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張篇第十九

    子張篇第十九 (第2/3页)

幼者,使當灑掃應對進退則可矣;[光案:“則可矣;”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則可矣,”之逗號。]今子夏不分長幼,一以此教,故譏之。今按:後說無此文理,“門人小子”仍當連讀,[光案:“‘門人小子’仍當連讀”,東大版原作“門人小子仍當連讀”,“門人小子”四字無引號。]後說之意已兼涵在內。[光案:“在內。”之句號,東大版原作“在內,”之逗號。]若必拘泥分讀,轉失之。

    洒掃應對進退:洒當為灑,以水揮地及牆階,令不揚塵,然後掃之。應對,應是唯諾,對必有辭。進退,凡摳衣趨隅,與夫正立拱手,威儀容節,皆幼儀所當學習。

    抑末也,本之則無:子游譏子夏失教法,謂此等皆末事,不教以本,謂禮樂文章之大者。

    孰先傳焉,孰後倦焉:倦如“誨人不倦”之倦。[光案:“倦如‘誨人不倦’之倦”,東大版原作“倦如誨人不倦之倦”,“誨人不倦”四字無引號。]謂君子之道,傳於人,宜有先後之次第,宜先則先,宜後則後,非專傳其宜先者,而倦傳其宜後者。故非末則先傳,而本則倦教。

    譬諸草木,區以別矣:區,分區義,即分類義。《齊民要術》有區種五榖法,作為區畛,如今菜畦,數畝之內,分類雜植。草木,即指穀、蔬、果、蓏之在田圃者。農夫之為田圃,必為之區別溉種;[光案:“區別溉種;”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區別溉種,”之逗號。]時日既至,大小甘苦,莫不咸得其生。然五榖自為五榖,果蓏自為果蓏,草木之區別,即喻人性與所學之不能相同。

    焉可誣也:誣,欺罔義。言若不量其淺深,不問其生熟,一概以教,專以高且遠者語之,則是誣之而已。君子之道,不如此。

    有始有卒:君子教人有序,先傳以近小,後教以遠大。所謂循循善誘。若夫下學而上達,本末始終一以貫之,則惟聖人為能。然則小學始教,人人可傳;[光案:“人人可傳;”之分號,東大版原作“人人可傳,”之逗號。]根本大道,則非盡人可得。此下孔門傳經之功歸於子夏,而《戴記》〈禮運大同〉之篇或謂原於子游之緒言。[光案:“緒言。”之句號,東大版原作“緒言,”之逗號。]兩人學脈,亦於此可見其有別。

    今按:游、夏同列文學之科,子游非不知灑掃應對進退為初學所有事,特恐子夏之泥於器藝而忽於大道,故以為說。子夏亦非不知灑掃應對進退之上尚有禮樂大道,不可忽而不傳。是兩人言教學之法實無大異,讀者若據“言游過矣”四字,[光案:“讀者若據‘言游過矣’四字”,東大版原作“讀者若據言游過矣四字”,“言游過矣”四字無引號。]便謂子游之言全非,則失本章之旨。

    【白話試譯】

    子游說:“子夏的門人小子,擔當些灑水掃地,言語應對,趨走進退一應細事,那夠了。可惜這些只是末節。若論到本原處,就沒有了,這怎好呀?”子夏聽到了,說:“啊!言游錯了。君子之道,那些是先來傳給人?那些是放在後,厭倦不教了?就拿田圃中草木作譬,也是一區區地分別]着。君子之道,那可用欺妄來對人呀!至於有始有卒,淺深大小都學通了的,[光案:“至於有始有卒,淺深大小都學通了的,”,三民版原作“至於有始有卒,(淺深大小都學通了的),”,“淺深大小都學通了的”九字加小括號。疑三民版宜改作“至於有始有卒(,淺深大小都學通了的),”,即將“至於有始有卒,”之逗號亦置入小括號內。]那怕只有聖人吧?”

    (一三)

    子夏曰:“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

    仕,入官從職。仕與學,所事異,所志同。優,有餘力。仕而學,所以資其仕者益深。學而仕,所以驗其學者益廣。此兩語反覆相因,而亦各有所指。或疑學句當在仕句前。[光案:“或疑學句當在仕句前。”之句號,東大版原作“或疑學句當在仕句前,”之逗號。]然學而仕,士之常。仕而學,則不多見。[光案:“則不多見。”之句號,東大版原作“則不多見,”之逗號。]子夏之意所主在此,故以仕句置前。

    〈檀弓〉載曾子責子夏曰:“吾與爾事夫子於洙泗之間,退而老於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汝於夫子。”則子夏晚年教育之盛可知。本篇載諸弟子之言,獨子夏為最多,豈以是歟?

    【白話試譯】

    子夏說:“仕者有餘力宜從學,學者有餘力宜從仕。”

    (一四)

    子游曰:“喪,致乎哀而止。”

    致,極義。喪禮只以致極乎居喪者之哀情而止,不尚文飾。然若過而至於毀身滅性,亦君子所戒。

    【白話試譯】

    子游說:“喪禮只要極盡到遭喪者之哀情便夠了。”

    (一五)

    子游曰:“吾友張也,為難能也,然而未仁。”

    子張務為高廣,人所難能,但未得為仁道。仁道,乃人與人相處之道,其道平實,人人可能。若心存高廣,務求人所難能,即未得謂仁。

    【白話試譯】

    子游說:“我的朋友張呀!他可算是人所難能的了,[光案:“他可算是人所難能的了”,三民版原作“(他可算)是人所難能的了”,“他可算”三字加小括號。]但這樣也未得為仁呀!”

    (一六)

    曾子曰:“堂堂乎張也,難與並為仁矣。”

    堂堂,高大開廣之貌。子張之為人如此,故難與並為仁。蓋仁者必平易近人,不務於使人不可及。

    兵書言堂堂之陣,又如言堂堂之鋒,皆有對之難近之義。或說:堂堂指容儀言。然本章當與上章合參,上章之“難能”,猶此章之“堂堂”。[光案:“上章之‘難能’,猶此章之‘堂堂’。”之有二引號且句末為句號,東大版原作“上章之難能,猶此章之堂堂,”之無二引號且句末為逗號。]子游、曾子乃評子張為人,決不僅言其容儀。容儀之訓雖出漢儒,不可從。又說:“難與並為仁矣”為使己與子張各得一國以行仁政,[光案:“又說:‘難與並為仁矣’為使己與子張各得一國以行仁政”,有引號但無逗點,東大版原作“又說:難與並為仁矣,為使己與子張各得一國以行仁政”無引號但有逗點。逗點宜加上,較清楚。故聯經版宜改作“又說:‘難與並為仁矣’,為使己與子張各得一國以行仁政”。]則必不及子張。以此合之上章未仁之說,顯為衝突。或又說:子游言吾之與子張友,僅希其難能,尚未敢及於其仁。[光案:“尚未敢及於其仁。”之句號,東大版原作“尚未敢及於其仁,”之逗號。]此益不通。宋儒說《論語》,有過於貶抑孔門諸賢處,固是一病。清儒強作迴護,仍失《論語》之本義。姑拈此例,庶學者能超越漢、宋,平心求之,斯《論語》之真,亦不難得。

    【白話試譯】

    曾子說:“堂堂乎我的朋友張呀!難乎和他同行於仁道了。”

    (一七)

    曾子曰:“吾聞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親喪乎。’”

    致,盡其極。人情每不能自盡於極,亦有不當自盡乎極者。惟遇父母之喪,此乃人之至情,不能自已,得自盡其極。若遇父母喪而仍不能自盡其極,則人生乃無盡情之所,而人心之仁亦將澌滅無存矣。

    【白話試譯】

    曾子說:“我在先生處聽過:‘人沒有能自己竭盡其情的,只有遇到父母之喪吧!’”

    (一八)

    曾子曰:“吾聞諸夫子:‘孟莊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難能也。’”

    孟莊子:魯大夫仲孫速,其父獻子,名蔑,有賢德。

    按:〈學而篇〉:“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光案:“學而篇:‘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東大版原作“學而篇,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於“學而篇”三字之後原為逗號非冒號,無引號,且於“父之道”三字之下無逗號,句末之句號原為逗號。]當與此章參讀。宋儒懲於紹述之事,說“三年”章與此章,[光案:“說‘三年’章與此章”,東大版原作“說三年章與此章”,“三年”二字無引號。]特有煩言。然孔子所言,本不以概凡事;[光案:“以概凡事;”之分號,東大版原作“以概凡事,”之逗號。]如禹改鯀道,未聞儒者謂之不孝。[光案:“不孝。”之句號,東大版原作“不孝,”之逗號。]若必執一廢百,則孔子不復有“可與立,未可與權”之教矣。[光案:“‘可與立,未可與權’之教矣”,東大版原作“可與立未可與權之教矣”,“可與立未可與權”七字無引號且句中無逗號。]學者其審思之。又本章特稱孟莊子為難能,在當時必有所以為難能之具體事實,今亦無可確考。[光案:東大版“確考”下為逗號,非句號,宜從之。]此等處以不深論為是。

    【白話試譯】

    曾子說:“我聽先生說過:‘孟莊子之孝,其他還是可能的,只有沒有改換了他父親所用之人及所行之政,是難能的。’”

    (一九)

    孟氏使陽膚為士師,問於曾子。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

    陽膚為士師:陽膚,曾子弟子。士師,典獄官。

    民散久矣:民散,謂其情乖離叛上。

    如得其情:民心散離則輕於犯法,如得其作姦犯科之情,當加之以哀愍,勿以明察自喜。矜字當作矝,[光案:“矝”,《中文大辭典》音。網路上之《全字庫》音或,但恐係“矜”之音誤植。網路上之教育部《國語辭典》,此字未收。]即憐義。

    【白話試譯】

    孟氏使陽膚當治獄官,陽膚去問曾子。曾子道:“在上者治民失道,民心離散已久,你遇判獄能獲得他們犯罪之實,[光案:“你遇判獄能獲得他們犯罪之實”,三民版原作“(你遇判獄)能獲得他們犯罪之實”,“你遇判獄”四字加小括號。]當把同情來哀矜他們,莫要自喜明察呀!”

    (二0)

    子貢曰:“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

    惡居下流:下流,地形卑下處,眾水皆流而歸之。喻人置身不善之地,則惡名皆歸其身。

    天下之惡皆歸:此指惡名言。或言惡人皆歸之。其自為惡雖不甚,而眾惡皆成其惡。今按:人苟為惡,其他惡人自來歸集。然謂君子惡居下流,當從前解為是。子貢之言,戒人之勿置身不善之地也。

    【白話試譯】

    子貢說:“紂的不善,並不像後世所說的那麼過分呀!因此君子不肯居下流之地,使天下惡名都歸到他身上。”

    (二一)

    子貢曰:“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

    日月之食:食字又作蝕。君子有過,本出無心,亦不加文飾,故人皆見之。或說:以君子之德位,為瞻望所集,故苟有過,不得掩。

    更也,人皆仰之:更,改義。仰,謂仰望。如日夜之蝕,人皆仰望,盼其即復光明,亦無害其本有之尊崇。

    【白話試譯】

    子貢說:“君子有過失,好像日蝕月蝕般。他犯過時,人人可見。他改過時,人人都仰望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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