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卷八 (第2/3页)

罔则无所待矣,唯无所待,故能得其道,是其所谓自得也。

    孟子曰:“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博,广。详,悉也。广学悉其微言而说之者,将以约说其要,意不尽知,则不能要言之也。是谓广寻道意,还反於朴,说之美者也。

    [疏] 孟子曰:“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广寻道意,详说其事,要约至义,还反於朴,说之美者也。孟子言人之学道,当先广博而学之,又当详悉其微言而辩说之,其相将又当以还反说其至要者也。以得其至要之义而说之者,如非广博寻学,详悉辩说之,则是非可否,未能决断,故未有能反其要也。是必将先有以博学详说,然後斯可以反说其约而已。

    孟子曰:“以善服人者,未有能服人者也。以善养人,然後能服天下。天下不心服而王者,未之有也。”以善服人之道治世,谓以威力服人者也,故人不心服。以善养人,养之以仁恩,然後心服矣,若文王治於岐邑是也。天下不心服,何由而王也。

    [疏]“孟子曰”至“未之有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五霸服人,三王服心,其服一也,功则不同也。上论尧舜,其是违乎!“孟子曰:以善服人者,未有能服人者也”至“未之有也”者,孟子言人君之治天下,如以善政而屈服人者,未有能屈服其人也。以善教而养人者,然後故能屈服其天下。然以善教养天下,天下不以心服而归往为之王,未之有也。以其能如此,则必为之王者,使天下心服而归往之矣。盖所谓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之意也。又云善教得民心是矣,若文王作辟雍,是能以善养人者也,故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此之谓也。

    孟子曰:“言无实不祥。不祥之实,蔽贤者当之。”(凡言皆有实,孝子之实,养亲是也。善之实,仁义是也。祥,善。当,直也。不善之实何等也,蔽贤之人直於不善之实也。

    [疏] 孟子曰:“言无实不祥。不祥之实,蔽贤者当之。”

    ○正义曰:此章指言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故谓之不祥也。“孟子曰”至“蔽贤者当之”者,孟子谓人之言,无其实本者,乃虚妄之言也。以虚妄之言言之,则或掩人之善,或饰人之恶,为人所恶者也,故其为不祥莫大焉,不祥则祸是矣。不祥之实者,乃蔽贤直之也。所谓蔽贤,则掩人之善是矣。如臧文仲知柳下惠而不举,虞丘知叔敖之贤而不进,凡此之类,是谓蔽贤者也。

    徐子曰:“仲尼亟称於水,曰:‘水哉水哉!’何取於水也?”徐子,徐辟也。问仲尼何取於水而称之也。孟子曰:“原泉混混,不舍昼夜,盈科而後进,放乎四海。有本者如是,是之取尔。言水不舍昼夜而进。盈,满。科,坎。放,至也。至於四海者,有原本也。以况於事,有本者,皆如是是之取也。苟为无本,七八月之间雨集,沟浍皆盈,其涸也。可立而待也。苟,诚也。诚令无本,若周七八月,夏五六月,天之大雨,潦水卒集,大沟小浍皆满,然其涸也可立待之者,以其无本故也。故声闻过情,君子耻之。人无本,行暴得善声,令闻过其情,若潦水不能久也,故君子耻之。

    [疏]“徐子”至“君子耻之”。

    ○正义曰:此章指言有本不竭,无本则涸,虚声过实,君子耻诸,是以仲尼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徐子曰:仲尼亟称於水,曰:水哉水哉!何取於水也”者,徐子即徐辟者也,徐辟问孟子,以谓孔子数数称道於水,乃复自而叹之,曰“水哉水哉”云,水之为水哉水哉,何仲尼独数数称於水也?“孟子曰:源泉混混,不舍昼夜”至“是之取尔”,孟子答之曰:孔子所以数数称於水者,以其有本源之泉水,混混滚势而流,不舍昼夜,是流之不竭,至,有坎科则必待盈满而後流进,以至乎四海之中。以其道大有本亦如是。是孔子所以亟称而必取之尔。“苟为无本”至“君子耻之”者,孟子又言苟为无本之水,是若周之七八月,夏之五六月间,天之大雨骤降,其雨之水卒然聚集于大沟小浍,皆盈盈然而满溢,则其乾涸但可立而守之也。以无本源,故如是之速乾耳。孟子复於此,言如声誉名闻,有或过於情实,而君子所以羞耻之,亦无本之水矣。然则孟子答徐辟以此者,非特言“原泉混混,不舍昼夜,盈科而後进,放乎四海”而已矣,盖有为而言之也,以其原泉混混,则譬君子之德性;不舍昼夜,则譬君子之学问;盈科而後进,则譬君子之成章;放乎四海,则譬君子於是造乎道也。

    ○注云“徐子徐辟”。

    ○正义曰:经於《滕文公》篇云:“墨者夷之,因徐辟而见孟子。”又曰:“徐子以告夷子。”是知徐子即徐辟也。

    ○注“大沟小浍”。

    ○正义曰:案《周礼·遂人》:“掌邦之野,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郑注云:“十夫,二邻之田。百夫,一酂之田。千夫,二鄙之田。遂、沟、畎、浍,皆所以通水於川也。遂广深各二尺;沟倍之,是广深各四尺也;洫又倍之,是洫广深各八尺也;浍广二寻,深二寻。”然则注云大沟、小浍,又非以常制言之尔。《论语》云:“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仲尼常称於水者也。

    孟子曰:“人之所以异於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几希,无几也。知义与不知义之间耳。众民去义,君子存义也。舜明於庶物,察於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伦,序。察,识也。舜明庶物之情,识人事之序。仁义生於内,由其中而行,非强力行仁义也。故道性善,言必称於尧舜。但君子存之,庶民去之而不由尔。

    [疏]“孟子曰”至“行仁义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禽兽,俱含天气,就利避害,其间不希。众人皆然,君子则否。圣人超绝,识仁义之生於己也。“孟子曰:人之所以异於禽兽者几希”至“非行仁义也”者,孟子言世之人所以有别异於禽兽畜者无几也,以其皆含天地之气而生耳,皆能辟去其害而就其利矣。但小人去其异於禽兽之心,所以为小人也;君子知存其异於禽兽之心,所以为君子也。所谓异於禽兽之心者,即仁义是也。禽兽俱不知仁义,所以为禽兽。今夫舜之为帝,在深山之中,与木石居,与鹿豕游,虽与禽兽杂居其间,然能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莫不从之,若决江河也,而无滞之耳。如此,是舜能明於庶物之无知,而存乎异於禽兽之心,详察人伦之类,而由仁义之道而行之矣。然舜既由其仁义而行之,非所谓行仁义而得之人也,是由仁义而行以得之天性也。孟子以此言之其有以异於禽兽者,皆舜之徒也。曰舜亦人也,我亦人也,有为者亦若是,但当存其异於禽兽之心耳,如杨雄“由於礼义,入自仁门,由於情欲,入自禽门”,斯其旨欤。

    孟子曰:“禹恶旨酒而好善言。旨酒,美酒也。仪狄作酒,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而绝旨酒。《书》曰:“禹拜昌言。”汤执中,立贤无方。执中正之道,惟贤速立之,不问其从何方来。举伊尹以为相也。文王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视民如伤者,雍容不动扰也。望道而未至,殷录未尽,尚有贤臣,道未得至,故望而不致诛於纣也。武王不泄迩,不忘远。泄,狎。迩,近也。不泄狎近贤,不遗忘远善。近,谓朝臣。远,谓诸侯也。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三王,三代之王也。四事,禹、汤、文、武所行之事也。不合,己行有不合也。仰而思之,参诸天也。坐以待旦,言欲急施之也。

    [疏]“孟子曰”至“坐以待旦”。

    ○正义曰:此章指言周公能思三王之道,以辅成王,太平之隆,礼乐之备,盖由此也。“孟子曰:禹恶旨酒而好善言”,孟子言禹王恶疾其美酒,而乐好人之善言,以其酒甘而易溺,常情之所嗜者也,故禹王所以恶之。盖仪狄造酒,禹王饮而甘之,遂疏仪狄是也。善言谈而难人,常情之所厌者也,故禹王所以好之耳。盖闻皋陶昌言,禹受而拜之是也。“汤执中,立贤无方”,孟子言汤王执大中至正之道,使其贤者、智者得以俯而就,而不为狂者,愚者、不肖者得以跂而及,而不为狷者矣。未尝立骄伉崖异绝俗之道,而使人不可得而至也。所谓中道而立,能者从之,是其旨欤。《尚书》云“汤懋昭大德,建中于民”,是其事矣。立其贤,则不以一方任之,但随其才而用之,以其人之材,固有长短小大,不可概以取之矣。《书》云“佑贤辅德,显忠遂良”,是其事矣。总以汤言之,则所谓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用人,故无遗贤,是其旨欤。“文王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孟子言文王常有恤民之心,故视下民常若有所伤,而不敢以横役而扰动之也。《尚书》曰“文王不敢侮鳏寡”,又曰“怀保小民”,是其事矣。盖以望商之有贤,道未得至,故不敢诛於纣也,故曰未之见也。“武王不泄迩,不忘远”者,孟子言武王於在迩之臣,则常钦之而不泄狎;在远之臣,则常爱之而不遗忘:是所谓不泄迩,不忘远也。非特臣也,虽远迩之民,亦如是。《尚书》云“武王不宝远物,则远人格,所宝惟贤,则远人安”,又曰“华夏蛮貊,罔不率俾”,是其事矣。“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至“坐以待旦”者,孟子言周公辅相成王,常思念兼此三王而施行此四事,以为功业矣。三王即禹、汤、文武之三代王也。然以孟子则曰三王者,盖文、武明父子也。言其父,则子不待言而在其中,故但云三王四事者,即恶旨酒好善言、汤执中立贤无方、与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不泄迩不忘远,是四事也。然以孟子於事则云四,盖父子所为有不同,所以别言之也。言周公施为,其有不合於此三王四事,则常仰望而思索之,必夜以继日,而未尝敢忘去之也;及幸而思索,得合於此三王之四事,则鸡鸣而起,坐以守待其旦明而施行之耳。是其急於有行,如恐失之谓也。

    ○注“三王三代之王也”。

    ○正义曰:禹,夏之代始王也;汤,殷之代始王也;文、武,周之代始王也:是为三代之王也。

    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後《春秋》作。王者谓圣王也。太平道衰,王迹止熄,颂声不作,故《诗》亡。《春秋》拨乱,作於衰世也。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此三大国史记之异名。“乘”者,兴於田赋乘马之事,因以为名;“梼杌”者,嚚凶之类,兴於记恶之戒,因以为名;“春秋”,以二始举四时,记万事之名。其事,则五霸所理也,桓、文,五霸之盛者,故举之。其文,史记之文也。孔子自谓窃取之,以为素王也。孔子人臣,不受君命,私作之,故言窃,亦圣人之谦辞尔。

    [疏]“孟子曰”至“窃取之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诗》可以言,咏颂太平,时无所咏,《春秋》乃兴,假史记之文,孔子正之,以匡邪也。“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至“丘窃取之矣”者,孟子言自周之王者风化之迹熄灭而《诗》亡,歌咏於是乎衰亡,歌咏既以衰亡,然後《春秋》褒贬之书於是乎作。《春秋》其名有三,自晋国所记言之,则谓之《乘》,以其所载以田赋乘马之事,故以因名为《乘》也;自楚国所记而言之,则谓之《梼杌》,以其所载以记嚚凶之恶,故以因名为《梼杌》也;鲁以编年,举四时,记为事之名,故以因名为《春秋》也。凡此虽曰异其名,然究其实则一也。盖王者迹熄,则所存者但霸者之迹而已。言其霸,则齐桓、晋文为五霸之盛者。故其所载之文,则鲁史之文。而孔子自言之曰:其《春秋》之义,则丘私窃取之矣。盖《春秋》以义断之,则赏罚之意於是乎在,是天子之事也,故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窃取之者,不敢显述也,故以赏罚之意寓之褒贬,而褒贬之意则寓於一言耳。

    ○注云“乘为乘马之事,梼杌为嚚凶之类”。

    ○正义曰:乘马之事已详,故不再述。云“梼杌嚚凶”者,案文公十八年《左传》所谓浑敦、穷奇、梼杌、饕餮四凶,其言“梼杌”,乃曰颛顼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训,告之则顽,舍之则嚚,天下之民,谓之“梼杌”。杜预云:“梼杌,嚚凶无畴匹之貌也。”

    孟子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五世而斩。予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也。”泽者,滋润之泽。大德大凶,流及後世,自高祖至玄孙,善恶之气乃断,故曰五世而斩。予,我也。我未得为孔子门徒也。淑,善也。我私善之於贤人耳,盖恨其不得学於大圣人也。

    [疏]“孟子”至“诸人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五世一体,上下通流,君子小人,斩各有时,企以高山,跌以陷污,是以君子恨不及乎仲尼也。孟子恨以不及仲尼也。“孟子曰:居子之泽”至“予私淑诸人也”者,孟子言君子小人虽有贤、不肖之异,然自礼服而推之,则馀泽之所及,但皆五世而断耳,以其亲属替之者焉。惟孔子有道德之泽,流於无穷,虽万世亦莫不尊亲者矣。孟子所言我未得为孔子徒党者矣,我但私有所善於己,未有善诸人人也。盖孟子学孔子者也,然必於此乃言予未得为孔子徒者,盖亦公孙丑问“夫子既圣矣乎”、则曰“夫圣孔子不居”之意也。孟子之志,又可知矣。斩,断也。淑,善也。

    ○注云“自高祖至於玄孙”。

    ○正义曰:自高祖至玄孙者,凡有九等,高祖、曾祖、祖父、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是也。今注乃以此证五世而斩者,据己身而推之,则上自高祖,至玄孙,是为无服者也。

    孟子曰:“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三者,皆谓事可出入,不至违义,但伤此名,亦不陷於恶也。

    [疏] ○正义曰:此章指言廉、惠、勇,人之高行也,丧此三名,则士病诸,故设斯科以进能者也。“孟子曰”至“死伤勇”者,盖言凡於所取之道,可以取之则取之,故无伤害於为廉;可以无取而乃取之,是为伤害於廉也。又言凡所与之道,可以与之则与之,而不为伤其惠;可以无与而乃与之,是为伤害於惠也。又言凡於所死之道,可以死之则死,不为伤害其勇;可以无死而乃死之,是为伤害其勇也。如孟子受薛七十镒,是可以取则取之也;求也为聚敛而附益之,是可以无取而乃取之者也。孔子与愿思之粟,是可以与则与之者也;冉子与子华之粟五秉,是可以无与而乃与之者也。比干谏而死,是可以死则死也;荀息不能格君心之非,而终遽以死许,是可以无死而乃死之也。

    逢蒙学射於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羿为愈己,於是杀羿。羿,有穷后羿。逢蒙,羿之家众也。《春秋传》曰:“羿将归自田,家众杀之。”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罪羿不择人也,故以下事喻之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曰:“薄乎云尔,恶得无罪?郑人使子濯孺子侵卫,卫使庾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吾死矣夫!’孺子,郑大夫。庾公,卫大夫。疾作疟疾。问其仆曰:‘追我者谁也?’其仆曰:‘庾公之斯也。’曰:‘吾生矣。’仆,御也。孺子曰:吾必生矣。其仆曰:‘庾公之斯,卫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谓也?’曰:‘庾公之斯学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於我。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端人,用心不邪辟。知我是其道本所出,必不害我也。庾公之斯至,曰:‘夫子何为不执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曰:‘小人学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於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虽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废。’抽矢叩轮,去其金,发乘矢而後反。”庾公之斯至,竟如孺子之所言。而曰:我不敢废君事,故叩轮去镞,使不害人,乃以射孺子,礼射四发而去。乘,四也。《诗》云:“四矢反兮。”孟子言是以明羿之罪,假使如子濯孺子之得尹公之他而教之,何由有逢蒙之祸乎。

    [疏]“逢蒙学射”至“乘矢而後反”。

    ○正义曰:此章指言求交取友,必得其人,得善以全,养凶获患,是故子濯济难,夷羿以残,可以鉴也。“逢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后羿所射有强於己,於是反妒之,而杀其后羿。“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孟子复言逢蒙所以杀其后羿,是后羿亦有可罪之道者焉。“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孟子引公明仪於往日尝曰逢蒙杀羿,宜若羿无罪而见杀焉,又鄙之公明仪之言,曰:薄乎此言尔,安得谓之无罪焉?昔郑国之君使子濯孺子为大夫,以侵伐其卫国。卫君乃使大夫庾公之斯追捉其子濯,子濯乃曰:今日我疟疾发作,不可以执弓而敌之,我必死矣。遂问其御仆曰:卫之追赶我者是谁也。其御仆乃告之曰:卫大夫庾公之斯者也。子濯即曰:我得生矣,不能死我也。其御仆乃问:庾公之斯是卫国之最善射者也,而夫子乃曰吾生矣,是何之谓也?子濯乃与之御仆曰:庾公之斯学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於我,夫尹公之他,端正之人也,其所友亦必端正之人然後教其射矣。庾公之斯遂追至子濯之所,见子濯不执弓矢,乃问曰:夫子何为不执弓以拒之。子濯告之曰:今日我疟疾发作,不可以执弓矣。庾公之斯乃自称己为小人,言小人学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於夫子,今不忍以夫子之道而反归害其夫子矣。虽然,不忍害夫子,奈以今日所追之事,乃君命之事也,我亦不敢废背其君命耳,遂不免抽取其矢,而敲之於车轮之上,乃去其镞利而发射子濯,至发其四矢,然後乃反归而不追之。盖去镞利,所以无害於子濯耳。云乘矢者,乘,四矢也,盖四马为一乘,是亦取其意也。

    ○注“羿有穷”至“杀之”。

    ○正义曰:羿有穷后羿者,说在《梁王》首篇详矣。云“逢蒙,羿之家众”至“杀之”者,案襄公四年《左传》云:“将归自田,家众杀而烹之,以食其子。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杜注云“子,羿之子也,不忍食,又杀之国门。”

    ○注“孺子,郑大夫。庾公,卫大夫”。

    ○正义曰:襄公十四年《左传》云:“尹公他学射於庾公差,庾公差学射於公孙丁。二子追卫献公,公孙丁御公。子曰:‘射为背师,不射为戮,射为礼乎?’射两钩而还。尹公他曰:‘子为师,我则远矣。’乃反之。公孙丁授公辔而射之,贯臂。”杜预曰:“子鱼,庾公差。”然则孟子之言,与此不同,是二说必有取一焉。

    孟子曰:“西子蒙不洁,则人皆掩鼻而过之。西子,古之好女西施也。蒙不洁,以不洁汗巾帽而蒙其头面。面虽好,以蒙不洁,人过之者皆自掩鼻,惧闻其臭也。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恶人,丑类者也。面虽丑而斋戒沐浴,自治洁净,可以待上帝之祀。言人当自治以仁义乃为善也。

    [疏]“孟子”至“上帝”。

    ○正义曰:此章指言貌好行恶,西子蒙臭,丑人洁服,供事上帝,明当修饰,惟义为常也。孟子言西施之女,其貌虽好,然加之不洁巾帽而蒙其头,则人见之亦必遮掩鼻而过之,更不顾也;如恶人虽曰至丑,然能斋戒沐浴,自洁净其身,则亦可以供事上帝矣。孟子之意,盖人能修洁其己,虽神犹享,而况於人乎?然知人修治其己,不可以已也。

    ○注“西子西施”。

    ○正义曰:案《史记》云:西施,越之美女,越王勾践以献之,吴王夫差大幸之。每入市,人愿见者,先输金钱一文。是西施也。

    孟子曰:“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今天下之言性,则以故而已矣。以言其故者,以利为本耳。若杞柳为杯棬,非杞柳之性也。所恶於智者,为其凿也。恶人欲用智而妄穿凿,不顺物之性,而改道以养之。如智者若禹之行水也,则无恶於智矣。禹之行水也,行其所无事也。禹之用智,决江疏河,因水之性,因地之宜,引之就下,行其空虚无事之处。如智者亦行其所无事,则智亦大矣。如用智者,不妄改作,但循理,若禹之行水於无事,则为大智也。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天虽高,星辰虽远,诚能推求其故常,千岁日至之日可坐而致也。星辰,日月之会。致,至也。知其日至在何日也。

    [疏]“孟子曰”至“可坐而致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能修性守故,天道可知,妄智改常,必与道乖,性命之指也。“孟子曰: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至“可坐而致也”者,孟子言今夫天下之人有言其性也者,非性之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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