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作为官方政治学的“”

    (二)作为官方政治学的“” (第3/3页)

崇的少数几位大圣人之一,皋陶又是最著名的上古包青天,儒家又是最讲孝悌之道的。所以,皋陶会看着舜的面子给老人家网开一面吗?舜会利用权力影响司法公正吗?如果舜认同了皋陶的秉公执法,爸爸要是被判死刑了,那不是透着自己不孝吗?如果尽孝,用权力徇私,那舜还能成其为圣人吗?

    ——孟子的时代是百家争鸣的时代,知识分子们一个个绞尽了脑汁刁难别人,这个问题问得就实在刁钻透顶。想想看,如果你是孟子,你会怎么回答呢?

    反正我是答不出来,因为无论怎么答,都会暴露出和儒家所提倡的精神相矛盾的地方,暴露出儒家思想并不是一套自洽的思想体系。——难啊,此题看来无解。

    但是,孟子还真给解开了——要是没解开,这件事也就不会被编在《孟子》这本书里了——他老人家说:“舜会由着皋陶秉公执法,但是,他紧接着就会劫牢反狱,把爸爸背走,从此放弃天子的地位,高高兴兴地和爸爸在海边过着流窜生活。”

    老孟有一套,这还真是个精彩答案,舜既没有徇私枉法,又没有违背孝道,皋陶也没有特意给舜开绿灯,尤其是最后那个流窜海滨的镜头,更加凸显出了舜的圣人风范。这个结局是如此的温情脉脉,足以打动所有善良女生的柔软的心——如果再能请到布拉克?皮特来扮演大舜的话。

    但是,事情真的这么完满吗?

    如果我们再追问孟子一些问题,他会怎么回答呢?比如说,我们可以问问他:“就算事情真按你说的那样发展了,那么,大舜劫牢反狱是不是违法了呢?大舜父子二人是不是成为逃犯了呢?皋陶要不要通缉大舜他们呢?就算大舜父子逃出了国,当国际警察堵在门口的时候,大舜会拒捕吗?就算皋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联络国际警察来通缉大舜,可如果大舜父子因为非法入境遭到外国政府的遣返,皋陶又会怎么办呢?……”

    很遗憾,这些问题已经没机会问到孟子了,否则的话,还真不知道他会怎么回答。

    那么,如果是董仲舒,他又会怎么回答呢?“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这就足以回答上面那些问题吗?孟子曾经遇到过太多的问难,董仲舒呢?

    (注释1)《论语·阳货》: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注释2)苏轼的这些意见见于他的《荀卿论》,他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是批评荀子的:尝读《孔子世家》,观其言语文章,循循莫不有规矩,不敢放言高论,言必称先王,然后知圣人忧天下之深也。茫乎不知其畔岸,而非远也;浩乎不知其津涯,而非深也。其所言者,匹夫匹妇之所共知;而所行者,圣人有所不能尽也。呜呼!是亦足矣。使后世有能尽吾说者,虽为圣人无难,而不能者,不失为寡过而已矣。

    子路之勇,子贡之辩,冉有之智,此三者,皆天下之所谓难能而可贵者也。然三子者,每不为夫子之所悦。颜渊默然不见其所能,若无以异于众人者,而夫子亟称之。且夫学圣人者,岂必其言之云尔哉?亦观其意之所向而已。夫子以为后世必有不足行其说者矣,必有窃其说而为不义者矣。是故其言平易正直,而不敢为非常可喜之论,要在于不可易也。……

    (注释3)《宋史·司马光传》遂上疏论修心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治国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赏,曰必罚。其说甚备。且曰:“臣获事三朝,皆以此六言献,平生力学所得,尽在是矣。”

    《续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九:壬寅,同知谏院司马光以三札子上殿。其一论君德曰:“臣窃惟人君大德有三:曰仁,曰明,曰武……

    司马光《传家集》“陈三徳上殿札子”:……窃惟人君之大徳有三:曰仁,曰明,曰武。仁者,非妪煦姑息之谓也,兴教化,修政治,养百姓,利万物,此人君之仁也;明者,非烦苛伺察之谓也,知道义,识安危,别贤愚,辨是非,此人君之明也;武者,非强亢暴戾之谓也,惟道所在,断之不疑,奸不能惑,佞不能移,此人君之武也。故仁而不明犹有良田而不能耕也,明而不武犹视苖之秽而不能耘也,武而不仁犹知获而不知种也。三者兼备,则国治强,阙一焉则衰,阙二焉则危,三者无一焉则亡。自生民以来未之或改也。

    ——这样的大道理史不绝书,都是“一言可以兴邦”的,放之四海而皆准。我们来看一个有趣的对照:《禅林宝训》里,远公说作住持的道理:远公曰:“住持有三要,曰仁,曰明,曰勇。仁者,行道德兴教化,安上下悦往来。明者,遵礼义识安危,察贤愚辩是非。勇者,事果决断不疑,奸必除佞必去。仁而不明如有田而不耕。明而不勇如有苗而不耘。勇而不仁犹如刈而不知种。三者备,则丛林兴。缺一则衰,缺二则危,三者无一,则住持之道废矣。”——几乎就是照搬司马光那套话,看来这“仁,明,勇”的道理既适合皇帝,也适合寺院住持?

    (注释4)这书早已失传了,辑本见[清]王谟《汉魏遗书》当中的《春秋决事》。《春秋决事》也就是《春秋决狱》,就书名问题王谟在序言里加按语说:“此书《汉志》作《公羊治狱》,《七录》作《春秋断狱》,新旧《唐书》作《春秋决狱》,《崇文总目》作《春秋决事比》,今从《隋志》。”——《隋书·经籍志》录有“董仲舒撰《春秋决事》十卷”。

    (注释5)这篇序言还讲了“三传”在情理与法意上的关联:“《春秋》,吾夫子刑书也。然刑由情生,情以法检,故左氏准经以附情,公、榖破情以比法。顾准之过则病溢,破之过则病谬……”

    当然,“刑书”一词未必都是狭义的,如邵康节所谓:“《春秋》,孔子之刑书也,功过不相掩。五伯者,功之首、罪之魁也。先定五伯之功罪而学《春秋》则大意立矣。《春秋》之间有功者未有大于四国者也,有罪者亦未有大于四国者也。不先治四国之功过,则事无统理不得圣人之心矣。”(转引自[清]汪绂《春秋集传·春秋纲领》,汪绂于邵子文下加按语:“此数语至精要。”)

    (注释6)[清]王谟辑《汉魏遗书》辑董仲舒《春秋决事》

    (注释7)《论语·子路》: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