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止尤物说二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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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岂止尤物说二尤(1) (第1/3页)

    《红楼梦》中有几十个人物都写得各有特点,所以才能给读者留下难忘的印象。不过香菱这个人物在《红楼梦》中有点与众不同,在《红楼梦》的薄命女儿中她出场最早,第一回就写了她的家庭以及她家与贾雨村的关系,她是如何被拐子拐走的;接着第四回又交代了她被拐后的不幸遭遇,由于贾雨村的徇私枉法,彻底断送了她与父母团聚的机会。至此,她给读者的印象似乎这个人物很重要,但是她随薛家进京后涉及她的故事很少,甚至一些与她有重要关系的情况,比如宝钗为她改名香菱,她成为薛蟠之妾,都是通过别人的嘴交代的,或者一带而过。贾府不少重要活动都没有她的表现,通常只是提了她的名字一下,表示有她在场而已,只起了个符号作用,并没有成为艺术形象,而且多数情况她连在场的机会都没有。这实在有点出人意料。香菱与许多比较重要的人物的主要区别在于,她基本上没有自己独立的以她为主的戏。身份地位和她差不多的少女少妇,如鸳鸯、晴雯、袭人、平儿、紫鹃、司棋、尤二姐、尤三姐等等,都有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独立的戏,但是香菱除了学诗以外,几乎没有以她为中心的故事,而且学诗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在陪衬、突出宝钗和黛玉。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曹雪芹把香菱放在了金陵十二钗副册之首,这必有道理,不会仅仅因为她是妾的缘故,《红楼梦》里的妾有好几个呢。我们只要想一想,金陵十二钗正册之首是黛玉和宝钗,又副册之首是晴雯和袭人,都是曹雪芹最喜爱的少女,在她们身上寄托着某些理想或表达了某种遗憾,她们在小说中占有重要地位。香菱自然也不会例外。

    那么曹雪芹究竟重视香菱什么呢?或者说,曹雪芹为什么要塑造香菱这样一个艺术形象呢?

    香菱有一个独特作用,这是其他少女、少妇所没有的,那就是由于香菱和她父母命运的变化,带动了许多其他重要人物的出场,使他们聚合在一起,并深化了其他艺术形象。

    《红楼梦》的人名很有讲究,创作方法体现在人名上主要是甄士隐和贾雨村,表示将生活中的某些“真事隐去”,而以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的“假语存焉”。这两个人,一个是香菱的父亲,一个是靠香菱父亲资助才得以进京赶考,中了进士,走上仕途。而且这两个人贯穿整部小说始终。《红楼梦》前八十回写了五个案子,除了第七回提到的冷子兴案外,还有四个案子: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十五和十六回王熙凤策划的导致张金哥与守备之子自尽案,四十八回通过平儿嘴里转述和评论的贾赦霸占石呆子古扇案,六十八回王熙凤策划的让张华去都察院状告贾琏案。这四个冤案中的两个,葫芦案和古扇案都由贾雨村一手操办的。而贾雨村之所以能够做官,关键就在于香菱的父亲甄士隐资助了他五十两银子,这是一大笔钱,使他能够及时进京赶考。所以贾雨村发迹是靠了香菱之父甄士隐。而葫芦案的主要受害者之一恰恰就是香菱。贾雨村这个家伙恩将仇报,彻底断送了香菱返回父母身边的希望。由于葫芦案贾雨村包庇了薛蟠,巴结了薛家、王家、贾家,为贾雨村日后飞黄腾达奠定了基础。

    《红楼梦》爱情主线的两位女主角林黛玉和薛宝钗原来都不住在京城,黛玉在扬州,宝钗在金陵,只有她们都到了荣国府,宝、黛、钗三角关系的感情戏才演得起来,整部《红楼梦》的大架构才得以建立。而黛玉和宝钗分别进京,都和香菱有直接、间接的关系。

    黛玉进京,是因为得罪上司被罢了官的贾雨村在她家给他当启蒙老师。贾雨村罢官,是因为当过官,而他当官的关键归根结底还是香菱之父甄士隐当年资助他及时赶考中了进士。没有这个当官、罢官的经历,贾雨村不可能成为黛玉的老师。黛玉的父亲林如海写信给贾政,请他帮忙保举复官,并带黛玉进京。所以贾雨村官复原职,黛玉进京,和香菱之父,也就是和香菱有间接关系。

    香菱对于宝钗进京的带动作用就更加明显了。第三回结尾写得明明白白,薛家进京的直接原因是由于“薛蟠(在金陵)倚仗财势,打死人命,现在应天府案下审理。如今母舅王子腾得了信息,故遣他家内的人来告诉这边,意欲唤取进京之意”。而薛蟠“倚仗财势,打死人命”,就是因为抢夺英莲(香菱)而起。结果贾雨村良心泯灭,放走薛蟠。于是薛宝钗随着母亲和哥哥进京了。

    正因为香菱主要起着一个带动别人出场的作用,所以她来到京师以后,这个使命就完成了,从此以后几乎就无事可做,只能偶尔扮演一个陪衬别人的角色。另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由于她是薛蟠的妾,薛家虽然住在荣国府,但是在东北角的梨香院,是个虽通荣府也通外面的独院。香菱这个妾的身份地位和梨香院的独特位置,也决定了她不可能经常出现在荣国府的重要活动中,更不可能轻易成为大观园的重要成员,因此她的戏份必定很少。况且薛蟠纳她为妾后根本就不拿她当回事,连薛蟠几乎都没有什么戏了,香菱出场的机会自然就更少了。很明显,这两个条件至少要改变一个,才会有香菱比较独立的戏。这个条件改变的因素,我将在本书“十二钗活动的平台”中分析。

    曹雪芹作为一位伟大作家,不可能在香菱这样一个比较重要的角色中犯头重脚轻的低级错误。我们只要看看香菱的判词就能够明白,除了正册的十二个女子外,出现在判词中的只有晴雯、袭人,第三个就是香菱。也就是说,这十五个少女、少妇的命运是曹雪芹要在《红楼梦》中着重描写的。因此香菱这个艺术形象除了在结构上对其他人物起带动作用外,一定还有别的重要艺术使命。从册页将她安排在副册之首来看,香菱形象的重要性很可能超过正册中的某些少女,比如迎春、惜春、巧姐。

    那会是什么呢?

    香菱的文化基因就深深地镌刻在她的名字尤其是原名“甄英莲”之中。

    第一回在写甄士隐“如今年已半百,膝下无儿。只有一女,乳名英莲”时,有一条脂批,指出“英莲”就是“应怜”,应该可怜,应该怜悯。香菱姓甄,全名是“甄英莲”,谐音“真应怜”。我们知道,金陵十二钗都是以悲剧结束一生,按说都“应怜”,为什么曹雪芹偏偏把这个名字给了甄士隐的女儿,强调、突出她“真应怜”?曹雪芹直接告诉读者,这个少女“真应该值得人们特别可怜”。这在曹雪芹笔下所有被同情的少女、少妇中是罕见的。香菱确实特别命苦,不但幼年被人贩子拐走,后来卖给了呆霸王薛蟠为妾,她甚至连自己的父母是谁,何处人士,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实际年龄都不知道。所以判词说她“平生遭际实堪伤”,恰如其分。她确实值得人们深深地同情与怜悯。

    问题是香菱最“应怜”的是什么?如果仅仅是指她从小被拐卖等事情,那别人也有类似情形。七十七回交代,晴雯也是被人(赖大家)用银子买来的,当时刚刚十岁,可是“也不记得家乡父母”了。看来赖大家买她之前,晴雯已经被拐或被卖过了,当时她一定很小,还不记事。如果十岁才被卖,那就不会连家乡父母都不记得。晴雯是丫鬟,地位还不如作为妾的香菱,而且最后也被迫害致死。由此可见,曹雪芹突出香菱“真应怜”必定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须要我们去认识和体会。

    有一个现象须要我们特别注意,那就是香菱名字的变化。香菱的名字经过了从原名“英莲”到宝钗为她改作“香菱”再到夏金桂让她改为“秋菱”的变化过程。《红楼梦》中人物名字被主子改换,这种情形不少,比如,袭人原名珍珠,是宝玉将她改为袭人的。紫鹃原名鹦哥,是给了黛玉之后改的。当然,珍珠、鹦哥很可能都不是她们最早在家的名字,是成为贾府丫鬟之后主人取的。比如珍珠、鹦哥本来都是贾母的丫鬟,和鸳鸯、琥珀、翡翠、玻璃等放在一起,就能够看出显然是主子按照一定的序列统一取的,都是珍宝和良禽。所以她们原来一定有父母取的名字,不过因为在小说中没有特别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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