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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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不能成功而反以取败,此无他,所以什伍之者无定制,所以教养之者无成法,所以通融而使之相保卫者无常心,此其所以虽多而不得其用也。内政之作,犹有三代乡兵之遗意,后有作者于兵农既分之后,略放其意而制其兵,是亦可以足兵矣。
《汉志》:天下既定,踵秦而制材官于郡国,京师有南北军之屯。至武帝平百粤,内增七校,外有楼船,皆岁时讲肄,修武备云。至元帝时,以贡禹议始罢角抵,而未正治兵振旅之事也。
易祓曰:“汉之兵制莫详于京师南北军之屯,虽东西两京沿革不常,然皆居重驭轻而内外自足以相制,兵制之善者也。是时兵农未分,南北两军官调诸民,犹古者井田之遗意,北军番上,与南军等,南军卫士调之郡国,而北军兵卒调之左右京辅。”
林駉曰:“汉制,南军卫宫,卫尉主之;北军护京,中尉主之。南军则有郎卫、兵卫之别,如三署诸郎、羽林、期门则皆郎卫也;如卫士令丞、诸屯卫侯则皆兵卫也。是卫也,非南军守宫之卫乎?北军则有调兵、募兵之分,如三辅兵卒,则是调兵而卫,如八校、胡骑则是募兵而卫,是卫也非北军护京之卫乎?此汉人南北军之制也。”
臣按:三代兵有定制,见于《周官》者可考也。自迁、固史皆不志兵,而此数言者附见班史《刑法志》中,固之意谓兵乃刑之大者,如《虞书》“蛮夷猾夏,寇贼奸宄”而掌于皋陶之刑之意。虽然帝世纯用德化而汉以战争得天下,岂其伦哉?遂使一代兵戎之制无所于考,可慨也。抑考古制,王前朝后市而王宫在南,故汉卫宫之兵在城内者为南,宫城之军既谓之南则京城之军谓之北,所以别也。本朝设锦衣旗手等十二卫亲军指挥使司,即汉南军卫宫之意;立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即汉北军卫京之意。
汉调兵之制,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二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驰战陈;年六十五衰老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
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践更、有过更。古者正卒无常,人皆迭为之,一月一更,为更卒也。
如淳曰:“卒更者正身供正役也,践更者以钱雇直代行者也,过更者亦以钱雇直,不行者输之县官以给代者也。”臣按:以上汉一代军制大略具焉。
《唐志》云:唐有天下二百余年,而兵之大势三变。其始盛时有府兵,府兵后废而为广骑,广骑又废为方镇之兵,及其末也,强臣悍将兵布天下,而天子亦自置兵于京师,曰禁军。
臣按:唐一代军制大略具于此。
府兵之制,起自西魏、后周而备于隋,唐兴因之。武德初,始置军府,以骠骑、车骑两将军领之,析关中为十二道,道皆置府,三年更以道为军,军置将、副各一人,以车骑府统之,六年废十二军,既而复之,军置将军一人,军有坊置主一人。太宗贞观十年,总置折冲府,凡天下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皆有名号,而关内二百六十有一,皆以隶诸卫。
杜牧曰:“为国者不能无兵也,居外则叛,韩、黥、七国、禄山、仆固是也;居内则篡,卓、莽、曹、马以下是也。使外不叛、内不篡,兵不离伍,无自焚之患,将保颈领,无烹狗之谕。古今已还,法术最长,其置府立卫乎?”
欧阳修曰:“古之有天下国家者,其兴亡治乱未始不以德,而自战国、秦汉以来,鲜不以兵,夫兵岂非重事哉?然其因时制变,以苟趋利便,至于无所不为,而考其法制虽可用于一时,而不足施于后世者多矣,惟唐立府兵之制颇有足称焉。盖古者兵法起于井田,自周衰王制坏而不复,至于府兵始一寓之于农,其居处教养、蓄财待事、动作休息皆有节目,虽不能尽合古法,盖得其大意焉,此高祖、太宗之所以盛也。”
臣按:史谓府兵之置,居无事时耕于野,其番上者宿卫京师而已,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故士不失业而将帅无握兵之重,所以防微杜渐、绝祸乱之源也。呜呼,太宗远矣,而子孙不能守,唐遂因以衰而至于亡,后之世主其于祖宗之法固不可轻改,而于兵尤当加慎重焉。
凡民年二十为兵,六十而免,其能骑而射者为越骑,其余为步兵、武骑、排手、步射。
自高宗、武后时天下久不用兵,府兵之法浸坏,番役更代多不以时,卫士稍稍亡匿,至是益耗散,宿卫不能给,宰相张说乃请一切募士宿卫。十一年,取京兆、蒲、同、岐、华府兵及白丁而益以潞州长从兵共二十万,号“长从宿卫”,明年更号曰“广骑”。
臣按:欧阳修谓夫置兵所以止乱,及其弊也适足为乱,又其甚也至困天下以养乱而遂至于亡焉。盖以唐之子孙骄弱,不能谨守高祖、太宗之法,屡变其制,驯致于天子弱而方镇强,而唐遂以亡灭,以为措置之势使然。呜呼,兹岂独势之使哉,盖亦人谋之不臧也。
德宗与李泌议复府兵,泌因为上历叙府兵兴废之由,且言:“府兵平日皆安田亩,每府有折冲领之,折冲以农隙教习战陈,国家有事征发则以符契下其州及府参验,发之至所期处将帅按阅,有教习不精者罪其折冲,甚者罪及刺史。军还赐勋加赏,便道罢之,行者近不逾时、远不经岁。高宗以刘仁轨为洮河镇守使以图吐蕃,于是始有久戍之役。武后以来承平日久,府兵渐堕,为人所贱,百姓耻为之。又牛仙客以积财得宰相,边将效之,诱戍卒以缯帛寄府库,昼则苦役,夜絷地牢,利其死而没入其财,戍卒还者十无一二,其残虐如此,然未尝有外叛内侮、杀帅自擅者,诚以顾恋田园,恐累宗族故也。自张说募长征兵谓之广骑,李林甫为相,又奏募人为兵,兵不土著,又无宗族,不自重惜,忘身徇利,祸乱自生,至今为梗。向使府兵之法常存不废,安有如此上陵下替之患哉?陛下思复府兵,乃社稷之福,太平有日矣。”上曰:“俟平河中当与卿议之。”
臣按:李泌此言可见府兵之善,三代以后所仅见者也。盖有恒产者有恒心,有所顾惜者,然后不敢恣肆,有所系累者然后不肯弃舍,凡民皆然而兵尤甚。自井田之法废而兵农遂分而不可复合,惟唐府兵之制稍近于古,然行之未久而遂废,李泌当上陵下替之时,思欲复之,然终不能复,可慨也夫。
穆宗之初立也,两河略定,萧俯、段文昌以为天下已太平,渐宜销兵,请密诏天下兵镇,有兵处每岁百人之中限八人逃死。穆宗方荒宴,不以国事为意,遂可其奏。军士落籍者众,皆聚山泽为盗,及朱克融、王庭凑作乱,一呼而亡卒皆集,诏诸道兵讨之,诸道兵既少,皆临时召募乌合之众。
臣按:安不忘危,天下不可一日无兵备,宁备而无用,不可欲用而无人,此国家之大戒也。
宋之兵制大概有三,天子之卫兵以守京师、备征戍,曰禁军;诸州之镇兵以分给役使,曰厢军;选于户籍或应募,使之团结训炼,以为在所防守,则曰乡兵。又有蕃兵,其法始于国初,且籍塞下,团结以为藩篱之兵,其后分队伍,给旗帜,缮营堡,备器械,一律以乡兵之制。
太祖起戎行,有天下,收四方劲兵列营京畿,以备宿卫,分班屯戍,以捍边圉。于时将帅之臣入奉朝请,犷暴之民收隶尺籍,虽有桀骜而无所施于其间。咸平以后,承平既久,武备渐宽,仁宗之世,西兵招剌太多,将骄士惰,徒耗国用。神宗更制,联比其民以为保甲,崇宁、大观间增额日广而乏精锐。建炎南渡,收兵卒、招群盗,其初兵不满万,光、宁以后募兵虽众而土宇日蹙。
臣按:宋一代军制具于此。臣尝因汉、唐、宋之军制而论之,汉之材官踵秦而置,唐之府兵沿隋而立,宋人鉴五代之失而萃兵京师,然亦多因其旧,本朝虽接元之后,而未尝因元之旧,是何也?元起朔漠,兵制简略,不可为法故也。我祖宗得国之初,在内设锦衣等上十二卫以卫宫禁,设留守等四十八卫以卫京城。上十二卫为亲军指挥使司,番上宿卫,无所隶属,而京城之卫分属五军都督府,遇有征行则调发之。今天下都指挥使司凡十六处而为行都司者四,近又于湖广添一行司为五焉,内外卫凡若干处,其所设军士俱有定数,大率以五千六百名为一卫,一千一百十二名为一千户所,一百一十二名为一百户所,卫分军数或有多寡,而千百户所统则一,每一百户内总旗二名、小旗十名,管领钤束以成队伍,此则本朝军伍之制也。窃考历代兵制,前后多有变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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