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佾篇第三

    八佾篇第三 (第2/3页)

不可急求而至。又本章可與〈為政篇〉“殷因於夏禮”章參互並讀。[光案:“‘殷因於夏禮’章”,東大版原作“殷因於夏禮章”,“殷因於夏禮”五字無引號。]

    【白話試譯】

    先生說:“我能說夏代之禮,惜乎杞國不夠為我說作證明。我能說殷代之禮,惜乎宋國不夠為我作證明。[光案:“為我作證明”,東大版原作“為我說作證明”,此處聯經版漏植“說”字。]這因杞、宋兩國現存的典籍和賢人皆不足之故。否則我準能把來證成我說了。”

    (一0)

    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

    禘:周制,舊天子之喪,新天子奉其神主入廟,必先大祭於太廟,上自始祖,下及歷代之祖皆合祭,謂之禘。又稱吉禘。禘者,諦也。遇合祭,列祖先後次序,當審諦而不亂。又每五年一禘祭,為常祭中之大者,亦在太廟,為合祭,與羣廟各別之祭不同,亦與郊天之祭不同。諸侯惟不當郊天,然亦有禘祭。魯文公時,躋升其父僖公於閔公之前。僖公雖為閔公之庶兄,然承閔公之君位;[光案:“君位;”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君位,”之逗號。]今升於閔公前,是為逆祀,《春秋》譏之。定公八年,曾加改正。然其事出於陽虎,此後殆仍是僖躋閔前。此章之禘,當不指吉禘。因孔子仕魯,在定公十四年,[光案:“孔子仕魯,在定公十四年”者,今查書末所附〈孔子年表〉,“魯定公九年孔子年五十一歲。魯陽貨奔齊。孔子始出仕,為魯中都宰。”若然,“定公十四年”當改為“定公九年”。東大版、聯經版俱誤。”]此時未有國喪。定公之卒,孔子已去魯,故知不指吉禘言。然則此章之禘,乃指五年之禘祭。

    既灌而往:灌,借作祼字,又作盥,乃酌鬯初獻之名。鬯者,煮香草為鬱,和黍釀酒,其氣芬芳,以之獻於尸前。孔子不贊成魯之逆祀,故於禘祭不欲觀。但亦不欲直言。灌在迎牲之前,灌畢而後迎牲,尚是行禮之初。自灌以往即不欲觀,無異言我不欲觀有此禘禮。

    本篇二十六章,多論當時之禮樂。然時移世易,後世多不能明其意義之所在。如本章,後儒紛紛考訂,莫衷一是。今酌采一說,其他則略。非謂古禮必當考,[光案:“非謂古禮必當考,”之逗號,東大版原作“非謂古禮必當考。”之句號。]特由此可以窺見孔子當時論禮之大意,此亦有古今通義存焉,固不當以自己時代之主觀,而對歷史往事盡作一筆抹殺之輕視。

    【白話試譯】

    先生說:“我對禘禮,只待香酒初獻灌之後,便不想再看下去了。”[光案:“只待香酒初獻灌之後,便不想再看下去了”,三民版原作“只待香酒初獻(灌)之後,便不想再看下去了”,“灌”字加小括號。括號乃錢子所添,以助語意之豁然,不宜刪動,當遵之。東大版殆漏植此小括號於先,聯經版承之。若然,東大版、聯經版俱誤,俱宜加上小括號。]

    (一一)

    或問禘之說。子曰:“不知也,知其說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諸斯乎?”指其掌。

    不知也:本章承上章來。孔子不贊成魯之禘禮,或人因此為問。孔子不欲深言,故諉曰不知。

    示諸斯乎:一說:示,同視。又一說:示,當作寘,同置。斯指下文掌字。從前解,孔子既答或人曰不知,又云如有知其說者,其於天下事,將如看自己手掌般,一切易明。從後解,謂天下如置諸掌,如孟子謂:“武丁朝諸侯,有天下,猶運之掌也。”兩解均可通,今姑從後解。

    指其掌:此《論語》記者記孔子言時自指其掌。

    本章亦孔子平日主張以禮治天下之意。蓋報本追遠之義,莫深於禘,此乃斟酌乎人心之同然而始有此禮。《左傳》定公[光案:“定公”,東大版原作“昭公”。查《左傳》定公八年:“冬.十月.順祀先公而祈焉”。是為“定公”時事,當遵聯經版。]八年載,陽虎欲去三桓,乃順祀先公而祈焉。可見文公之逆祀,其事悖於人心,魯人不之服。故下距一百十五年,陽虎欲為亂,猶借此以收人心,並以彰三桓之非。蓋魯政主於三桓,魯之失禮,即三桓之失政。昧於禮意者,亦可謂若文公之躋僖於閔,亦人子孝親之心;[光案:“孝親之心;”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孝親之心,”乃逗號。]而不知其大悖禮而可以召亂。《中庸》有言:“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光案:“示諸掌乎!”之驚歎號,東大版原作“示諸掌乎。”之句號。改為驚歎號]可為此章之注腳。孔子畢生崇拜周公,實深有契乎周公制禮以治天下之深旨。蓋禮治即仁治,即本乎人心以為治。禮本乎人心,又綰神道、人倫而一之,其意深遠,非人人所能知。故孔子答或人曰不知,不僅為魯諱,亦實有所難言。

    又按:秦漢以下,多侈言以孝治天下,不知孝而違禮,亦將陷於不仁。不仁則不足以為孝。如宋之有濮議,明之有大禮議,此與孔子之不欲觀於魯之禘,皆脈絡相承。今雖時異世易,古人之所爭於禮者,今多不識其意旨之所在。縱曰考禮議禮,其事非盡人所能,然古人言禮之意,則終不可以不知。故於此兩章,粗為闡述其大義。

    【白話試譯】

    有人問:關於禘祭之禮的說法。先生說:“我不知呀!若有能知禘禮說法的人,他對整個天下,正像擺在這裏呀!”先生一面說,一面指着自己的手掌。

    (一二)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

    祭如在:此祭字指祭祖先。

    祭神如神在:此指祭天地之神。祭禮本對鬼神而設,古人必先認有鬼神,乃始有祭禮。但孔子平常並不認真討論鬼神之有無,只臨祭時必誠必敬,若真有鬼神在其前。此兩句,乃孔子弟子平時默觀孔子臨祭時情態而記之如此。或說,此兩句乃古語,下文子曰云云,乃孔子因此語而感發為說,今不從。

    吾不與祭如不祭:孔子雖極重祭禮,然尤所重者,在致祭者臨祭時之心情。故言茍非親自臨祭,縱攝祭者亦能極其誠敬,而於我心終是闕然,故云祭如不祭。蓋我心思慕敬畏之誠,既不能親切表達,則雖有牲牢酒醴,香花管樂,與乎攝祭之人,而終是失卻祭之真意。此乃孔子平日所言,記者記其言,因連帶記及孔子平日臨祭時之誠敬,以相發明。

    本章發明孔子對祭禮之意見。然孔子平日似未曾特有一番理論以表達其對祭禮之意見,本章亦僅就其日常之心情實感而道出之。此等處,學者最當細細體玩。因孔子論學,都就人心實感上具體指點,而非憑空發論,讀《論語》者首當明白此義,並當知吾人雖生兩千五百載之後,而有時我心之所實感,仍可與孔子當年有同感。人心大同,不為古今而殊,可於孔子之言,彌見其親切而有味。

    【白話試譯】

    先生在祭祖先時,好像真有祖先們在受祭。他祭神時,也好像真有神在他面前般。先生說:“我若不親身臨祭,便只如不祭。”[光案:此最後十六字“先生說:‘我若不親身臨祭,便只如不祭。’”,東大版另起一段。另起一段作用不大,當遵聯經版連在一起。]

    (一三)

    王孫賈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何謂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王孫賈:衞大夫。

    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古有此語,賈引為問。奧,古人居室之西南隅,乃一家尊者所居。竈乃烹治食物之所。或說:古人祭竈,先於竈徑,即竈邊設主祭之。畢,又迎尸於奧,擺設食物再祭之。主以木為,古人謂神即棲於此上。尸以人為,祭時由一人扮所祭之神謂之尸。此章奧與竈實指一神,蓋謂媚君者,順於朝廷之上,不若逢迎於燕私之際。或謂奧竈當直指人言,居奧者雖尊,不如竈下執爨者實掌其飲食,故謂媚奧不如媚竈。奧指衞君之親幸,竈指外朝用事者。或曰:王孫賈引此語問孔子,意欲諷孔子使媚己。或曰:王孫賈或因孔子曾見南子,疑孔子欲因南子求仕,故隱喻借援於宮閫,不如求合於外朝。此乃賈代孔子謀,非欲孔子之媚於己。

    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孔子意,謂但知依理行事,無意違理求媚。衞君本所不欲媚,何論於朝廷之上,抑燕私之際乎?抑又何論於近倖之與權臣乎?

    【白話試譯】

    王孫賈問道:“俗話說的,與其在奧處求媚,不如在竈處求媚,這是什麼意思呀?”先生說:“不是這樣的。若獲罪了上天,什麼去處也用不上你的禱告了。”

    (一四)

    子曰:“周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監於二代:監,猶視也。二代指夏、殷。

    郁郁乎文哉:文指禮樂制度文物,又稱文章。郁郁,文之盛貌。歷史演進,後因於前而益勝,禮樂日備,文物日富,故孔子美之。

    吾從周:孔子自稱能言夏、殷二代之禮,又稱周監於二代,而自所抉擇則曰從周。其於三代之禮,先後文質因革之詳,必有其別擇之所以然,惜今無得深求。然孔子之所以教其弟子,主要在如何從周而更有所改進發揮,此章乃孔子自言制作之意。否則時王之禮本所當遵,何為特言“吾從周”?[光案:“特言‘吾從周’”,東大版原作“特言吾從周”,“吾從周”三字無引號。]

    按:三代之禮,乃孔子博學好古之所得,乃孔子之溫故。其曰“吾從周”,則乃孔子之新知。孔子平日所告語其門弟子者,決不於此等歷史實迹絕口不道,然《論語》記者則於此等實跡[光案:東大版原作“實迹”。錢子多用“迹”罕用“跡”,當遵東大版。]皆略而不詳。讀者必當知此意,乃可與語夫“好古敏求”之旨。若空言義理,而於孔子以下歷史演進之實迹,皆忽而不求,昧而不知,此豈得為善讀《論語》,善學孔子。

    【白話試譯】

    先生說:“周代看了夏、殷二代之演進,[光案:“二代之演進”之無小括號,東大版原作“二代(之演進)”之有小括號。小括號內乃錢子所添,以助語意之豁然,不宜刪動,當遵東大版。]它的一切制度禮樂文章,何等美盛呀!我是主張遵從周代的。”

    (一五)

    子入大廟,每事問。或曰:“孰謂鄹人之子知禮乎?入大廟,每事問。”子聞之,曰:“是禮也?”

    子入大廟:大,讀太。太廟,魯祭周公之廟。時孔子當在青年,始仕於魯,得入太廟助祭。

    每事問:祭事中禮樂儀式,乃及禮器所陳,孔子每事必問,若皆不知。

    孰謂鄹人之子知禮:鄹,魯小邑,孔子父叔梁紇嘗為鄹邑大夫。[光案:“鄹邑大夫。”之句號,東大版原作“鄹邑大夫,”之逗號。改為句號]孔子生於此。字或作陬。鄹人之子,不僅指其少年,亦輕視之辭。時孔子已先有知禮之名,而於太廟中種種禮器儀文皆若不知,故或人疑之。

    子聞之:事後孔子聞此或人之語。

    是禮也:此也字通作邪,乃疑問辭。孔子非不知魯太廟中之種種禮器與儀文,然此等多屬僭禮,有不當陳設舉行於侯國之廟者。如〈雍〉之歌不當奏於三家之堂,而三家奏之以徹祭。有人知其非禮,不欲明斥之,乃偽若不知,問適所歌者何詩?[光案:“適所歌者何詩?”之問號,東大版原作“適所歌者何詩。”之句號。改用問號後,語意更顯豁而符“每事問”之語氣,當遵聯經版。]孔子入太廟而每事問,事正類此。此乃一種極委婉而又極深刻之諷刺與抗議。淺人不識,疑孔子不知禮,孔子亦不明辨,只反問此禮邪?孔子非不知此種種禮,特謂此種種禮不當在魯之太廟中。每事問,冀人有所省悟。舊注“是禮也”三字為正面自述語,謂此乃孔子敬謹自謙,知而猶問,即此是禮。兩說相較,所辨只在一“也”字之正反語氣上,而孔子在當時之神情意態,判若兩人。昔人謂讀書貴能識字,洵不虛矣。

    本章記孔子少年時初進魯太廟一番神情意態,而孔子當時之學養與其抱負,亦皆透切呈現,活躍在眼前。學者須通讀《論語》全書而善自體會之,庶可更深領略此一章神味之深厚。

    【白話試譯】

    先生初進太廟,遇事輒問。或人說:“那個人說這一位鄹邑的年輕人知禮呀?他跑進太廟,什麼事都要問。”先生聽到了,說:“那些就算是禮嗎?”

    (一六)

    子曰:“射不主皮,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射不主皮:古之射,張一布,稱為侯。或畫五采畫獸,為正。或於布中心貼一皮,或熊或虎或豹,為鵠。不主皮,或說:射以觀德,但主於中,不主貫革。皮即革也。或說:主皮之射見《儀禮》〈鄉射禮〉,貫革之射見《小戴禮》〈樂記〉,二者有別。貫革謂射穿甲革,如養由基射甲徹七札之類,此乃軍射。禮射則用皮侯,不用革。今按:射必主中,斷無不主中而為射者。射不主皮,既不能解為不主中,則上說但主中不主貫,自為正解。射既有“中”與“貫”之別,[光案:“中與貫之別”,聯經版改作“‘中’與‘貫’之別”,“中”、“貫”二字加引號。]則貫指革言,亦自無疑。射不主皮,謂皮可以該布,又何不可以該革?故知上解主皮為貫革,通上下文而說之,亦自見其可信。《儀禮》、《小戴禮》其書皆出《論語》後,不得以兩書或言主皮,或言貫革,遂謂《論語》言主皮決不指貫革。

    為力不同科:科,等級義。人力強弱不同等,故射主中,不主貫。漢儒因見《儀禮》言主皮,《小戴禮》言貫革,疑《論語》此章“不主皮”不言貫革,遂疑此句“為力不同科”另屬一事,[光案:“‘不主皮’不言貫革,遂疑此句‘為力不同科’另屬一事”,東大版原作“不主皮不言貫革,遂疑此句為力不同科另屬一事”,“不主皮”、“為力不同科”二處無引號。]不連上文。因解“為力”乃為力役之事,丁強任力役亦分科。[光案:“任力役亦分科。”之句號,東大版原作“任力役亦分科,”之逗號。]然當役不得稱為力,此解牽強。今不從。

    古之道也:〈樂記〉:“武王克商,散軍郊射,而貫革之射息。”[光案:“樂記:‘武王克商,散軍郊射,而貫革之射息。’”,東大版原作“樂記,武王克商,散軍郊射,而貫革之射息。”,“樂記”二字之後,改逗號為冒號,並增引號。]此謂自武王克商,示天下已平,不復尚多力能殺人,故息貫革之射,正與《論語》此章所言相同。今若分〈樂記〉貫革與《論語》主皮為二,則“射不主皮古之道也”語義難解。蓋下逮春秋,列國兵爭,復尚力射,如養由基穿七札,見稱當時,故孔子嘅嘆而稱古道。若必本《儀禮》為說,《儀禮》顯出《論語》後,豈其所記各射,孔子時皆不然,而嘅稱為古之道乎?朱子注此章,不用漢儒古說,以貫革說主皮,以本章三句通為一氣讀之,最為允愜。清儒必據古註駁朱《註》,於“射不主皮”一語,多引古禮文,而於“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兩語,終無確說。就本章文氣語法字義平直求之,知朱《註》不可易。其說古禮容有違失,終無害於其釋大義之是當。

    【白話試譯】

    先生說:“比較射藝,不主要在能射穿皮革,因各人體力有不同,這是古人的道理呀!”

    (一七)

    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告朔:此有兩說:一、周禮,天子於每歲冬季,頒發來歲每月之朔日,徧告於諸侯,諸侯受而藏之於其始祖之廟。每月朔,請於廟而頒之於國人,稱告朔。告,音古篤反。又一說,周天子於歲終以來歲十二月之朔布告天下諸侯,諸侯以餼羊款待告朔之使者。告朔,上告下也,告讀如字。

    餼羊:依上說,告朔兼有祭,其禮用一羊,殺而不烹。凡牲,繫養曰牢,烹而熟之曰饗,殺而未烹曰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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