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商口岸的外侨团体

    通商口岸的外侨团体 (第2/3页)

乎全部靠海运。由英国经跨越苏伊士地峡的这条“陆路”的邮件要花两、三个月时间,但比起从大西洋岸本国绕过好望角或合恩角的四个月航程则缩短了一个月。“半岛和东方轮运公司”的明轮轮船不久又缩短了这段航程。轮船邮件从1845年开始运送到香港,1850年开始运到上海。然而,当时是快速轮船的伟大时代;在中国沿海的那些鸦片快船经常定期地向鸦片接受站供货,这时它们既载运邮件,也载运旅客到条约口岸,更不用说载运香港来的新闻报纸,以及1850年以后载运上海出版的《北华捷报》了。居住在小一些的条约口岸的外侨,觉得鸦片船船长真是他们兑换钱票的最好中介人。

    已经用武力打开中国门户的英国政府,是创立条约口岸结构的积极参与者。然而中英贸易有它自身的推动力,每一港口的英国领事都感到自己赶不上新的商业发展形势。根据条约,他们担负着正式的领导职务,但是以西方的贸易和文明(两者被认为是不能区分的)的名义向中国的旧制度发动进攻的,实际上是商人和领事人员的联合行动。

    领导英国商界的是怡和洋行与宝顺洋行这两个互相竞争的商号,它们的鸦片船船长曾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携手合作,由两家共同把持贩毒的垄断权。他们的主要竞争对手是美国波士顿的旗昌洋行。这三家公司不论在鸦片贸易方面或合法的条约港口贸易方面都从事着范围广泛的活动:它们发展自己的快船船队和银行及保险业务,也发展堆栈甚至船坞等大的港口设备。这种生产能力及其资本积累很快就使得它们在当地向不动产和消费品工业方面进行投资。

    在国际贸易方面,一些小商行的经营范围就不那么广。这些在中国的代理行给它们的国外委托商提供市场情报,以寻求对船货投资的风险资本(即投入资本),在这项业务中,代理行只通过向客户收取托运的往来货物的佣金获利。委托商本人和代理商的赢利不仅取决于中国和国外市场的可能性及所有竞争者的反应,也取决于兑换率的涨落,最主要的是金、银之间兑换率的涨落,而且在中国还特别涉及各种各样的计算单位。数量少而币值过高的在西班牙美洲通用的银洋1853年在广州为墨西哥银元所取代;1857年,上海商人又完全放弃了铸币而采用上海银两制——一种用银锭付款的计算单位。[3] 兑换业务只有在外国人同中国人的密切合作下才能进行。

    怡和洋行里不仅分设常驻股东的“高级餐厅”及英籍职员与助手的“低级餐厅”,而且还有中国买办、钱币兑换人及许多佣人的办公室及住处。该洋行的各部门经营茶、丝、纺织品或中国出口杂项。总而言之,一个大的贸易商行足以使英国领事馆在职员人数与建筑物的规模上大为逊色。这些洋行是支配的因素。它们深信自己就在从事条约口岸的一切活动。

    外籍代办(即商行头目)完全依靠他们的中国买办。广州的买办执行新开口岸外商营业中属于中国方面的业务,这是因为他们一方面熟悉茶和鸦片行情,而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能够按必要的中国方式互相担保。在中国人看来,买办便是主要的贸易者。他们按照与外国商号签订的合同可以雇用自己的职员,与中国内地来的商人打交道,获取市场情报,办理兑换业务,负责管理全体中国职员及栈房货物,甚至代表外国商行同中国关卡打交道。这样,买办不仅是外国人在中国这块地方的代理人,而且也是典型的经纪人,他们能够作为独立的贸易者来发展自己的业务。他们的利润和投资迟早会使他们作为新型的中国商人而踏上独立发展的道路,因为他们在条约口岸外国势力的全面保护下是能够兴旺发达的。虽然广州行商的某些职能已被英国领事接管而为本国船只和国民作担保,但主要的贸易职能却落入了买办之手(他们经管外国商行在当地的大部分业务往来)。[4]

    英国领事馆的领事、副领事和一两个助手或翻译,基本上来自英国的殷实人家,领事馆负有监督和惩戒的职责。根据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它的全部工作几乎都是为了促进商业。领事要规定负责引导船只进出港口的领航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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