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二十五 律书第三

    史记卷二十五 律书第三 (第2/3页)

者,言万物之始衰,阳气下注,故曰注。五月也,律中蕤宾。〔5〕蕤宾者,言阴气幼少,故曰蕤;痿阳不用事,故曰宾。

    【注释】〔1〕“维”,《天文训》高注:“四角为维。”按四角指东南、西南、东北、西北。〔2〕“主风吹万物而西之”,按文例,应在“物”字下断句,“而”、“之”疑都是衍文,“西”下连“至于轸”。译文即按此义理解。〔3〕“中吕”,《天文训》高注:“阳在外,阴在中,所以吕中于阳,助成功也,故曰中吕也。”〔4〕“言阳气之已尽也”,《天文训》作“巳则主巳(已)定也”。〔5〕“蕤宾”,《天文训》高注:“阴气萎蕤在下,似主人;阳气在上,似宾客,故曰蕤宾也。”

    景风居南方。景者,言阳气道竟,故曰景风。其于十二子为午。午者,阴阳交。故曰午。〔1〕其于十母为丙丁。丙者,言阳道著明,故曰丙;丁者,言万物之丁壮也,故曰丁。西至于弧。弧者,言万物之吴落且就死也。西至于狼。狼者,言万物可度量,断万物,故曰狼。

    【注释】〔1〕“午”,《天文训》:“午者,忤也。”〔2〕“吴落”,《史记会注考证》引杨慎云:“‘吴’音弧。‘弧落’,彫落也。”

    凉风居西南维,主地。地者,沉夺万物气也。六月也,律中林钟。〔1〕林钟者,言万物就死气林林然。其于十二子为未。未者,言万物皆成,有滋味也。北至于罚。罚者,言万物气夺可伐也。北至于参。参言万物可参也,故曰参。七月也,律中夷则。〔2〕夷则,言阴气之贼万物也。其于十二子为申。申者,言阴用事,申贼万物,故曰申。北至于浊。浊者,触也,言万物皆触死也,故曰浊。北至于留。留者,言阳气之稽留也,故曰留。八月也,律中南吕。〔3〕南吕者,言阳气之旅入藏也。其于十二子为酉。酉者,万物之老也,故曰酉。

    【注释】〔1〕“林钟”,《天文训》高注:“林,众;钟,聚也。阳极阴生,万物众聚而盛,故曰林钟。”〔2〕“夷则”,《天文训》高注:“夷,伤;则,法也。阳衰阴发,万物凋伤,应法成性,故曰夷则也。”〔3〕“南吕”,《天文训》高注:“南,任也,言阳气内藏,阴侣于阳,任成其功,故曰南吕也。”阊阖风居西方。阊者,倡也;阖者,藏也。言阳气道万物,阖黄泉也。

    其于十母为庚辛。〔1〕庚者,言阴气庚万物,故曰庚;辛者,言万物之辛生,故曰辛。北至于胃。〔2〕胃者,言阳气就藏,皆胃胃也。北至于娄。〔3〕娄者,呼万物且内之也。北至于奎。〔4〕奎者,主毒螫杀万物也,奎而藏之。九月也,律中无射。〔5〕无射者,阴气盛用事,阳气无余也,故曰无射。其于十二子为戌。戌者,言万物尽灭,故曰戌。〔6〕【注释】〔1〕“庚”,《礼记·月令》郑玄注:“庚之言更也,万物皆肃然更改。”“辛”,新。〔2〕“胃”,《史记·天官书》:“胃为天仓。”《说文解字》肉部:“胃,谷府也。”〔3〕“娄”,《史记·天官书》:“娄为聚众。”《说文》女部:“娄,空也。”〔4〕“奎”,《后汉书·苏竟传》:“奎为毒螫,主库兵。”《史记·天官书》《正义》:“奎,天之府库。”〔5〕“无射”,《天文训》高注:“阴气上升,阳气下降,万物随阳而藏,无有射出见也,故曰无射。”〔6〕“戌”,《说文解字》戌部:“戌。灭也。九月阳气微,万物毕成,阳下入地也。”

    律数:〔1〕九九八十一以为宫。〔2〕三分去一,五十四以为徵。三分益一,七十二以为商。三分去一,四十八以为羽。三分益一,六十四以为角。黄钟长八寸十分一,宫。〔3〕大吕长七寸五分三分二。〔4〕太蔟长七寸十分二,角。〔5〕夹钟长六寸十分三分一。〔6〕姑洗长六寸十分四,羽。〔7〕仲吕长五寸九分三分二,徵。〔8〕蕤宾长五寸六分三分二。〔9〕林钟长五寸十分四,角。〔10〕夷则长五寸三分二,商。〔11〕南吕长四寸十分八,徵。〔12〕无射长四寸四分三分二。〔13〕应钟长四寸二分三分二,羽。〔14〕【注释】〔1〕“律数”,沈括《梦溪笔谈》卷八:律数“有实积之数,有长短之数,有周径之数”。此处可能指实积之数。〔2〕“九九八十一,以为宫”,沈括认为“其八十一、五十四、七十二、四十八、六十四,止是实积数耳”,所谓“实积”即指律管容积而言。《汉书·律历志》颜师古注引孟康曰:“黄钟律长九寸,围九分,以围乘长,得积八十一寸也。”当时还不知道容积的算法,所以认为“以围乘长”,即可求得容积之数。吴承洛于《中国度量衡史》第二章中,已指出“八十一寸”即“八百一十立方分”。今按历代度量不同,但大都认为黄钟长九寸。以此律管容积为基础,按“三分损益法”,求得其他各律容积。这几项数字下都没有计量单位,但现在理解为立方寸。又按一般情况,黄钟为宫,林钟为徵,太蔟为商,姑洗为角,南吕为羽。“十二律”为绝对音高,“五声”或“七声”为比较音高。

    〔3〕“黄钟长八寸十分一,宫”,沈括认为此处以及以下的数字尤误。“此亦实积耳,非律之长也。盖其间文字又有误者,疑后人传写之失也。”罗宗涛、李时铭认为,此处以及下文的“宫”、“角”、“羽”等字都是衍文。据此,“黄钟长八寸十分一,宫”,疑应作“黄钟长八十一寸”。此处的“长”字也应理解为容积的长度。〔4〕“大吕长七寸五分三分二”,疑应作“七十五寸三分二”。〔5〕“太蔟长七寸十分二,角”,疑应作“七十二寸”。〔6〕“夹钟长六寸七分三分一”,疑应作“夹钟长六十七寸三分一”。〔7〕“姑洗长六寸十分四,羽”,疑应作“姑洗长六十四寸”。〔8〕“仲吕长五寸九分三分二,徵”,疑应作“仲吕长五十九寸三分二”。〔9〕“蕤宾长五寸六分三分二”,疑应作“蕤宾长五十六寸三分二”。〔10〕“林钟长五寸十分四,角”,疑应作“林钟长五十四寸”。〔11〕“夷则长五寸三分二,商”,疑应作“夷则长五十寸三分二”。〔12〕“南吕长四寸十分八,徵”,疑应作“南吕长四十八寸”。〔13〕“无射长四寸四分三分二”,疑应作“无射长四十四寸三分二”。〔14〕“应钟长四寸二分三分二,羽”,疑应作“应钟长四十二寸三分二”。

    生钟分:〔1〕【注释】〔1〕《索隐》:“此算术生钟律之法也。”

    子一分。〔1〕丑三分二。寅九分八。卯二十七分十六。辰八十一分六十四。巳二百四十三分一百二十八。午七百二十九分五百一十二。未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一千二十四。申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四千九十六。酉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八千一百九十二。戌五万九千四十九分三万二千七百六十八。亥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分六万五千五百三十六。

    【注释】〔1〕“子一分”,这一段说明各律产生的次序及律管长度的比例。“子”代表黄钟,“丑”代表太蔟,余类推。王光祈在《中国音乐史》中指出“子一分”是假设之数,此说甚是。以此数为起点,按“三分损益法”求其他各律长度相比之数。

    另一种算法即大吕长度也是由蕤宾上生而求得的,这样,大吕及以下各律的“实”数即和此表不同。见王光祈《中国音乐史》上册。

    生黄钟术曰:〔1〕以下生者,〔2〕倍其实,〔3〕三其法。〔4〕以上生者,〔5〕四其实,〔6〕三其法。上九,商八,羽七,角六,宫五,徵九。〔7〕置一而九三之以为法。〔8〕实如法,得长一寸。〔9〕凡得九寸,〔10〕命曰“黄钟之宫”。故曰音始于宫,穷于角;〔11〕数始于一,终于十,成于三;气始于冬至,周而复生。

    【注释】〔1〕“生黄钟术曰”,研究者多认为“黄”字衍。〔2〕“下生”,即“三分损一”,减去原律长度的三分之一,保留三分之二。〔3〕“倍其实”,“实”指原律长度,加大二倍。〔4〕“三其法”,取其三分之一,以为法。〔5〕“上生”,即“三分益一”,增加原律长度的三分之一。〔6〕“四其实”,加大原律长度四倍。〔7〕“上九”至“徵九”,不详。〔8〕“置一而九三之以为法”,据《汉书·律历志》此句下应补“十一三之以为实”七字。“九三之”,即以“三”乘“一”九次,得19683。这是夹钟的法数。“十一三之”,即以“三”乘“一”十一次,得177147。这是中吕的法数。如以177147定为黄钟律数,则其他各律数皆成为整数(见王光祈《中国音乐史》及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9〕“实如法,得长一寸”,不详。《考

    穷神生于无,〔1〕形成于有,形然后数,形而成声,故曰神使气,气就形。形理如类有可类。或未形而未类,或同形而同类,类而可班,〔2〕类而可识。圣人知天地识之别,故从有以至未有,以得细若气,微若声。然圣人因神而存之,虽妙必效情,核其华道者明矣。非有圣心以乘聪明,孰能存天地之神而成形之情哉?神者,物受之而不能知其去来,故圣人畏而欲存之。唯欲存之,神之亦存。其欲存之者,故莫贵焉。

    【注释】〔1〕“神生于无”,“神”相当于老子所说的“道”,“无”指“虚无”的境界。《老子》:“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2〕“班”,《考证》引惠栋曰:“班,别也,义与辨同。”

    太史公曰:在旋玑玉衡以齐七政,〔1〕即天地二十八宿。十母,十二子,钟律调自上古。建律运历造日度,可据而度也。合符节,通道德,即从斯之谓也。〔2〕【注释】〔1〕“旋玑”,古代观测天文的仪器。“玉衡”,古代天文仪器浑天仪的一个部件。“旋”或作“璇”。《尚书·舜典》:“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孔安国传:“在,察也。”〔2〕《史记·律书》一篇,前人多疑其非司马迁所著。本篇可以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摭拾兵家言而成,后一部分摭拾阴阳五行家言而成。沈括《梦溪笔谈》卷八说:“《史记·律书》所论二十八舍、十二律,多皆臆配,殊无义理;至于言数,亦多差舛。”“其间字又有误者,疑后人传写之失耳。”这后一部分虽然不能说完全“殊无义理”,但立说多牵强附会,而文字脱误也很多。今试加译注,供读者参考。译注时,我参考了台湾出版的罗宗涛、李时铭的《史记·律书》译文,采用了他们的一些见解和译法。

    译文 圣王衡量事物,建立法度,对事物的计算和定规程的法则,都依据六律为标准,六律实在是一切事物计数的基础。而六律用在军事上,尤其受到重视,所以说:“望见敌人阵地上的云气,就能知道战争是吉利还是凶咎;听到敌人的声音,就能判断战争是胜利还是失败了。”这是多少帝王一直坚信不变的道理。

    周武王讨伐商纣的时候,太师吹着律管,听不同的声音。从孟春之律一直吹到季冬之律,都有杀气,但合于宫声。相同的声音互相应和,这是一切事物间自然存在的道理,有什么值得惊怪的呢?

    军队,圣人用来讨伐强暴势力,平定混乱局势,铲除艰险阻碍,挽救危急倾覆的事态。就连口内有牙、头上生角的野兽,受到侵犯时都会反扑;更何况是人,具有好尚、憎恶、喜爱、愤怒的气质?喜欢时就产生爱惜之情,愤怒时就以恶毒手段相加,这是人们性情变化的道理。

    当初,黄帝曾在涿鹿作战,从而平息了火德的灾害;颛顼曾和共工对垒,从而平息了水德的灾害;成汤曾攻打南巢,从而制止了夏朝的暴乱。交替兴起,而又交替灭亡,取得胜利者当政,这是由天命决定的。从那时以后,著名的志士相继兴起,晋国重用舅犯,而齐国重用王子,吴国重用孙武,他们明确地规定了军旅约法,或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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