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二十七下之下 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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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書卷二十七下之下 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第1/3页)

    隱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穀梁傳曰,言日不言朔,食晦。公羊傳曰,食二日,董仲舒、劉向以為其後戎執天子之使,〔一〕鄭獲魯隱,〔二〕滅戴,〔三〕衛、魯、宋咸殺君。〔四〕左氏劉歆以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變,則分野之國失政者受之。〔五〕人君能修政,共御厥罰,則災消而福至;〔六〕不能,則災息而禍生。〔七〕故經書災而不記其故,蓋吉凶亡常,隨行而成禍福也。周衰,天子不班朔,〔八〕魯曆不正,置閏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記(曰)〔日〕食,或言朔而實非朔,或不言朔而實朔,或脫不書朔與日,皆官失之也。京房易傳曰:「亡師茲謂不御,厥異日食,其食也既,並食不一處。誅眾失理,茲謂生叛,厥食既,光散。縱畔茲謂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專祿不封,茲謂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燭。〔九〕君臣不通茲謂亡,厥蝕三既。同姓上侵,茲謂誣君,厥食四方有雲,中央無雲,其日大寒。公欲弱主位,茲謂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諸侯相侵,茲謂不承,厥食三毀三復。君疾善,下謀上,茲謂亂,厥食既,先雨雹,殺走獸。弒君獲位茲謂逆,厥食既,先風雨折木,日赤。內臣外鄉茲謂背,〔一0〕厥食食且雨,地中鳴。〔一一〕冢宰專政茲謂因,厥食先大風,食時日居雲中,四方亡雲。伯正越職,茲謂分威,〔一二〕厥食日中分。諸侯爭美於上茲謂泰,厥食日傷月,食半,天營而鳴。〔一三〕賦不得茲謂竭,厥食星隨而下。受命之臣專征云試,厥食雖侵光猶明,〔一四〕若文王臣獨誅紂矣〔一五〕。小人順受命者征其君云殺,厥食五色,至大寒隕霜,〔一六〕若紂臣順武王而誅紂矣。〔一七〕諸侯更制茲謂叛,〔一八〕厥食三復三食,食已而風,地動。適讓庶茲謂生欲,〔一九〕厥食日失位,光晻晻,月形見。〔二0〕酒亡節茲謂荒,厥蝕乍青乍黑乍赤,明日大雨,發霧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輒除;不改三年,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推隱三年之食,貫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弒從中成之形也。後衛州吁弒君而立。

    〔一〕 師古曰:「凡伯,周大夫也。隱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

    〔二〕 師古曰:「公羊傳隱六年春鄭人來渝平。渝平,墮(城)〔成〕也。曰『吾成敗矣,吾與鄭人未有成』。狐壤之戰,隱公獲焉。何以不言戰?諱獲也。」

    〔三〕 師古曰:「十年秋,宋人、蔡人、衛人伐戴,鄭伯伐取之。戴國,今外黃縣東南戴城是也。讀者多誤為載,故隨室置載州焉。」

    〔四〕 師古曰:「四年,衛州吁殺其君完。十一年,羽父使賊殺公于寪氏。桓二年春,宋督弒其君與夷。」

    〔五〕 師古曰:「躔,踐也,音纏。」

    〔六〕 師古曰:「共讀曰恭。御讀曰禦,又讀如本字。」

    〔七〕 師古曰:「息謂蕃滋也。」

    〔八〕 師古曰:「班,布也。」

    〔九〕 韋昭曰:「中無光,四邊有明外燭。」

    〔一0〕師古曰:「鄉讀曰嚮。」

    〔一一〕韋昭曰:「地中有聲如鳴耳,或曰如狗子聲。」

    〔一二〕師古曰:「伯讀曰霸。正者,長帥之稱。」

    〔一三〕韋昭曰:「食半,謂食望也。」臣瓚曰:「月食半,謂食月之半也。月食常以望,不為異也。」

    〔一四〕師古曰:「試,用也,自擅意也。一說試與弒同,謂欲弒君。」

    〔一五〕韋昭曰:「是時紂臣尚未欲誅紂,獨文王之臣欲誅之。」

    〔一六〕師古曰:「殺亦讀曰弒。」

    〔一七〕韋昭曰:「紂惡益甚,其臣欲順武王而誅紂。」

    〔一八〕師古曰:「更,改也。」

    〔一九〕師古曰:「適讀曰嫡。」

    〔二0〕師古曰:「晻音烏感反。見音胡電反。」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劉向以為前事已大,後事將至者又大,則既。先是魯、宋弒君,魯又成宋亂,易許田,亡事天子之心;楚僭稱王。後鄭岠王師,射桓王,〔一〕又二君相篡。〔二〕劉歆以為六月,趙與晉分。〔三〕先是,晉曲沃伯再弒晉侯,〔四〕是歲晉大亂,〔五〕滅其宗國。〔六〕京房易傳以為桓三年日食貫中央,上下竟而黃,臣弒而不卒之形也。後楚嚴稱王,兼地千里。〔七〕

    〔一〕 師古曰:「並已解於上。」

    〔二〕 師古曰:「謂厲公奔蔡而昭公入,高渠彌殺昭公而立子亹。」

    〔三〕 晉灼曰:「周之六月,今之四月,始去畢而入參。參,晉分也。畢,趙也。日行去趙遠,入晉分多,故曰與。計二十八宿,分其次,度其月,及所屬,下皆以為例。」

    〔四〕 師古曰:「曲沃伯,本桓叔成師之封號也,其後遂繼襲焉。魯惠公三十年,大夫潘父殺昭侯而納成師,不克,晉人立孝侯。惠之四十五年,成師之子曲沃莊伯伐翼,殺孝侯也。」

    〔五〕 師古曰:「桓三年,莊伯之子曲沃武公伐翼,逐翼侯于汾隰,夜獲而殺之。」

    〔六〕 師古曰:「桓八年,曲沃武公滅翼,遂并其國。」

    〔七〕 師古曰:「楚武王荊尸久已見傳,今此言莊始稱王,未詳其說。」


    十七年「十月朔,日有食之」。穀梁傳曰,言朔不言日,食二日也。劉向以為是時衛侯朔有罪出奔齊,〔一〕天子更立衛君。〔二〕朔藉助五國,舉兵伐之而自立,王命遂壞。〔三〕魯夫人淫失於齊,卒殺威公。〔四〕董仲舒以為言朔不言日,惡魯桓且有夫人之禍,將不終日也。劉歆以為楚、鄭分。

    〔一〕 師古曰:「朔,衛惠公也。桓十六年經書『衛侯朔出奔齊』。公羊傳曰『得罪乎天子』,穀梁傳曰『天子召而不往也』。」

    〔二〕 師古曰:「謂公子黔牟。」

    〔三〕 師古曰:「莊五年冬,公會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莊六年春,王人子突救衛,夏,衛侯朔入,放公子黔牟于周,是也。」

    〔四〕 師古曰:「失讀曰佚。」


    嚴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穀梁傳曰,不言日,不言朔,夜食。〔一〕史推合朔在夜,明旦日食而出,出而解,〔二〕是為夜食。劉向以為夜食者,陰因日明之衰而奪其光,象周天子不明,齊桓將奪其威,專會諸侯而行伯道。〔三〕其後遂九合諸侯,〔四〕天子使世子會之,〔五〕此其效也。公羊傳曰食晦。董仲舒以為宿在東壁,魯象也。後公子慶父、叔牙果通於夫人以劫公。劉歆以為晦魯、衛分。

    〔一〕 張晏曰:「日夜食,則無景。立六尺木不見其景,以此為候。」

    〔二〕 孟康曰:「夜食地中,出而止。」

    〔三〕 師古曰:「伯讀曰霸。」

    〔四〕 師古曰:「解在郊祀志。」

    〔五〕 師古曰:「僖五年,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太子于首止是。」


    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畢,主邊兵夷狄象也。後狄滅邢、衛。〔一〕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一〕 師古曰:「春秋閔元年狄伐邢,二年狄滅衛,其後並為齊所立,而邢遷于夷儀,衛遷于楚丘。」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心,心為明堂,文武之道廢,中國不絕若綫之象也。〔一〕劉向以為時戎侵曹,〔二〕魯夫人淫於慶父、叔牙,將以弒君,故比年再蝕以見戒。〔三〕劉歆以為十月二日楚、鄭分。

    〔一〕 師古曰:「綫,縷也,音先箭反。」

    〔二〕 師古曰:「事在莊二十四年。」

    〔三〕 師古曰:「比,頻也。見,顯也。」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魯二君弒,〔一〕夫人誅,〔二〕兩弟死,〔三〕狄滅邢,〔四〕徐取舒,〔五〕晉殺世子,〔六〕楚滅弦。〔七〕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一〕 師古曰:「謂子般為圉人所殺,閔公為卜齮所殺也。」

    〔二〕 師古曰:「哀姜為齊人所殺。」

    〔三〕 師古曰:「謂叔牙及慶父也。」

    〔四〕 師古曰:「已解於上。」

    〔五〕 師古曰:「僖三年,徐人取舒。舒,國名也,在廬江舒縣也。」

    〔六〕 師古曰:「僖五年,晉侯殺其太子申生。」

    〔七〕 師古曰:「僖五年,楚人滅弦。弦,國名也,在弋陽。」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齊桓行伯,江、黃自至,〔一〕南服彊楚。〔二〕其後不內自正,而外執陳大夫,則陳、楚不附,〔三〕鄭伯逃盟,〔四〕諸侯將不從桓政,故天見戒。其後晉滅虢,〔五〕楚(國)〔圍〕許,諸侯伐鄭〔六〕,晉弒二君,〔七〕狄滅溫,〔八〕楚伐黃,〔九〕桓不能救。劉歆以為七月秦、晉分。

    〔一〕 師古曰:「伯讀曰霸。江、黃,二國名也。僖二年,齊侯、宋公、江人、黃人盟于貫。傳曰『服江、黃也』。江國在汝南安陽縣,黃國在弋陽縣。」

    〔二〕 師古曰:「僖四年,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遂伐楚,盟于邵陵。」

    〔三〕 師古曰:「邵陵盟後,以陳轅濤塗為誤軍而執之,陳不服罪,故伐之。楚自是不復通。」

    〔四〕 師古曰:「僖五年秋,齊侯與諸侯盟于首止,鄭伯逃歸不盟。」

    〔五〕 師古曰:「事在僖五年。」

    〔六〕 師古曰:「事並在僖六年。」

    〔七〕 師古曰:「謂里克弒奚齊及卓子。」

    〔八〕 師古曰:「溫,周邑也。僖十年,狄滅之。」

    〔九〕 師古曰:「僖十一年,黃不歸楚貢,故伐之。」


    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是時楚滅黃,〔一〕狄侵衛、鄭,〔二〕莒滅杞。〔三〕劉歆以為三月齊、衛分。

    〔一〕 師古曰:「事在十二年夏。」

    〔二〕 師古曰:「僖十三年狄侵衛,十四年狄侵鄭。」

    〔三〕 師古曰:「僖十四年諸侯城緣陵。公羊傳曰:『曷為城?杞滅也。孰滅之?蓋徐、莒也。』」


    十五年「五月,日有食之」。劉向以為象晉文公將行伯道,〔一〕後遂伐衛,執曹伯,敗楚城濮,〔二〕再會諸侯,〔三〕召天王而朝之,〔四〕此其效也。日食者臣之惡也,夜食者掩其罪也,以為上亡明王,桓、文能行伯道,攘夷狄,安中國,〔五〕雖不正猶可,蓋春秋實與而文不與之義也。董仲舒以為後秦獲晉侯,〔六〕齊滅項,〔七〕楚敗徐于婁林。〔八〕劉歆以為二月朔齊、越分。

    〔一〕 師古曰:「伯讀曰霸。」

    〔二〕 師古曰:「事並在二十八年。」

    〔三〕 師古曰:「二十八年五月盟于踐土,冬會于溫。」

    〔四〕 師古曰:「晉侯不欲就朝王,故召王使來。經書『天王狩于河陽』。」

    〔五〕 師古曰:「伯讀曰霸。攘,卻也。」

    〔六〕 師古曰:「晉侯,夷吾也。僖十五年十一月,晉侯及秦伯戰于韓,秦獲晉侯以歸也。」

    〔七〕 師古曰:「事在公羊傳僖十七年。項國,今項城縣是也。」

    〔八〕 師古曰:「事在僖十五年冬。婁林,徐地。」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大夫始執國政,〔一〕公子遂如京師,〔二〕後楚世子商臣殺父,齊公子商人弒君,皆自立,〔三〕宋子哀出奔,〔四〕晉滅江,〔五〕楚滅六,〔六〕大夫公孫敖、叔彭生並專會盟。〔七〕劉歆以為正月朔燕、越分。

    〔一〕 師古曰:「謂東門襄仲也。」

    〔二〕 師古曰:「事在僖三十年,報宰周公之聘。」

    〔三〕 師古曰:「已解於上。」

    〔四〕 師古曰:「宋子哀,宋卿高哀也。不義宋公,而來奔魯。事在文十四年。」

    〔五〕 師古曰:「春秋文四年『楚人滅江』,今此云晉,未詳其說。」

    〔六〕 師古曰:「六,國名也,在廬江六縣。文五年楚人滅之。」

    〔七〕 師古曰:「文七年冬公孫敖如莒蒞盟,十一年叔彭生會郤缺于承匡。公孫敖,孟穆伯;叔彭生,叔仲惠伯也。」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宋、齊、莒、晉、鄭八年之間五君殺死,〔一〕(夷)〔楚〕滅舒蓼。劉歆以為四月二日魯、衛分。

    〔一〕 師古曰:「文十六年宋弒其君杵臼,十八年夏齊人弒其君商人,冬莒弒其君庶其,宣二年晉趙盾弒其君夷皋,四年鄭公子歸生弒其君夷也。」

    宣公八年「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楚商臣弒父而立,至于嚴王遂彊。諸夏大國唯有齊、晉,齊、晉新有篡弒之禍,內皆未安,故楚乘弱橫行,八年之間六侵伐而一滅國〔一〕;伐陸渾戎,觀兵周室;〔二〕後又入鄭,鄭伯肉袒謝罪;北敗晉師于邲,流血色水;〔三〕圍宋九月,析骸而炊之。〔四〕劉歆以為十月二日楚、鄭分。

    〔一〕 師古曰:「六侵伐者,謂宣元年侵陳,三年侵鄭,四年伐鄭,五年伐鄭,六年伐鄭,八年伐陳也。一滅國者,謂八年滅舒蓼也。」

    〔二〕 師古曰:「宣三年『楚子伐陸渾之戎,遂至于洛,觀兵于周疆』。觀兵者,示威武也。」

    〔三〕 師古曰:「事並在十二年。邲,鄭地,色水,謂血流入水而變水之色也。邲音蒲必反。」

    〔四〕 師古曰:「事在十五年。炊,爨也。言無薪樵,示困之甚也。」


    十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陳夏徵舒弒其君,〔一〕楚滅蕭,〔二〕晉滅二國,〔三〕王札子殺召伯、毛伯。〔四〕劉歆以為二月魯、衛分。

    〔一〕 師古曰:「弒靈公也。事在十年。」

    〔二〕 師古曰:「蕭,宋附庸國也。事在十二年。」

    〔三〕 師古曰:「謂十五年滅赤狄潞氏,十六年滅赤狄甲氏。」

    〔四〕 師古曰:「事在十五年。」


    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邾支解鄫子,〔一〕晉敗王師于貿戎,〔二〕敗齊于鞍。〔三〕劉歆以為三月晦朓魯、衛分。〔四〕

    〔一〕 師古曰:「十八年,邾人戕鄫子于鄫,支解而節斷之,謂解其四支,斷其骨節。」

    〔二〕 師古曰:「事在成元年。」

    〔三〕 師古曰:「事在成二年。」

    〔四〕 服虔曰:「朓,相覜也。日晦食為朓。」臣瓚曰:「志云晦而月見西方曰朓,以此名之,非日食晦之名也。」師古曰:「朓音佗了反。」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晉敗楚、鄭于鄢陵,〔一〕執魯侯。〔二〕劉歆以為四月二日魯、衛分。

    〔一〕 師古曰:「事在十六年。鄢陵,鄭地。」

    〔二〕 師古曰:「已解於上。」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楚滅舒庸,〔一〕晉弒其君,〔二〕宋魚石因楚奪君邑,〔三〕莒滅鄫,齊滅萊,〔四〕鄭伯弒死。〔五〕劉歆以為九月周、楚分。

    〔一〕 師古曰:「事在十七年日食之後。舒庸,蓋群舒之一種,楚與國也。」

    〔二〕 師古曰:「謂厲公也。事在十八年。」

    〔三〕 師古曰:「魚石,宋大夫也,十五年出奔楚,至十八年楚伐宋,取彭城而納之。」

    〔四〕 師古曰:「事並在襄六年。鄫、萊皆小國。」

    〔五〕 師古曰:「鄭僖公也,襄七年會于鄬,其大夫子駟使賊夜殺之,而以虐疾赴。鄬音蒍。」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衛大夫孫、甯共逐獻公,立孫剽。〔一〕劉歆以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一〕 孟康曰:「剽音驃。」師古曰:「孫林父、甯殖逐獻公,襄十四年四月出奔齊,而立剽。剽,穆公之孫也。剽又音匹妙反。」

    十五年「八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晉為雞澤之會,諸侯盟,又大夫盟,後為溴梁之會,諸侯在而大夫獨相與盟,〔一〕君若綴斿,不得舉手。〔二〕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一〕 師古曰:「並已解於上。」

    〔二〕 應劭曰:「斿,旌旗之流,隨風動搖也。」師古曰:「言為下所執,隨人東西也。」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陳慶虎、慶寅蔽君之明,〔一〕邾庶其有叛心,〔二〕後庶其以漆、閭丘來奔,〔三〕陳殺二慶。〔四〕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一〕 師古曰:「二慶,並陳大夫也。襄二十年,陳侯之弟黃出奔楚,將出,呼於國曰:『慶氏無道,求專陳國,暴蔑其君,而去其親,五年不滅,是無天也。』」

    〔二〕 師古曰:「庶其,邾大夫。」

    〔三〕 師古曰:「事在二十一年。漆及閭丘,邾之二邑。」

    〔四〕 師古曰:「二十三年,陳侯如楚,公子黃訴二慶。楚人召之,慶氏以陳叛楚,屈建從陳侯圍陳,遂殺二慶也。」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晉欒盈將犯君,後入于曲沃。〔一〕劉歆以為七月秦、晉分。

    〔一〕 師古曰:「已解於上。」

    「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軫、角,楚大國象也。後楚屈氏譖殺公子追舒,〔一〕齊慶封脅君亂國。〔二〕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一〕 師古曰:「公子追舒,楚令尹子南也。二十二年,楚殺之。」

    〔二〕 師古曰:「慶封,齊大夫也。二十七年,使盧蒲嫳帥甲攻崔氏,殺成及彊,盡俘其家。崔杼縊而死,自是慶封當國,專執政也。」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後衛侯入陳儀,〔一〕甯喜弒其君剽。〔二〕劉歆以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一〕 師古曰:「衛侯衎也,前為孫、甯所逐,二十五年入于陳儀。陳儀,衛邑。左傳云夷儀。」

    〔二〕 師古曰:「二十六年,甯喜殺剽,而衎入于衛。甯喜,殖子也。」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劉歆以為五月魯、趙分。

    「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比食又既,〔一〕象陽將絕,〔二〕夷狄主上國之象也。後六君弒,〔三〕楚子果從諸侯伐鄭,〔四〕滅舒鳩,〔五〕魯往朝之,〔六〕卒主中國,〔七〕伐吳討慶封。〔八〕劉歆以為六月晉、趙分。

    〔一〕 師古曰:「比,頻也。」

    〔二〕 孟康曰:「陽,君也。」

    〔三〕 師古曰:「謂二十五年齊崔杼殺其君光,二十六年衛甯喜弒其君剽,二十九年閽殺吳子餘祭,三十年蔡太子班弒其君固,三十一年莒人弒其君密州,昭元年楚令尹子圍入問王疾,縊而殺之。」

    〔四〕 師古曰:「二十四年冬,楚子、蔡侯、陳侯、許男伐鄭。」

    〔五〕 師古曰:「二十五年,楚屈建帥師滅舒鳩。舒鳩亦群舒一種。」

    〔六〕 師古曰:「二十八年,公如楚。」

    〔七〕 師古曰:「謂楚靈王以昭四年與諸侯會于申。」

    〔八〕 師古曰:「慶封以二十八年為慶舍之難自齊出奔魯,遂奔吳。至申之會,楚靈王伐吳,執慶封而殺之。」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禮義將大滅絕之象也。時吳子好勇,使刑人守門;〔一〕蔡侯通於世子之妻〔二〕;莒不早立嗣。〔三〕後閽戕吳子,〔四〕蔡世子般弒其父,莒人亦弒君而庶子爭。〔五〕劉向以為自二十年至此歲,八年間日食七作,禍亂將重起,〔六〕故天仍見戒也。〔七〕後齊崔杼弒君,〔八〕宋殺世子,〔九〕北燕伯出奔,〔一0〕鄭大夫自外入而篡位,〔一一〕指略如董仲舒。劉歆以為九月周、楚分。

    〔一〕 師古曰:「吳子即餘祭也。刑人,閽者。」

    〔二〕 師古曰:「即蔡侯固,為太子所殺者也。」

    〔三〕 師古曰:「即密州也,生去疾及展輿,既立展輿又廢之。」

    〔四〕 師古曰:「戕,傷也。它國臣來弒君曰戕。音牆。」

    〔五〕 師古曰:「展輿因國人攻其父而殺之。展輿即位,去疾奔齊。明年去疾入而展輿出奔吳。並非嫡嗣,故云庶子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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