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附录 (第2/3页)

府改组的作品和爱德华·法默关于双京制的研究,已经成为权威参考书目。

    此外,关于永乐朝的重要研究还有郭伯恭等人论《永乐大典》的编纂;郭伯恭、傅吾康、田村实造等人论出征蒙古和北方防御;陈荣捷和狄百瑞论儒家正统思想的形成;以及山本达郎、罗荣邦和约翰·惠特莫尔论干涉安南等。除了这些之外,有价值的作品还有吴缉华和星斌夫论粮食的分配与运输制度;黄仁宇论财政管理;司律思、J.弗莱彻和莫里斯·罗萨比论与中亚、蒙古和女真的关系;木宫泰彦、王伊同、王崇武等论与日本和朝鲜的关系;徐玉虎、J.V.G.米尔斯和王庚武等论与东南亚的关系等。看来只有永乐朝的社会经济方面在新近的明代研究成果中相对来说还是个空白。

    有少数作品是专门研究洪熙和宣德两朝的。但除了这样一些领域如制度的发展、朱高煦叛乱、财政改革和对外关系外,许多专题没有得到充分的论述。爱德华·德雷尔的《明初政治史》是唯一用一章的篇幅对这两朝作了内容充实的叙述的现代著作。总的来说,对这个时期较有深度的现代研究成果涉及的方面是制度改革、政治巩固和财政紧缩。在这些题目上,吴缉华、杜乃济和贺凯论内阁制的发展的著作是资料最丰富和最有用的,吴缉华、周良霄和伍丹戈论苏州和松江府的财政改革的著作也是这样。此外,关于这个时期还有两部有价值的专著。贺凯论御史制的专著对宣德朝给予相当大的注意,而蒋星煜的近作况钟传,写这位江南财政改革的设计师,也很有用。黄仁宇的《16世纪明代的税收和政府财政》和他的其他有关研究为评价宣德时期类似的问题提供了不可缺少的引导。宣德朝一直是艺术史家所偏爱的一个时期,因为宣德帝是一位美术鉴赏家,但由于这个领域不属于政治叙述的范围,就不在这里进一步讨论这类研究了。

    最后,这些对明初的研究,大大得益于几种重要的原始资料汇编的出版,它们是这个领域的主要学者编的。这些包括整个明代的汇编中的大多数,摘自实录中涉及外国人和与外国人的正式关系的记述。例如,有羽田亨和田村实造关于蒙古人、罗香林关于西藏、赵令扬和陈学霖关于东南亚和白翠琴关于瓦剌蒙古人的资料汇编。对这些作品作出补充的,是同等重要的汇编,如吴晗摘自《朝鲜王朝实录》中有关中朝关系的汇编,郑鹤声和郑一钧选自官方和私家记载中有关郑和下西洋的汇编,这可能是到目前为止关于这个题目最全面的原始资料汇编。大多数这类作品是由细心的学者编纂的,但为了保证准确,将这些摘录与原始记录核对,总是可取的。

    5 正统、景泰和天顺统治时期,1436—1464年

    作者 崔瑞德 泰尔曼·格里姆

    明代中期的历史(自15世纪中叶至16世纪中叶)还没有被传统中国的历史学者或当代中国、日本和西方的历史学者很好地研究。15世纪中期的历史包括要在这里论述的几朝,由于两个主要原因,较之研究16世纪的历史困难更多。第一,关于这个时期的一般历史很少第二手的研究成果,只有少数关于人物和事件的专门研究。第二,15世纪的原始资料,不像16世纪那么丰富多样,因为要到16世纪,官员和文人在生前出版他们的文集(包括书信、奏议、散文和政治论文)的事才变得普遍。事实上,15世纪官员的许多重要奏议和著作集到16世纪或17世纪初才出版,而这些文集也不像后来的文集那么卷帙浩繁与丰富多彩。因此,历史学者不得不从实录中保存的资料和基于朝廷档案的正史中汲取大量材料。

    本章所包括的三朝的实录,并不特别可靠,因为它们是在李贤(1408—1466年)的指导下修纂的,而此人曾直接卷入这三朝的政治斗争。他在1451年支持过于谦,但在1457年复辟后又设法做了大官。主编彭时(1406—1475年)是李贤的同事,在1450至1464年间也参与了许多重要事件。但是,在缺乏其他确实证据的情况下,历史学者别无办法,只有在使用这一资料时考虑到编者的偏见。

    有数量不多的论著和专题论文专门论述这个时期的事件或人物。牟复礼在《1449年的土木之变》中重新描述了土木事件的详情,傅吾康的《于谦:国务活动家和兵部尚书,1398—1457年》[4] 接着描述了此后朝中发生的事情。菲利普·德希尔论述景泰时期和复辟的著作,[5] 对头两朝的一般政治史到英宗1457年的复辟作了更详细的论述。这三种研究合起来对到1458年为止的这段时期最重要的事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全面介绍。关于英宗复辟时期,几乎没有第二手的研究成果可资借鉴。

    司律思和D.法夸尔研究了这个时期明帝国对待蒙古人和瓦剌人的历史。司律思对明代蒙古人的综合研究,包含关于15世纪中蒙关系的很有价值的资料,并成为这个课题最好的第二手资料。[6] 法夸尔的《瓦剌-中国的纳贡关系,1408—1446年》[7] 论述了15世纪初瓦剌人在也先领导下的崛起和这个时期他们与明朝的关系。

    6 成化和弘治统治时期,1465—1505年

    作者 牟复礼

    述及15世纪下半叶的资料和现代研究成果,也许比陈学霖教授的从1398年至1435年的那一章中所使用的更加少些。他在他的书目注释中引证的学术著作,有些也适用于这个时期。其中有黄章健的几种关于明代制度的研究,现在收入他的《明清史研究丛考》(1977年);吴缉华的论制度和社会经济史的文章,特别是他的四卷研究论文集,引用时作吴(1970年)和吴(1971年);和黄开华的《明史论集》(香港,1972年)。对这些新近作者的著作,还可以加上苏同炳的《明史偶笔》(台北,1970年),特别是第一篇论明代尚书的权力。

    特别有用的是王毓铨的研究,尤其是他最近出版的《莱芜集》(北京,1983年)中论明朝机构和经济问题的几篇文章。我还要感谢王教授作为一位博学的学者在他从1981至1983年与普林斯顿大学的交往中在明史的各方面所提出的建议,当时这本书即将完稿。

    孟森(1867—1937年)的《明代史》(1957年)受到人们的赞誉,实际上这是20世纪30年代后期他在北京大学任教时的讲义的抄本。这本书永远激励人们去对明史作出解释;本章一般说来受惠于它,尽管在脚注中没有提到。

    明史这个时期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与北方民族特别是蒙古人的关系。尽管这个题目在第8卷(即将出版)中将有更充分的论述,在写作本章时,已故司律思的著作是用得最广泛的。这些著作是:《(明代的中蒙关系,Ⅱ)朝贡制度和外交使节,1400—1600年》(布鲁塞尔,1967年);《大元可汗后裔系谱》(海牙,1958年);和《明代甘肃的蒙古人》(布鲁塞尔,1955年)。对这个题目更新近的研究成果,有莫里斯·罗塞比的著作,包括《明人传记词典》中几个亚洲内陆人的传记;他的博士论文《明代中国与哈密和亚洲内陆的关系,1404—1513年》(哥伦比亚大学,1970年);和《1368年迄今的中国和内亚》(纽约,1975年)。本章也深受阿瑟·N.沃尔德伦的著作的影响,特别是他的论文《长城的问题》,《哈佛亚洲研究杂志》,2(1983年12月),第643—663页。

    关于15世纪后期的政治辩论,我十分仰仗朱鸿林最近的博士论文《丘濬(1421—1495年)与〈大学衍义补〉:15世纪中国的经世思想》(安阿伯, 1983年)。朱博士范围广泛的书目提供了这个领域的完善的见识。

    尽管日本人的研究成果很多,特别是在社会经济领域,但本章对它们的倚赖不大,因为在这里没有进入这些领域的必要。在现代西方学者中,凡是研究明代的人都特别受惠于傅吾康和贺凯;他们的权威参考书和其他著作自始至终被使用,虽然在多数情况下没有具体地引证。

    本章照例依靠这样一些传统资料如《明实录》、《明史》和几种专史或编年史如夏燮的《明通鉴》(1837年)。尽管在15世纪后期,官吏、学者或文人的私家著作集开始多起来,但这里没有充分利用它们——实际上还没有人这样做。中国史的这个时期,等待着人们对传统资料进行更充分的研究。

    7 正德时期,1506—1521年

    8 嘉靖时期,1522—1566年

    作者 盖杰民

    关于正德和嘉靖两朝的政治史,没有很多中文、日文或西文的第二手研究成果。最时新的研究成果集中在少数几个题目:葡萄牙人的到来,大礼之争,16世纪50年代的海盗入侵,以及几个杰出政治家的经历。有关其他题目的资料,则必须参考当时的文献和16世纪至19世纪的中国传统研究成果。

    夏燮的《明通鉴》对研究正德、嘉靖两朝的历史特别有用,因为当他编纂是书时,手边有这两朝实录的抄本。他在考异中解决了正史、别史和实录在日期和数字上存在的许多不一致。

    正德朝的实录对皇上的言行非同寻常地直言不讳,替他描绘出一幅远非阿谀的画像。这是由于两个特殊情况。第一,继他为帝的他的堂弟,蔑视他的生活方式,并且不愿在正式记录中对此有所遮掩。第二,替他修纂实录的官员曾在他的统治下任职,曾身受其害。因此,在别的情况下会被删去的许多详情,得以完整地保存下来。黄云眉在他的《明史考证》中指出,皇帝在1514年大火之夜所说的话,是因为这个缘故而保存在实录里的。_0851_0[8] 关于皇帝私生活的主要记述都集中在毛奇龄的《武宗外纪》(2.6.4)里,便于检索。

    谢蕡(1521年进士)的《后鉴录》是研究正德时期历史的特别有价值的资料。当谢蕡在16世纪20年代初任礼科给事中时,他从刑部档案中抄录了正德朝几个主要案件的审讯报告(刘瑾案,安化王谋反案,宁王叛逆案)。《后鉴录》包含有实录或后来的记述中所没有的材料。例如,对刘瑾的控告说他在1510年被捕时是58岁(60虚岁),这就可以把他尚未确定的生年,定在1452年前后。由于16世纪初的档案材料几乎都没有保存下来,这部著作在确实和详尽上都是特别有价值的资料。[9]

    江左文的文章《明武宗三行宣府大同记》详细列出了这个皇帝的宣府大同之行的年表,并对实录中的有关章节作了一个方便的索引。[10] 王世贞的《中官考》(2.2.6)汇集了实录中所有有关太监活动的主要章节。

    有关这两朝的另一种重要资料是杨廷和的日记,它远比实录和其他官方记载详尽。日记的时间为1507—1523年,即从杨廷和任首辅起,到被撤职止,日记收在1607年版的杨廷和文集《杨文忠三录》中,题为《视草余录》(5.5.35)。它对1521年正德帝死后紧接着发生的事件和16世纪20年代初杨廷和与嘉靖帝之间的对抗作了最详细的记述。它还包含许多有关正德帝的个性和朝廷的轶事。从杨廷和的记述可以看出,正德帝的最后几年几乎常醉不醒,甚至在决定国家大事时也是这样,而他身边的太监对此毫不在意。

    嘉靖朝的实录符合帝国的编史标准,皇帝生活中的一些特别希奇古怪的插曲(像1542年的行刺企图)只是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沈德符的《野获编》(4.1.5)收集了嘉靖帝和他朝中的轶事,从中可以发现他的个性与性格中较有见识的一面。我在许多地方仰仗沈著所提供的解释和详情。他的记述清楚而有见识地说明了李福达之狱及其经过。我常常把沈德符的评注与徐学谟编的一本也很有用的历史摘录中的评注相比较,徐学谟在16世纪50年代在嘉靖朝中为官。他的汇编《世庙识余录》(2.7.5)大部摘自实录。有些摘录之后有重要评注,我也依靠它们去解释许多细微之处。例如,徐学谟对李福达之狱所作的评语,支持了《野获编》所作的解释。我始终参考的第三种资料是范守己的《皇明肃皇外史》(1.3.3),它也含有实录中所没有的材料。[11] 大多数涉及蒙古人的资料,是从中国人的角度写的。瞿九思《万历武功录》(2.8.3)中有关俺答王的章节,是用中文写的作品中对中蒙关系所作的最公正的记述。

    有关海盗入侵的资料很丰富但互相矛盾。在关于徐海和王直的最重要并广为流传的记述中,有两种是对加给胡宗宪的许多罪名进行政治昭雪的。《徐海本末》(7.8.8)和《汪直传》(《明史》误王直为汪直——译者)( 7. 8. 7)可能都是茅坤(1512—1601年)写的,他是胡宗宪的朋友,在16世纪50年代是胡的幕僚。虽然有些晚明的历史学者对这些记述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持怀疑态度,但正史的编者却认可了它们。正史胡宗宪传中写他对徐海和王直的处置,几乎全部取材于茅坤的作品。茅坤的记述和后来以它们为根据的记述,的确是偏颇的,未经证实不能使用。总之,较之茅坤的作品,我更赞成采九德的《倭变事略》(7.8.9)中的年表和对事件所作的解释。

    有关严嵩的各种记述也出现类似的问题。嘉靖朝实录是在严嵩的死对头、大学士徐阶的监督下开始修纂,在徐阶的学生、大学士张居正的监督下完成的。材料的取舍以及修纂者的解释都企图把严嵩说得尽可能的坏。正史中的严嵩传几乎完全是根据王世贞所写的传记稿。王世贞的父亲以失职被处死,当时严嵩任首辅,王世贞认为严嵩应对他的父亲未能减刑或延缓死刑判决负责。不论以何种方式与严嵩有联系的官员也受到类似的对待。因而几乎总是需要查对当时的看法与后来的作品对这些人物的看法是否一致。它们往往不一致。最近证明,严嵩在朝中的权势较之后来的资料所暗示的远为有限,许多在实录中归咎于他的决定,实际上出自皇帝。[12]

    余继登的《典故纪闻》(2.2.7)从实录中收集了许多关于财政问题和予以补救的尝试的重要章节。余继登曾参加1587年版《大明会典》的编纂工作,长时期有机会接触实录和朝廷的其他文献。王毓铨的研究详细讨论了这个时期的军政问题(特别是军屯收入的丧失)。[13] 傅衣凌的研究对16世纪的农业增长与发展和商业活动(特别是在长江流域)作了最好的概括。[14]

    16世纪欧洲人对中国最早的描述也始于这个时期。最初的记述出现在皮列士使节团的两个成员在1524年底写的信中,当时他们被囚禁在广州的一座监狱里。[15] 稍后一些的记述,是从1549至1552年被囚禁在中国南方的盖略特·佩雷拉从一个葡萄牙人的角度所描述的朱纨失宠的事。1549年3月,明朝海防军俘虏了佩雷拉,将他送至福建省的省城,囚禁在那里的监狱里直到朱纨死去。之后他和另外一些囚犯被流放到广西桂林。1552年,他设法逃到沿海地区,重新回到葡萄牙人的社会。有趣的是,佩雷拉不知道他被释放的原因,最后说:

    像我们这样不知来历的人,在基督教国家的任何城市的任何地方,如果受到控告,我不知会有什么下场;何况我们是在一个异教国家,城里两个最大的官员成了我们的大敌,没有译员,又不懂得这个国家的语言,结果却看到我们的大敌由于我们的缘故而被投入监狱,因执法不公被剥夺了官职和荣誉,而且不免一死,因为传说他们将被砍头——现在看他们是否公正?[16]

    被复杂的误解所大为渲染的这个关于中国的报道,在16世纪到达欧洲,形成了后来对中华帝国的看法。

    胡安·冈萨雷斯·德·门多萨的《大中国史》初印于1585年,是16世纪在西欧流传最广的关于中国的记述。门多萨的《大中国史》主要依据两个葡萄牙人的著作:加斯帕·达·克鲁兹的《中国志》,印于1569或1570年,和马丁·德·拉达关于他1575年在福建逗留三个月的报告。

    加斯帕·达·克鲁兹的《中国志》则部分地依据盖略特·佩雷拉的记述,加进作者本人的一些见闻。达·克鲁兹1556年在中国南方度过几个月。尽管他的《中国志》是在欧洲印出的第一本专门描述中国文明的书,但流传不广,部分原因在于它是用葡文写的。不过,由于它被编入门多萨有名的《大中国史》,就有了塞缪尔·珀切斯的英译,刊印在1625年的《珀切斯朝圣者丛书》。

    马可波罗之后西欧人最早对中国的描述,主要取材于这三种记述。其中两种记录了在中国南方的短期勾留所得的印象。第三种,佩雷拉的记述,误解了对他的审问以及后来的获释与流放,其中关于中国司法的记述,引起珀切斯的兴趣,将它译成了英文。虽然后起的作者对有关中国的知识补充了更多的详情,但是对中国文明的许多历久不衰的第一印象,却来自这少数几种著述。[17]

    9 隆庆和万历时期,1567—1620年

    作者 黄仁宇

    对16世纪后期和17世纪初期的资料,很难作出一个令人满意的概述。粗略的概述传达不出这个时期可以得到的大量而多样的书本资料的丰富性。在这里有必要指出资料中的一些一般的问题。

    在《1587,无关紧要的一年:衰落中的明王朝》的书目中,可以找到关于这个时期的研究和资料的样本,但这还不是一个详尽的书单。不过可以作为一种介绍,从中看出可以得到的资料的范围。[18] 在《16世纪明代的税收和政府财政》的书目评注中,简要地提到有关财政史的资料,对有关这个题目的最重要的著作作了简短的讨论。[19] 使用这个时期的范围很广的资料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不同类型的资料在质量上的差别很大。在16世纪后期,大多数地区都出版方志,但质量各有不同。富裕的府县雇得起有资格的学者来编纂这类历史,而贫穷边鄙的地区则做不到。因此,富裕地区编纂的方志倾向于全面,对当地的情况和风习有详细的叙述,摘录的文献材料也比较多。而贫穷地区的方志几乎毫无用处;它们包含的统计数字没有任何说明;或者更糟糕的是,统计数字是从该地上次编纂的方志中抄下来的。

    16世纪晚期和17世纪初期出现的许多专题文献汇编也存在类似的问题。编纂者往往不考虑编入的材料的价值,认为这是他们那个时代的读者自己能够确定的事。但是,现代读者必须对重要文集中的资料重新加以整理,逐一估计材料的可靠性。因此,尽管有大批合宜地按专题或按时期编纂起来的材料,却不可以不加选择地使用。

    张居正和他的财政改革一直受到广泛的研究。关于这个题目,有中文、日文和西文的大量研究成果。从两部著作,一部早期的和一部较近的,可以看出这些研究的范围。朱东润的张居正传,是现代第一次企图按19和20世纪的西方文学传记风格用中文写的传记。它取用的资料范围很大,包括张居正的政治著作、书信诗和笔记,对这个人和他的时代描绘出一幅生动感人的图画。[20] 利夫·利特拉普的专著《中国明代的地方政府:对16世纪时的山东省的研究》,联系16世纪的地方税制改革,对张居正财政改革的效果进行了研究。这种地方史研究对朝廷中的财政改革讨论,提供了一个有趣的对照。[21]

    司律思的《关于1570—1571年的中蒙和平的四份文件》,对1570—1571年与蒙古人缔结的条约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他的其他著作对此也有所论述。[22]

    10 泰昌、天启、崇祯三朝,1620—1644年

    作者 威廉·S.阿特韦尔

    在20世纪研究晚明史的学者当中,有一个人高出其他所有的人,他就是谢国桢。谢国桢教授在他最近于北京去世之前的将近60年中,不断地发表有关中国17世纪的细致的研究著作和文章,其中有许多仍旧是它们所涉及的领域中的杰作。与本章特别有关的是他的《晚明史籍考》(北京,1932年,及随后各版)和他的《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上海,1934年,及随后各版)。前者是一部有注释的书目,包括1100多种研究晚明史的原始资料,对研究这个时期是不可缺少的帮助。后者是对明末清初的政治活动的详尽研究,实际上已经成为对这个题目继续进行研究的出发点。他去世前不久出版了一本论文集,题为《明末清初的学风》(北京,1982年),它包括新的和显然是未曾发表过的有关17世纪的各种题目的文章。

    虽然本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生了大量关于晚明史的重要著作,但文化革命的动乱严重地影响了它们的数量和质量。幸亏最近几年有了好转。关于晚明的最新研究成果的提要以及一些书目详情,见小弗雷德里克·韦克曼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明清史研究》(伯克利,1980年),特别是第87至112页;见中国史学会编的《中国历史学年鉴》(北京,1981年—)有关明史的各部分;和季刊《史学情报》(1982年—),这也是在北京出版的。

    台湾也出了有关晚明史的值得注意的著作,最值得注意的是李光涛教授的作品。与本章特别有关的是他的《明季流寇始末》(台北,1965年),他的《熊廷弼与辽东》(台北,1976年),和他的《明清史论集》(台北, 1971年)中几篇关于军事和政治史的论文。台北出版的《明史研究专刊》经常有关于晚明史的当前作品的报道。台湾、香港和人民共和国的出版社继续重印有关明史的各种原始资料和第二手材料这个事实,对将来对这个时期的研究会有很大的帮助,其中有些资料与本章所讨论的问题有直接关系。

    像在中国研究的大多数其他分支那样,关于17世纪时的中国,日本人的研究成果很丰富,而且质量往往很高。与晚期有关的这一研究成果的概述,见山根幸夫的《战后日本的明史研究动向:书目介绍》,载《亚洲年鉴》,38(1980年),特别是第104至110页、第118至123页。又见森正夫的《明代的士绅》和谷口喜之雄的《晚明的农民起义》,均发表在《亚洲年鉴》,38(1980年),第31至68页;有关的文章,见琳达·格罗夫和丹尼尔斯·克里斯琴编的《中国的政府和社会:日本人关于明清社会和经济史的看法》东京,1984年)。

    40多年来,研究17世纪中国的西方学者对恒慕义编的两卷本《清代名人传略》(华盛顿特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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