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1)

    引子(1) (第2/2页)

“自由之家”进口部的几个员工,为防止老板发现他们聚在一起聊天,在派一个人盯梢后,开始“自由谈论”式的聊天,他们偶然谈到了加国监狱中犯人的生活待遇,犯人的生活标准平均为每人每年五万加元,有独立的房间,可自由看电视、看报,还有完好的可随时使用的健身设施和由专业营养师调配的三餐等,职工们将之与“自由之家”的生活逐一进行了理论上的对比:平均年薪只有三万加元的工资,没有健身器还要在老板监视下工作,不能随便移动,没有电视只能在如厕时偷偷看报等。他们最后一致得出了论据充足的结论:“自由之家”远不如监狱自由。

    实例二:某年某月,一名“自由之家”的女员工搭乘计程车去“自由之家”,司机问明大致方向及街名“St.Amour”-“博爱大道”后便开车。快到时他问女职工:“你究竟到哪家公司去?”女职员答道:“自由之家。”只见司机顿时愕然:“你是给那个疯老太太做事的吗?!”他指的是“自由之家”的女主人。说完后他在离“自由之家”几百米的地方急停,丢下乘客,疾驶而去。计程车司机为何当时如此紧张,又因何事在何时何地与女主人结下恶缘,至今仍是个谜。

    如果以上两个实例足以佐证“自由之家”有监狱风味的话,笔者便可更大胆地将家中的主人冠以相应头衔加以介绍了:

    如果觉得《自由之家逸事:新侨海外职场“蒙难”记》好看,请把本站网址推荐给您的朋友吧!88106 http://www.8810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