星业绩及思想详加介绍。

    前面提到当宋应星离开福建回奉新家居时,在家乡也遇到动荡的局面,没有平稳的日子好过,而这时他家已破产,只好重新去外地谋职。据有关地方志及谱牒资料所载,他此后就任亳州知州。亳州在南直隶凤阳府境内,即今安徽亳县。凤阳府是明代开国皇帝太祖朱元璋的故乡所在,东接淮安府(今江苏境内)。亳州在凤阳府的西北角,与河南交界。丁文江先生曾推断宋应星知亳州在崇祯十四年(1641),现在看来恐怕为时稍早。正如前所述,崇祯十五至十六年时,宋应星还一直在奉新。谱牒也说他这两年间“方予告家居”①,并没有外出任职。再查顺治《亳州志》(1656)《职官志》,我们知道宋应星是接替何燮而就任知州的。崇祯十五至十六年(1642—1643)李自成率领的农民军从河南攻入朱元璋的老家凤阳府,并占领亳州,守城的知州何燮于此时被农民军杀死。至崇祯十六年(1643)上半年,亳州仍在李自成军的控制下。因此宋应星到任只能在崇祯十六年下半年农民军从这里撤出以后。《亳州志》在知州项下有下列记载:“宋应星,江西举人。视知亳州值兵变之后,官署悉被寇烬。公捐橐更新,招集流亡。又买城南薛家阁,将建立书院于其所,惜志未就而去亳。”②这段记载也说明,宋应星任知州“值兵变之后”,即崇祯十六年(1643)下半年李自成军撤走之后。明代知州为从五品官,一州之长,有独立处理本州政务的职权。他担任此职是实现他政治主张的一个机会,这时五十七岁,身体仍很好。然而他得到这个职务为时太晚了。

    要知道,崇祯十六年下半年已是明亡的前夕,宋应星再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在这时发挥出来。他从青年时代以来一直盼望有朝一日从政时施展改革社会的抱负,但这一愿望一直落空。他在毫州到任时,城内看到的是一片瓦砾。州内原有官员早已出逃,居民生活还没有安定,而官署都被烧毁,连这位知州升堂的厅所都没有。宋应星不得不带头捐财修复官署,招集失走的人。他更买下城南薛家阁旧宅,想在那里建立书院。但当时财政极其紧张,面对重重困难,使这位新到任的州官一筹莫展。他在这时每天都忙于重建城①宋士元:长庚公传,载《宋氏宗谱》,卷22,第71 页(敦睦堂藏板,1934)

    ②钟泰等人:顺治《亳州志》,卷9,《职官。知州》(1656 年原刻本)

    池,恢复城市生活,重建各级机构,东奔西走,席不暇暖。刚刚初见眉目,毫州逐步恢复正常,但周围社会环境以及整个时局却更加险恶,明代统治的气数已尽。毫州四围处于农民军的包围圈内。在这种情况下,宋应星无意恋官,就任毫州知州后不久便向上级提出辞呈,但未获准,遂断然挂冠而去。

    有人说他的《思怜诗》是在这时刻的,实际上这种可能性是很小的。第一他这时实没有刻诗集的精力与时间,第二他也不可能有这种心情,也与当时整个形势不相称。

    宋应星在何时离开亳州?他在甲申(1644)年后动向如何?因过去史料欠缺,长期间无从了解,构成写宋应星传的一大空白。1963 年4 月,我在结束江西省对宋应星事迹的考察后,由南昌再沿着宋应星行踪经上饶(明代的广信府)、杭州,于5 月27 日到达南京。在南京停留五日期间,于江苏省图书馆得见前江苏国学图书馆的丰富藏书,从中找到明代新建学者陈弘绪(字士业,1597—1665)的《鸿桷续集》。内有《复宋长庚刺史书》(图21),是陈弘绪在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秋从南昌写给当时在奉新的友人宋应星的一封信。按“刺史”为知州的古名,因宋应星当时任毫州知州,故称他为“宋长庚刺史”。这是答复他在甲申年四月信中所托办的一件事而写的。陈弘绪的这封信是我们了解宋应星甲申后动向的重要新发现资料。我当时在南京所看到的《鸿桷续集》收入《陈士业先生集》中,是一部抄配本。待我于1963 年6 月返京后,又看到康熙二十六年(1687)由锦**云书院刊刻的《陈士业先生集》的完整的刊本(图25)。由于此书在乾隆年时被列为应予全毁的“**”,所以传本少见。现将陈弘绪致宋应星信的全文转载于下。

    陈弘绪:《复宋长庚刺史书》(1644)

    “四月间承翰示,旬日内即驰一札,托傅玉生兄致之燕老。大略谓同年之贤者,求一桂冠不得,非所以曲成高尚。且幸门生为督抚,尤不难于一缓颊也。燕老价归,遂以许诺,今果出于路皓老,庶不负翁兄之惓切矣。

    《春秋戎狄解》辩证详确,足补马、郑未备。但伊洛之戎,实属允姓,居极西瓜沙之地,秦晋诱而致之陆浑,在今河南伊阳间,披发固其本俗,与齐桓所伐山戎、鲁公所追济西戎,应是一类,而散处各邑,大毕、伯任皆其族也,乞再详之。至晋文奔翟,徒以有资易达为言,绝非鄙远之国。时肥都、鲜虞、鼓城,皆白戎别种,未知谁为文公留处?其入卫也,俱是此等。而读诗者误以为北虏胡人。得佳解,而豁然破千古之疑,诚不磨之鸿篇也。此时女直薄都城,中国元老亦遂胡服。将来如田弘之为纥干、李弼之为徒河氏者,殆不可胜纪。孰夏孰夷,何从别其是非?

    翁兄此书,殆有深意。当亟图悬之国门,以伸内外之防,自不烦致嘱耳。仲章兄久未闻问,不识近况何似?珍贶拜惠,正应慈闱急需,感篆非可言喻。秋风清爽,何时肩舆膝阁,共吐缕怀,率谢不尽万一。“①(图21)

    我曾于1981 年出版的拙著②中首次公布了上述书信全文的照片,并且对信中涉及的人与事作了部分考释。现在将对全文所述内容追加考释,分述于本章及第六章中。本章只考释信中与宋应星有关的人与事,其中所涉及人物详细传记将于第五章中介绍,此处只将考证结果作一简介。信中所提到的傅玉生为傅鼎臣之字,鼎臣为江西安福人,崇祯三年(1630)

    举人,明末复社成员,为陈弘绪的友人。燕老指宋应星、陈弘绪的共同友人,明末东林党人姜曰广(1583—1648)。姜曰广字居之,号燕及,江西新建人,崇祯十五年(1642)起任詹事府詹事、掌南京翰林院事,甲申时在南京。陈弘绪信中所说“同年之贤者”、“翁兄”,均指宋应星,他与姜曰广同榜中举,故称“同年”。

    “路皓老”指路振飞(1590—1649)。路振飞字见白,号皓月,甲申时任淮阳巡抚、总督漕运,主管淮安府及凤阳府。以其参加顺天府乡试时,由翰林院编修姜曰广为考试官,故称为姜的门生。故信中“门生为督抚”,当指姜曰广的门生路振飞任淮阳巡抚。宋应星所在的毫州属凤阳府,正是路振飞的管辖范围之内。只有作出这些考释后,才能了解《复宋长庚刺史书》中讲的是什么内容。事情的经过是,宋应星于1643 年下半年就任南直隶凤阳府毫州知州后,马上致力于州政恢复及建设,待初见成效后,又面临亡国之祸,他便决定辞官,一时未准,必须由上司淮阳巡抚同意才能辞官。在这种情况下,他便匆匆离去。1644 年四月,他从奉新给南昌友人陈弘绪写信,大略是说他想辞去知州一职,想托弘绪转信并补办辞呈手续。正好傅鼎臣(字玉生)

    要去南京,陈弘绪接宋应星信十天后再写一信,托傅鼎臣交姜日广。再由姜曰广向门生淮阳巡抚路振飞周旋,最后得准宋应星的辞呈。故陈弘绪信中说“庶不负翁兄之倦切矣”。在宋应星托办的事完成后,弘绪于1644 年秋再写此信说明原委,让应星放心。

    信的末尾说“秋风清爽,何时肩舆滕阁,共吐缕怀?”“滕阁”即滕王阁,此处指南昌。“肩舆”即坐轿,此处是客气话。意思是“现在秋风清爽,您何时再来南昌畅谈一番”。这说明信是1644 年秋写于南昌,而收信人在奉新。这还说明甲申年初宋应星先在家过春节度假,后来便不想返任。他任毫州知州只有几个月。那么他四月托陈弘绪办的事,为何到秋后才有回音呢?

    这是因为从南昌到南京,再由南京到淮安,更由淮安将消息返回到南昌,在当时情况下确是需要这么多时间。然而在1644 年正月到秋后这段时间内,政情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当明廷张灯结彩过春节时,李自成先在西北大城市西安称王,国号大顺,设六部尚书等官。二月,他又率大军入山西,三月十七日直抵北京城下,十九日破城。崇祯帝自缢而死,明亡。四月二十九日自成即帝位于北京。然而正值此时,在山海关握有重兵的明将吴三桂降清,与多尔衮统率的清兵及降清明军10 万人入关南下,联合对付农民政权。四月间,即宋应星给陈弘绪写信表示辞官时,清兵包围北京,即“女直(女真)薄都①陈弘绪:复宋长庚刺史书(1644),载《陈士业先生集。鸿桷续集》卷2,第35—36 页(锦**云书院藏板,1687 年木刻本)

    ②潘吉星:《明代科学家宋应星》,第50 页(科学出版社,1981)

    城“。四月三十日李自成刚坐天下只两天,便领兵出走,退至山西。

    甲申年五月一日,清兵开进北京。前明元老迎降清兵。清世祖爱新觉罗。福临建立了新王朝,改元顺治。这时宋应星58 岁,正在奉新家中,成为亡国之民。他闻国丧,悲痛万分,食不知味,与家人抱头痛哭。而他在广州任知府的哥哥应异闻讯后,也因悲痛而卧病不起。清统治者下令“凡投诚官吏军民,皆著剃发,衣冠悉遵本朝(清朝)制度”①。从而清统治者发出了实行民族压迫的信号,更激起中原广大汉族人民的反抗。清兵占领北京后,明宗室外藩于南京建立另一政权,史称南明。甲申年五月昏庸的福王朱由崧即位,时姜曰广任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但遭阉党阮大钺(1587—1646)、权奸马士英排挤,终于辞官。所谓“燕老价旧”,指姜曰广辞官后即将归里。不久,清兵南下,1645 年四月破扬州时屠杀80 万人。五月破南京,接替姜日广的南明礼部尚书钱谦益等出城迎降②。满清兵在中原所施的残暴和破坏,使各地抗清呼声日益高涨。此时挂冠归里的宋应星参加了抗清的群众运动之中。他在甲申年四月清兵围都城时,就按捺不住自己的激动心情,痛恨清统治集团对中原的破坏和投清变节分子,遂疾笔草成《春秋戎狄解》,借古喻今,伸张民族大义,在南方制造抗清舆论。

    宋应星在甲申年所著《春秋戎狄解》,不载于江西地方志及宋族谱牒之中,是我从陈弘绪《复宋长庚刺史书》中首次得知的。在甲申年四月间此书已成稿,宋应星将其寄给陈弘绪,征求他意见。因此秋后弘绪信中谈到对此书观后感:“得佳解,而豁然破千古之疑,诚不磨之鸿篇也。此时女直(真)

    薄都城,中国元老亦遂胡服。?翁兄此书,殆有深意。当亟图悬之国门,以伸内外之防,自不烦致嘱耳。“陈弘绪还认为宋应星这部考释春秋时期戎狄史的著作,足补东汉经学家马融(79—166)及郑玄(127—200)

    之未备。可见,在清初时宋应星作为抗清的老人,仍未退出历史舞台。但很可惜,他的这部卓越的史学著作在兵火纷乱中迅即亡佚。多年来我们一直到处访求。而终不可得。然幸有弘绪著录及评价,我们能得知此书之存在及其内容。他还根据应星请求,对书中若干具体问题提出补充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将在本书第六章中加以讨论。由上所述,甲申年宋应星最后一个官职是毫州知州,这时还著有《春秋戎狄解》。但宋氏家乘则更载其累官至滁和道、南瑞兵巡道,同时还著有《美利笺》,则想必是此后的事。现将《宋氏宗谱》有关记载全文刊载于下。

    《八修新吴雅溪宋氏宗谱》卷五《宋应星行略》(1934)

    “应星:祖承庆,父国霖。

    字长庚,行平二,邑庠生。明万历乙卯(1615)

    科第三名举人。任分宜县教谕、福建汀州府推宫、江南毫州知州、滁和道、南瑞兵巡道。著有《天工开物》、《画音归正》、《卮言十种》、《美利笺》等书行世。生殁未详,葬戴家园祖莹侧。娶视溪余氏、本邑王氏、靖安舒氏,生殁未详。先妣俱葬店前真①沈起炜:《中国历史大事年表》,第473 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

    ②谢国桢:《南明史略》,第48—72 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君殿右。子二:士慧、士意。“①(图9,22)。

    宋士元在康熙年间写的《长庚公传》中也指出宋应星“后累官至巡道。

    公退居家食,抒生平学力,掞摛文藻,所著有《天工开物》、《画音归正》、《卮言十种》、《美利笺》等书,皆可传。“①所记内容与《行略》同,但后者较为具体。按滁和道,即滁和兵巡道,辖南京附近滁州府与和州府驻军的领兵之权。此处地居险要,是拱卫南京的咽喉,乃兵家必争之地。南瑞兵巡道驻节于江西南昌。据《明史。职官志》,兵巡道或日兵备道是明代设立的官名,即分巡道兼兵备者。分巡道一职唐代己有,遣使分道出巡,称分巡某某道。明代于按察司下设按察分司,在按察使下设按察副使、按察佥事,掌按察分司之职,分察各府、州、县,谓之分巡道。而分巡道又兼管兵备者,虽称兵巡道,但仍领按察副使,金事等衔,居正四品。②洪熙年(1425)以后,明廷鉴于武臣疏于文墨,乃遣参政副使沈固等人往各总兵官处整理文书、商讨机密,未尝身领军务。至弘治年(1488—1505),又虑武备不修,议增副使、佥事,自是兵备道员盈天下。因而,兵巡道合文武两职于一,既有在府、州、县分巡督察之权,复有领兵之权。但其官阶仍领按察副使、佥事之衔,一般驻节于重要府、州之中。

    《明史。职官志》载江西有南瑞兵巡道及广建兵巡道。南瑞道辖南昌府及瑞州府,驻节南昌;广建道辖广信府及建昌府,驻节建昌。南瑞道所辖的南昌府有南昌、新建、奉新、靖安、安义、宁州、丰城、进贤等地,而瑞州府有瑞州、高安、上高等地。南瑞道是驻重兵之地,故南瑞兵巡道是很重要的职位。但查康熙《南昌郡乘》(1663)、同治《瑞州府志》(1873)及雍正《江西通志》(1732)的《职官志》,在南瑞兵巡道项下均不见宋应星之名。可见他在明代灭亡前,并未有任过此职,因为他甲申初从毫州辞官后己无时间及可能就任此职。至于滁和兵巡道之职,看来是辖南京附近的滁州府及和州府军务,同样重要。但《明史》卷75《职官志》却不载此道,当为南明建制。《宋氏宗谱》载宋应星领此二职时,将滁和道列在前面,接下是南瑞兵巡道。这表明授官的时间顺序,先授滁和兵巡道,再授南瑞兵巡道,时间应是在甲申后的南明时期。因之,考察这个问题,必须参阅南明史料。

    查温睿临《南疆逸史》及计六奇《明季南略》(1670)等南明史料,甲申年(1644)五月,福王立于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献策于朝,分淮阳、凤寿、徐泗及滁和四镇以重兵守之,用以拱卫南京。但由黄得功镇滁和,驻于庐州,刘泽清镇淮阳,高杰镇徐泗,刘良佐镇凤寿。这四镇将领多与阉党马士英、阮大钺勾结,在所把持的地区内排除异己,密谋夺史可法兵权。可法虽督师扬州,节制四镇,但很少应手的部下。正好这时,南昌的陈弘绪与史可法同为复社盟友,乃与之书信往来,商略大计。①弘绪当时曾被荐任弘光朝官,他鉴于马、阮当国而未赴任。宋应星本人可能也在弘光时荐任滁和兵巡道,但他象陈弘绪那样也没有赴任。既使他愿就任,也为马士英、阮大钺所不容。弘光元年(1645)五月初,清兵南下抵长江北岸,七日破镇江,旋①宋立权、宋育德:《宋氏宗谱》,卷5,《宋应星行略》,第113—114 页①宋士无:长度公传,载《宋氏宗谱》,卷22.第71 页(敦睦堂本,1934)

    ②《明史》卷75,《职官志》,25 史本第10 册,第7976 页(上海古籍出版社,①陈弘绪:上督师阁部书(致史可法信)。《陈士业先生集。鸿桷续集》,卷一,第13—16 页(锦**云书院藏板,1687)

    进兵南京,弘光朝至此垮台。在这以前,滁和等四镇地区尽为清兵所占。

    当时东南沿海福建及江西南部地区,尚未为清兵所及。乙酉(1645)夏,黄道周(1585—1646)等老臣又拥立唐王朱聿键即帝位于福州,闰六月改元隆武,是继弘光朝后第二个南明政权。这时宋应星友人刘同升从赣南应召至福建,加为国子监祭酒。刘同升再偕同志杨廷麟自闽入赣南,会合万元吉起兵,克吉安、临江等地,兵临瑞州府及南昌府。唐王再加刘同升为詹事兼兵部左侍郎、巡抚南赣。1645—1647 年间,赣南地区属隆武朝直辖。但隆武元年(1646)夏,清兵至闽,杀唐王于汀州,这个南明朝廷也告灭亡。1646 年十一月,明两广总督丁魁楚、广西巡抚翟式相等更拥桂王朱由榔即位于广东肇庆,仍称隆武二年,改明年(1647)为永历元年,这是第三个南明政权①。

    先是,明大帅左良玉的部将金声桓于1645 年率部降清,六月清命金声桓攻江西。1646 年十月,金声桓破赣州,拔南明赣南据点。故1645 年下半年至1946年底,南昌府、瑞州府己归清统治。但1647 年正月,金声桓旋于南昌反正,杀清江西巡抚章于天,奉南明阁臣姜曰广为盟主,用隆武四年年号出榜安民。

    1647 年三月,降清的明将李成栋也于广州反正,奉迎桂王的永历朝。金声桓易帜后,旋破九江,再于1648 年南下攻赣州②。因而1647 年正月至1648 年八月这两年间,以南昌府为中心的江西地区又归南明。金声桓在与李成栋取得联络后,遣使奉表于桂王永历朝。

    前已指出,宋应星授滁和兵巡道只能在弘光朝,即1644—1645 年间,不可能在别的时间。这时虽有史可法、高弘图、姜曰广等东林党人入阁,而且姜日广又是宋应星的友人,但他们很快便受马士英、阮大钺排挤,宋应星不可能赴任。查康熙《滁州志》(1637)、康熙《和州志》(1684)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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