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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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八 (第1/3页)

    离娄章句下(凡三十二章)

    [疏]○正义曰:此卷即赵注分上卷为此卷也。此卷凡三十有二章一章言圣人殊世而合其道。二章言重民之道,平政为首。三章言君臣之道,以义为表,以恩为里,旧君之服,盖有所兴,讽喻宣王,劝以仁也。四章言君子见几而作。五章言上为下效。六章言大人不为非礼非义。七章言父兄已贤,子弟既顽,教而不改,乃归自然。八章言好言人恶,殆非君子。九章言疾之已甚,乱也。十章言大人所求合义。十一章言视民如子,则民怀矣。十二章言养生竭力,人情所勉,哀死送终,谓之大事。十三章言学必根源,如性自得。十四章言广寻道意,详说其事,要约至义,还反於朴。十五章言五伯服人,三王服心。十六章言进贤受赏,蔽贤蒙戮。十七章言有本不竭,无本则涸。十八章言禽兽俱含天气,众人皆然,圣人超绝,识仁义之主於己也。十九章言周公能思三王之道,以辅成王。二十章言《诗》、《书》与《春秋》。二十一章言五世一体,上下通流。二十二章言廉惠勇三者。二十三章言求交取友,必得其人。二十四章言貌好行恶,当修饰之,惟义为常。二十五章言能修性守故,天道可知。二十六章言循理而动,不合时人。二十七章言君子责己,小人不改,蹈仁行礼,不患其患。二十八章言颜子之心,有同禹稷。二十九章言匡章得罪,出妻屏子。三十章言曾子子思,处义非谬者也。三十一章言人以道殊,贤愚体别。三十二章言小人苟得,妻妾犹羞。凡此三十二章合前卷二十八章是《离娄》一篇有六十章矣。

    孟子曰:“舜生於诸冯,迁於负夏,卒於鸣条,东夷之人也。生,始。卒,终。记终始也。诸冯、负夏、鸣条,皆地名也。负海也,在东方夷服之地,故曰东夷之人也。文王生於岐周,卒於毕郢,西夷之人也。岐周、毕郢,地名也。岐山下周之旧邑,近畎夷。畎夷在西,故曰西夷之人也。《书》曰:“大子发上祭于毕,下至于盟津。”毕,文王墓,近於酆、镐之地。地之相去也千有馀里,世之相後也千有馀岁,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先圣後圣,其揆一也。土地相去千有馀里,千里以外也。舜至文王,千二百岁。得志行政於中国,盖谓王也。如合符节,节,玉节也,《周礼》有六节。揆,度也,言圣人之度量同也。

    [疏]“孟子曰”至“其揆一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圣人殊世而合其道,地虽不比,由通一轨,故可以为百王法也。“孟子曰:舜生於诸冯,迁於负夏,卒於鸣条,东夷之人也”者,孟子言舜帝其始生於诸冯之地,其後迁居於负夏之地,其卒死於鸣条之野,是东夷之人也。以其地在东方,故曰东夷之人。“文王生於岐周,卒於毕郢,西夷之人也”者,孟子又言文王其始生岐山之下,其终卒於毕郢之地,是西夷之人也。以其地在西,故曰西夷之人。岐山本是周邑,故曰岐周。“地之相去也千有馀里,世之相後也千有馀岁,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先圣後圣,其揆一也”者,孟子言自舜帝所居终、始之地,与文王所居终、始之地,有千里以外之远,自舜所生之世,文王所生之世,相後有千二百岁之久,其皆得志行政於中国,以致治,如合其符节,有同而无异。一为先圣於前,一为後圣在後,其所揆度,则一而无二也。以其同也,揆,度也。

    ○注“生始”至“东夷之人也”。

    ○正义曰:案《史记》云:“舜,冀州之人也,耕於历山,渔雷泽,陶河滨,作什器於寿丘,就时於负夏,年二十,以孝闻。三十,尧娶以二女,遂举用之。五十摄行天子事。五十八,尧崩。六十一,代尧践帝位。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於苍梧之野,葬於江南九嶷山,是为零陵。”今云舜生於诸冯,则诸冯在冀州之分。郑玄云:“负夏,卫地。”案《地理志》云:“卫地,营室东壁之分野,今之东郡是也。”其本颛顼之墟,推之则卫地与冀州之地相近,是负夏之为地名也。一云负夏鸣条者,《书》云:“汤与桀战于鸣条之野。”孔传云:“地在安邑之西。”郑玄云:“地在南夷。”云“东夷之人”者,案《史记》云:“帝舜为有虞。”皇甫谧云“舜嫔于虞,今河东大阳”是也。

    ○注“岐周毕郢”至“酆镐也”。

    ○正义曰:案《本纪》云:“古公亶父,去邠逾梁山,止於岐下。”徐广曰:“岐山在扶风义阳西北,其南有周原。”裴骃案:皇甫谧曰:“邑於周地,故始改曰周。古公有少子季历生昌,有圣瑞,後立为西伯,移徙都酆。”徐广曰:“酆在京兆鄢县东,有灵台;鄗在上林昆明,北有鄗池,去酆有二十五里,皆在长安南数十里。”徐广云:“文王九十七崩,谥为文王。”《谥法》曰:“慈惠爱民曰文。”“忠蒙接礼曰文。”武王即位九年,上祭于毕。马融曰:毕,文王墓地名也。《南越志》云:郢,故楚都,在南郡。则知毕在郢之地,故曰毕郢。

    ○注“舜至文王,千二百岁”,“《周礼》有六节”。

    ○正义曰:案《史记·世表》推之,是自舜至文王有千二百岁矣,其文烦更不录。《周礼》六节,案《周礼》云:“守邦国者用玉节,守都鄙者用角节。凡邦国之使节,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金也。以英荡辅之。”郑注云:“以金为节,铸象也。必自以其国所多者,所以相别为信明也。今汉有铜虎符。”杜子春云:“荡当为帑,谓以函器盛此节。或曰英荡,或曰函关。门用符节,货贿用玺节,道路用旌节。注云符节,如今宫中诸官诏符也。玺节者,今之印章也。旌节,今使者所拥节。”是也。将送者,执此节以送行者也。凡此是《周礼》有六节之别尔。

    子产听郑国之政,以其乘舆济人於溱洧。子产,郑卿。为政,听讼也。溱洧,水名。见人有冬涉者,仁心不忍,以其乘车度之也。孟子曰:“惠而不知为政。岁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民未病涉也。以为子产有惠民之心,而不知为政,当以时修桥梁,民何由病苦涉水乎?周十月,夏九月,可以成涉度之功。周十一月,夏十月,可以成舆梁也。君子平其,政行辟人可也,焉得人人而济之。故为政者每人而悦之,日亦不足矣。”君子为国家平治政事刑法,使无违失其道,辟除人,使卑辟尊可为也。安得人人济渡於水乎?每人而悦之欲自加恩,以成其意,则日力不足以足之也。

    [疏]“子产听郑国之政”至“亦不足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重民之道,平政为首,人君由天,天不家抚,是以子产渡人,孟子不取也。“子产听郑国之政,以其乘舆济人於溱洧”者,子产,郑大夫公孙侨也。溱洧,郑国水名也。言子产为政听讼於郑国,於冬寒之月,见人涉溱洧之水,乃不忍,遂以所乘之车舆济渡人於溱洧。“孟子曰:惠而不知为政”至“日亦不足矣”,孟子言子产虽有恩惠及人,而以陆地乘舆而济人於溱洧,然而不知行其不忍人之政而济人矣。所谓岁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是其政也。言岁中以十一月雨毕乾晴之时,乃以政命成其徒杠。徒杠者,《说文》云:“石矼,石桥也,俗作杠,从木,所以整其徒步之石。”十月成津梁,则梁为在津之桥梁也。今云舆梁者,盖桥上横架之板,若车舆者,故谓之舆梁。如此,民皆得济,所以未有忧病其涉者也。君子之为,但平其政事,使无违失,行法於人,而使尊之。其若此则可也,又安得人人而济渡之乎?如人人济之,则人望我者无穷,而我应者有不足焉。故为国之政者,如每以人人而使之悦,虽日力之穷,亦不足以济之矣。但平其政事,使徒杠成於十一月,舆梁成於十月,则病涉之民无不济矣。子产不知为政之道在此,而徒知以乘舆济人为之惠,故宜孟子言之於当时,以激劝而讥讽之也。

    ○注“子产,郑卿。为政,听讼。溱洧,水名”。

    ○正义曰:案《左传》云:“子产,穆公之孙,公子发之子也。”又鲁襄三十年执郑国之政,故云郑卿,为政听讼也。云“溱洧,水名”者,盖郑国之水名。案《地理志》云:“溱洧,水在河南。”又《说文》云:“水在郑国南,入于洧。”则知溱洧,水名,在郑国也。○又於注周十一月,即夏十月。十月即夏九月,已说上篇,叔向云十月而津梁成,是其旨也。

    孟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芥,草芥也。臣缘君恩,以为差等,其心所执若是也。王曰:“礼,为旧君有服,何如斯可为服矣?”宣王问礼旧臣为旧君服丧服,问君恩何如则可以为服。曰:“谏行言听,膏泽下於民;有故而去,则使人导之出疆,又先於其所往;去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里:此之谓三有礼焉。如此,则为之服矣。为臣之时,谋行言从,惠泽加民。若有他故,不得不行,譬如华元奔晋、随会奔秦是也,古之贤君遭此,则使人导之出境,又先至其所到之国言其贤良。三年不反,乃收其田里。田,业也;里,居也。此三者有礼,则为之服矣。今也为臣,谏则不行,言则不听,膏泽不下於民;有故而去,则君搏执之,又极之於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里:此之谓寇雠。寇雠何服之有?”抟执其族亲也。极者,恶而困之也。遇臣若寇雠,何服之有乎?

    [疏]“孟子告齐”至“之有”。

    ○正义曰:此章指言君臣之道,以义为表,以恩为里,表里相应,犹若影响。旧君之服,盖有所兴,讽谕宣王,劝以仁也。“孟子告齐宣王曰”至“如寇雠”者,孟子告谕齐宣王,谓君之视其臣如己之手足,则臣亦视君如己之腹心。君之视其臣如畜之犬马,则臣亦视其君但以国人遇之也。君之视其臣如土芥之贱而弃之,则臣视其君亦如寇雠恶而绝之也。凡此君臣施报相待以为用矣。盖无为於其内者,腹心也;有为於其外者,手足也:君臣相须,犹一体也。此言相待施报均於厚也。若以君视臣如犬马之畜,而臣视君如国人而弗亲,此言不相待施报,均於薄也。以君视臣如土芥之贱,而臣视君如寇雠而恶之,此言不相待施报,均於贱也。然则君臣施报,亦随之而已。“王曰:礼,为旧君有服,何如斯可为服矣”,宣王问孟子:於礼为旧君有丧服,何如斯可为之服言。旧君,所去之国君也。“曰谏行言听”至“则为之服矣”,孟子答之,谓臣之於君,君有过谬而谏之则行,事有可为而言之则听,而膏润之恩泽施之又下浃於民,此得行其道也。然不幸遭其事故而去之,则国君使人导之,以达其情,至出国之疆界,又先去其所往之邦以称誉之。去三年之久而不反归,然後国君乃收其田业里居。此三者是谓三有礼焉。如此三有礼,则可为之丧服矣。“今也为臣,谏则不行,言则不听”至“何服之有”,孟子又言今之为臣於国君,君有过谬,及其谏也则拒之而弗得行,言则违之而弗听,而膏泽又不得以下浃,此不得行其道也。及其所遭事故而去之,君乃不使人导之,且搏执其亲族而戮之,又困极而恶之於其所往之邦,即自离去之日,遂便收其田业里居,此是谓遇其臣如寇雠之恶。既以寇雠遇其臣,则臣尚何有丧服为哉?

    ○注“旧臣为旧君服丧服”。

    ○正义曰:如《仪礼》言“以道去君,而未绝者,服齐衰三月”,《礼记》云“臣之去国,君不扫其宗庙,则为之服”,是为旧臣服丧服之谓也。

    ○注“如华元奔晋,随会奔秦”。

    ○正义曰:案《左传》成十五年:“华元为右师。华元曰:‘我为右师,君臣之训,师所司也。今公室卑而不能正,吾罪大矣。不能治官,敢赖宠乎?’乃出,奔晋。鱼石为左师,自止华元於河上,後及奔晋,得五月日,乃反。”《书》曰“宋华元出奔晋”、“宋华元自晋归于宋”是也。云“随会奔秦”者,案文公七年先蔑奔秦,随会从之,至十三年,晋人患秦之用士会也,晋侯乃使魏寿馀伪以魏叛者以诱士会,士会既济,魏人噪而还。杜注云“喜得士会也”是矣。

    孟子曰:“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恶伤其类,视其下等,惧次及也。语曰:“鸢鹊蒙害,仁鸟曾逝。”此之谓也。

    [疏]“孟子”至“可以徙”。

    ○正义曰:此章指言君子见几而作,故赵杀鸣犊,孔子临河而不济也,是上为下则也。孟子谓国君无罪而杀戮其士,则为之大夫者可以奔去。无他,盖大夫虽於士为尊,不可命以为士,然亦未离乎士之类也,是其恶伤其类耳。国君无罪而诛戮其民,则为之士者可以徙而避之。无他,盖士於民虽以为尊,不可命以为民,然亦未离乎民之类也,是亦恶伤其类耳。於士言杀,於民言戮者,总而言之皆然也,别而言之,则戮又轻於杀矣。案《周礼》“司稽掌巡市”,云凡有罪者挞戮而罚之。是知戮不过挞而辱之耳,而杀乃至於亡命故也。《史记》:赵杀鸣犊,孔子临河而不济,乃叹曰:“刳胎杀天,则麒麟不至郊;竭泽涸鱼,则蛟龙不会;覆巢毁卵,则凤凰不翔。”君子讳伤其类也。今注云“语曰鸢鹊蒙害,仁鸟增逝”,是亦《史记》之文,赵注引之。

    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者,一国所瞻仰以为法,政必从之,是上为下则也。

    [疏] 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

    ○正义曰:此章指言君以仁义率众,孰不顺焉,上为下效也。孟子谓国君在上,能以仁义先率於一国,则一国之人莫不从而化之,亦以仁义为也。

    ○注云:“上为下效者。”

    ○正义曰:如所谓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也。又荀卿所谓表正则影正,盘圆则水圆,盂方则水方,是其旨也。

    孟子曰:“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若礼而非礼,陈质娶妇而长拜之也。若义而非义,藉交报雠是也。此皆大人之所不为也。

    [疏] 孟子曰:“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

    ○正义曰:此章指言礼义,人之所以折中,履其正者,乃可为中,是以大人疑礼。孟子谓有所为礼,有所为非礼,有所为义,有所为非义。如非礼非义,惟大夫能弗为之也。

    ○注“陈质娶妇,藉交报雠”者。

    ○正义曰:此盖史传之文而云然。

    孟子曰:“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故人乐有贤父兄也。中者,履中和之气所生,谓之贤。才者,是谓人之有俊才者。有此贤者,当以养育教诲不能,进之以善,故乐父兄之贤以养己也。如中也弃不中,才也弃不才,则贤不肖之相去,其间不能以寸。”如使贤者弃愚,不养其所以当养,则贤亦近愚矣。如此,贤不肖相觉,何能分寸,明不可不相训导也。

    [疏]“孟子”至“不能以寸”。

    ○正义曰:此章指言父兄之贤,子弟既顽,教而不改,乃归自然也。孟子言君子以性德而教养灭其性德者,以性之能而教养灭其性之才能者,故人所以乐得其贤父兄而教养也。如君子有贤父兄之道,而不推己之性德以教养人之不中,不推己之才性而教养人之不才,是弃去其不中、不才之人也。如此,则贤不肖,恶能相去以寸哉?是不足以相贤矣。盖中者,性之德也。才,性之能也。贤父兄者,所以对弟子而言之也,如孟子所谓曾子居武城而谓之为师也、父兄也,是其意也。

    ○注“中者履中和之气”至“养己也”。

    ○正义曰:“中和之气”者,盖人受天地之中而生,禀阴阳之秀气,莫非所谓中和也。《中庸》云:“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贤以德言。云俊才者,俊智过千人曰俊,则知才能有过於千人之才能,是为俊才也。一云:俊,敏也,疾也。

    孟子曰:“人有不为也,而後可以有为。”人不为苟得,乃能有让千乘之志也。

    [疏] 孟子曰:“人有不为也,而後可以有为。”

    ○正义曰:此章指言贵贱廉耻,乃有不为,不为非义,义乃可由也。孟子言人之有不为非义之事,然後可以有为其义矣。又所谓人皆有所不为,达之於其所为义也,亦是意也。以此推之,则仁也,礼也,智也,皆待是而裁成之矣。

    孟子曰:“言人之不善,当如後患何!”人之有恶,恶人言之。言之,当如後有患难及己乎。

    [疏] 孟子曰:“言人之不善,当如後患何!”

    ○正义曰:此章指言好言人恶,殆非君子,故曰:“不忮不求,何用不藏。”孟子谓人有好谈人之不善者,必有患难及之矣。故曰:言人之不善,当如後患何如?《庄子》云:“菑人者人必反菑之。”《论语》云:“不忮不求,何用不臧?”亦与此同意。

    孟子曰:“仲尼不为已甚者。”仲尼弹邪以正,正斯可矣,故不欲为已甚泰过也。孟子所以讥逾墙距门者也。

    [疏] 孟子曰:“仲尼不为已甚者。”

    ○正义曰:此章指言《论》曰:“疾之已甚,乱也。”故孟子所以讥逾墙距门者也。孟子言孔子凡所为,不为已甚泰过者也,如《论语》云“疾之已甚,乱也”,同意。○注云“孟子所以讥逾墙距门者”,盖谓如段干木逾垣而避文侯,泄柳闭门而拒缪公,是为已甚者。

    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果,能也。大人仗义,义有不得必信其言,子为父隐也;有不能得果行其所欲行者,若亲在不得以其身许友也;义或重於信:故曰惟义所在也。

    [疏] 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正义曰:此章指言大人之行,行其重者,不信不果,所求合义也。孟子言大人者,其於言不以必信,所行不以必果,惟义之所在,可以信则信,可以行则行耳。如言必信、行必果,则所谓硁硁然小人哉矣,岂大人肯如是邪?盖孔子与蒲人盟,不适卫而终适卫,是言不必信也。佛肸召,子欲往而终不往,是行不必果也。

    ○注“子为父隐”,“以其身许友也”。

    ○正义曰:此案《论语》、《礼记》云也。

    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大人谓君。国君视民,当如赤子,不失其民心之谓也。一说曰:赤子,婴儿也,少小之子,专一未变化,人能不失其赤子时心,则为贞正大人也。

    [疏] 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人之所爱,莫过赤子,视民则然,民怀之张。大人之行,不过是也。孟子言世之所谓为之大人者,是其能不失去其婴儿之时心也,故谓之大人,如《老子》所谓“常德不离,复归於婴儿”之意同。

    孟子曰:“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孝子事亲致养,未足以为大事,送终如礼,则为能奉大事也。

    [疏] 孟子曰:“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

    ○正义曰:此章指言养生竭力,人情所勉。哀死送终,行之高者,事不违礼,可谓难矣,故谓之大事。孟子言人奉养父母於其生日,虽昏定晨省,冬温夏清,然以此之孝,亦不足以当其大事也。惟父母终,能躃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斯可以当之也。

    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造,致也。言君子学问之法,欲深致极竟之以知道意,欲使己得其原本,如性自有之然也。故曰欲其自得之而已。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居之安,若己所自有也。资,取也。取之深,则得其根也。左右取之,在所逢遇皆知其愿本也。故使君子欲其自得之也。

    [疏]“孟子”至“得之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学必根源,如性自得,物来能名,事来不惑,君子好之,朝益暮习,道所以臻也。“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至“君子欲其自得之也”者,此孟子教人学道之法也,言君子所以深造至其道奥之妙者,是欲其如己之所自有之也。己之所自有,则居之安。居之安者,是使权利不能移,群众不能倾,天下不能荡是也。居之安则资质以深,则自本自根,取之不殚,酌之不竭是也。资之既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左右逢其愿者,则理与万物得,性与万物明,取之左则左,取之右则右,无非自本自根也,故云取之左右逢其原。如此,故君子所以学道,欲其自得之也。如庄生所谓黄帝遗其玄珠,使智索之不得,使离朱索之不得,使契诟索之不得,乃使象罔得之。盖玄珠譬则道也;智有待於思,言思之亦不能得其道也;离朱有待於明,言以明求之亦不能得道也;契诟有待於言,以言求之亦不能得其道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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