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揭阳三霸

    三十三、揭阳三霸 (第2/3页)

往是血脉相连的。

    真正的侠义的精神,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行动的自由,它可以不受地域的制约,也可以不受任何制衡力量的制约,因此它的畅快凌厉的解决方式,凸现的是超越于权势之上的潇洒。但是霸道就不一样了,它与制衡力量是相辅相成的。霸道比侠义少了几分仁恕,几分超脱,而多了些法家的作派。

    水浒中的霸道,后来差不多都是折服于“义”字的,这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施耐庵的价值取向。但是问题在于,这种霸气与义气的整合,是不是真的具有合理性?

    让我们回到“揭阳三霸”。

    先看李俊说的第一霸。“混江龙”李俊说他和“催命判官”李立是一霸,后面还捎带了童威、童猛兄弟,在那揭阳岭上,做些没本钱的生意,跟孙二娘的十字坡酒店差不多。这种霸,还属于偷偷摸摸的,没什么体面,他们只是霸住了同行业的一个铁饭碗,别的人在同样的地皮上,是不能跟他们抢这饭碗的。凡是经过揭阳岭的人,但凡有点油水的,差不多也就先被他们榨干了。因此,这揭阳岭肯定是个好去处。不过,别人却捞不得这油水。因为李俊他们已经将此处霸住了。

    再看第二霸。那是揭阳镇上的两个恶少,“没遮拦”穆弘,“小遮拦”穆春兄弟俩。他们仗着是镇上的大户人家,又兼身手不凡,因此独霸一方。他们的霸道是明目张胆的。本地人畏惧他们的名头,视之如虎狼,没人敢惹他们。而外地来的人,如果不先给他们面子,那就休想在他们的地皮上混了。

    两个恶少中,老大穆弘倒也罢了,可能武功高强,胸怀间有些抱负,因此整日价以酒浇愁,醉了纳头便睡。偏偏老二穆春在武功上又只是半桶水,却好出头逞强,被冲州撞府卖膏药的“病大虫”薛永,一拳就给打得翻倒在地。穆春的霸气,可能更多的是得力于他的兄长。他们的霸道,不同于高衙内,高衙内毕竟是大地方上的,天子脚下,他只能横,却成不了霸,尽管他的父亲是太尉。我觉得穆春的行径,倒更像是延安府状元桥下卖肉的郑屠和东京天汉桥边的大虫牛二,他们都是霸气与痞气的结合。

    他们哥儿俩的做派,在如今国内的城镇上,几乎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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