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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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語卷第四 (第1/3页)

    魯語上

    1 長勺之役,曹劌問所以戰於莊公〔一〕。公曰:「余不愛衣食於民〔二〕,不愛牲玉於神〔三〕。」對曰:「夫惠本而後民歸之志〔四〕,民和而後神降之福〔五〕。若布德于民而平均其政事,君子務治而小人務力;動不違時,財不過用〔六〕;財用不匱,莫不能使〔七〕共祀〔八〕。是以用民無不聽,求福無不豐。今將惠以小賜,祀以獨恭〔九〕。小賜不咸,獨恭不優〔一0〕。不咸,民不歸也;不優,神弗福也。將何以戰?夫民求不匱於財,而神求優裕於享者也〔一一〕,故不可以不本〔一二〕。」公曰:「余聽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斷之〔一三〕。」對曰:「是則可矣〔一四〕。知〔一五〕夫苟中心圖民,智雖弗及,必將至焉〔一六〕。」

    〔一〕 長勺,魯地。曹劌,魯人也。莊公,魯桓公之子莊公同也。初,齊襄公立,其政無常,鮑叔牙曰:「君使民慢,亂將作矣。」奉公子小白奔莒。魯莊八年,齊無知殺襄公,管夷吾、邵忽奉公子糾奔魯。九年夏,莊公伐齊,納子糾。小白自莒先入,與莊公戰于乾時,莊公敗績。故十年齊伐魯,戰于長勺也。

    〔二〕 有惠賜也。

    〔三〕 牲,犧牲;玉,珪璧,所以祭祀也。詩云:「靡愛斯牲,珪璧既卒。」

    〔四〕 惠本,謂樹德施利也。歸之志,志歸於上。

    〔五〕 降,下也。民,神之主,故民和神乃降福。

    〔六〕 不過用禮也。

    〔七〕 案:「能使」,公序本無。

    〔八〕 無不共祀,非獨己也。

    〔九〕 小賜,臨戰之賜。獨恭,一身之恭也。

    〔一0〕咸,遍也。優,裕也。

    〔一一〕裕,饒也。享,食也。民和年豐為優裕也。

    〔一二〕本,先利民莫不共祀也。

    〔一三〕獄,訟也。

    〔一四〕可者,未大備可以一戰。傳曰「齊師敗績」也。

    〔一五〕案:「知」字,公序本無。

    〔一六〕苟,誠也。言誠以中心圖慮民事,智雖有所不及必將至於道也。


    2 莊公如齊觀社〔一〕。曹劌諫曰:「不可。夫禮,所以正民也。是故先王制諸侯,使五年四王、一相朝〔二〕。終則講於會,以正班爵之義〔三〕,帥長幼之序,訓上下之則〔四〕,制財用之節〔五〕,其閒無由荒怠〔六〕。夫齊棄太公之法而觀民於社〔七〕,君為是舉〔八〕而往觀之,非故業也〔九〕,何以訓民?土發而社,助時也〔一0〕。收攟而蒸,納要也〔一一〕。今齊社而往觀旅,非先王之訓也〔一二〕。天子祀上帝〔一三〕,諸侯會之受命焉〔一四〕。諸侯祀先王、先公〔一五〕,卿大夫佐之受事焉〔一六〕。臣不聞諸侯相會祀也,祀又不法〔一七〕。君舉必書〔一八〕,書而不法,後嗣何觀?」公不聽,遂如齊。

    〔一〕 莊公二十三年,齊因祀社蒐軍實以示客,公往觀之也。

    〔二〕 賈侍中云:「王,謂王事天子也。歲聘以志業,閒朝以講禮,五年之間四聘於王,而一相朝。相朝者,將朝天子先相朝也。」唐尚書云:「先王,謂堯也。五載一巡守,諸侯四朝。」昭謂:以堯典相參,義亦似之;然此欲以禮正君,宜用周制。周禮:「中國凡五服,遠者五歲而朝。」禮記曰:「諸侯之於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謂此也。晉文霸時亦取於此也。

    〔三〕 終,畢也。講,習也。班,次也。謂朝畢則習禮於會,以正爵位次序尊卑之義也。

    〔四〕 帥,循也。

    〔五〕 謂牧伯差國大小使受貢職也。

    〔六〕 其閒,朝會閒也。

    〔七〕 太公,齊始祖太公望也。

    〔八〕 舉,動也。

    〔九〕 業,事也。

    〔一0〕土發,春分也。周語曰:「土乃脈發。」社者,助時祈福為農始也。

    〔一一〕攟,拾也。冬祭曰蒸,因祭社以納五穀之要,休農夫也。月令曰「孟冬祀于天宗,大祀于公社及門閭」也。

    〔一二〕旅,眾也。

    〔一三〕上帝,天也。

    〔一四〕助祭受政命也。

    〔一五〕先王,謂若宋祖帝乙、鄭祖厲王之屬也。先公,先君也。

    〔一六〕事,職事也。

    〔一七〕不法,謂觀民也。

    〔一八〕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


    3 莊公丹桓宮之楹,而刻其桷〔一〕。匠師慶言於公〔二〕曰:「臣聞聖王公之先封者〔三〕,遺後之人法,使無陷於惡。其為後世昭前之令聞也〔四〕,使長監於世〔五〕,故能攝固不解以久〔六〕。今先君儉而君侈〔七〕,令德替矣〔八〕。」公曰:「吾屬欲美之〔九〕。」對曰:「無益於君,而替前之令德,臣故曰庶可已矣〔一0〕。」公弗聽。

    〔一〕 桓宮,桓公廟也。楹,柱也。唐云:「桷,榱頭也。」昭謂:桷一名榱,今北土云亦然。爾雅曰:「桷謂之榱。」莊公娶于齊,曰哀姜,哀姜將至,當見於廟,故丹柱刻榱以夸之也。

    〔二〕 匠師慶,掌匠大夫禦孫之名也。

    〔三〕 謂若湯、武、周公、太公也。

    〔四〕 為,猶使也。

    〔五〕 監,觀。觀世成敗以為戒也。

    〔六〕 攝,持也。

    〔七〕 先君,桓公也。

    〔八〕 替,滅也。

    〔九〕 屬,適也。適欲自美之,非先君意也。

    〔一0〕已,止也。


    4 哀姜至,公使大夫、宗婦覿用幣〔一〕。宗人夏父展曰:「非故也〔二〕。」公曰:「君作故〔三〕。」對曰:「君作而順則故之〔四〕,逆則亦書其逆也。臣從有司,懼逆之書於後也,故不敢不告〔五〕。夫婦贄不過棗、栗,以告虔也〔六〕。男則玉、帛、禽、鳥,以章物也〔七〕。今婦執幣,是男女無別也。男女之別,國之大節也,不可無也。」公弗聽。

    〔一〕 宗婦,同宗大夫之婦也。覿,見也,見夫人也。用幣,言與大夫同贄也。

    〔二〕 宗人,宗伯也。夏父,氏也。展,名也。宗伯主男女贄幣之禮。故,故事也。

    〔三〕 言君所作則為故事也。

    〔四〕 案公序本此下有注:「順,順於禮則書以為故事。」

    〔五〕 從有司,言備位隨從有司後行也。

    〔六〕 棗,取蚤起。栗,取敬栗。虔,敬也。曲禮曰:「婦人之贄,脯、脩、棗、栗。」

    〔七〕 謂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子執穀璧,男執蒲璧,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執鴈,士執雉,庶人執鶩,工商執雞也。章,明尊卑異物也。 案:公序本「章」下有「明也」二字。疑「章」下脫一「物」字。


    5 魯饑,臧文仲言於莊公〔一〕曰:「夫為四鄰之援〔二〕,結諸侯之信,重之以婚姻,申之以盟誓〔三〕,固國之艱急是為〔四〕。鑄名器〔五〕,藏寶財〔六〕,固民之殄病是待〔七〕。今國病矣,君盍以名器請糴于齊〔八〕!」公曰:「誰使?」對曰:「國有饑饉,卿出告糴,古之制也〔九〕。辰也備卿,辰請如齊。」公使往。

    〔一〕 魯饑,在莊公二十八年。文仲,魯卿,臧哀伯之孫、伯氏瓶之子臧孫辰也。

    〔二〕 援,所攀援以為助也。

    〔三〕 申,重也。

    〔四〕 艱,難也。是為,為難急也。

    〔五〕 名器,鍾鼎也。

    〔六〕 寶財,玉帛也。

    〔七〕 殄,絕也。病,餓也。

    〔八〕 盍,何不也。市穀曰糴。

    〔九〕 告,請也。


    從者曰:「君不命吾子,吾子請之,其為選事乎〔一〕?」文仲曰:「賢者急病而讓夷〔二〕,居官者當事不避難,在位者恤民之患,是以國家無違〔三〕。今我不如齊,非急病也。在上不恤下,居官而惰,非事君也。」

    〔一〕 選事,自選擇其職事也。

    〔二〕 夷,平也。

    〔三〕 無相違恨者也。 案:「恨」,公序本作「很」。


    文仲以鬯圭與玉磬如齊告糴〔一〕,曰:「天災流行,戾于弊邑,饑饉荐降,民羸幾卒〔二〕,大懼乏〔三〕周公、太公之命祀〔四〕,職貢業事之不共而獲戾〔五〕。不腆先君之幣〔六〕器〔七〕,敢告滯積,以紓執事〔八〕;以救弊邑,使能共職。豈唯寡君與二三臣實受君賜,其周公、太公及百辟神祇實永饗而賴之〔九〕!」齊人歸其玉而予之糴。

    〔一〕 鬯圭,祼鬯之圭,長尺二寸,有瓚,以禮廟。玉磬,鳴璆也。 案:「禮」,公序本作「祀」。

    〔二〕 戾,至也。荐,重也。降,下也。羸,病也。幾,近也。卒,盡也。

    〔三〕 案:「乏」,公序本作「殄」。

    〔四〕 賈、唐二君云:「周公為太宰,太公為太師,皆掌命諸侯之國所當祀也。」或云:「命祀二公也。」昭謂:傳曰:「衛成公祀夏后相,甯武子曰:『不可以閒成王、周公之命祀。』」職貢如此,賈、唐得之矣。 案:「或云」下,公序本有「命祀謂」三字。「職貢」二字,公序本無。

    〔五〕 戾,罪也。

    〔六〕 案:「幣」,公序本作「敝」。

    〔七〕 腆,厚也。

    〔八〕 滯,久也。紓,緩也。執事,齊有司也。穀久積則將朽敗,執事所憂也,請之所以緩執事也。

    〔九〕 辟,君也。賴,蒙也。天曰神,地曰祇。百辟,謂百君卿士有益於民者也。


    6 齊孝公來伐魯〔一〕,臧文仲欲以辭告〔二〕,病焉〔三〕,問於展禽〔四〕。對曰:「獲聞之,處大教小,處小事大,所以禦亂也,不聞以辭〔五〕。若為小而崇以怒大國〔六〕,使加己亂,亂在前矣〔七〕,辭其何益?」文仲曰:「國急矣!百物唯其可者,將無不趨也〔八〕。願以子之辭行賂焉,其可賂乎〔九〕?」

    〔一〕 孝公,齊桓公之子孝公昭也。魯僖公叛齊,與衛、莒盟于洮,又盟于向,故孝公伐魯,討此二盟。

    〔二〕 欲以文辭告謝齊也。

    〔三〕 病不能為辭也。

    〔四〕 展禽,魯大夫,展無駭之後柳下惠也,字展禽也。 案:「


    字展禽也」,「展」,公序作「季」,攷異卷二:「案『展』疑衍。重刻本一作『子』,一作『季』,皆衍文也。」

    〔五〕 獲,展禽之名也。禦,止也。

    〔六〕 崇,高也,謂自高大不事大國也。

    〔七〕 亂,惡也。

    〔八〕 百物之中可用行賂,將無不趨,言無所愛也。

    〔九〕 案:「其可賂乎」,公序本無「賂」字。


    展禽使乙喜以膏沐犒師〔一〕,曰:「寡君不佞〔二〕,不能事疆埸之司〔三〕,使君盛怒,以暴露於弊邑之野,敢犒輿師〔四〕。」齊侯見使者曰:「魯國恐乎〔五〕?」對曰:「小人恐矣,君子則否。」公曰:「室如懸磬,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六〕?」對曰:「恃二先君之所職業。昔者成王命我先君周公及齊先君太公曰:『女股肱周室,以夾輔先王〔七〕。賜女土地,質之以犧牲,世世子孫無相害也〔八〕。』君今來討弊邑之罪,其亦使聽從而釋之〔九〕,必不泯其社稷〔一0〕;豈其貪壤地,而棄先王之命?其何以鎮撫諸侯?恃此以不恐。」齊侯乃許為平而還〔一一〕。

    〔一〕 乙喜,魯大夫展喜也。犒,勞也。以膏沐為禮,欲以義服齊,明不以賂免之也。

    〔二〕 佞,才也。

    〔三〕 司,主也,主疆埸吏也。 案:公序本此下尚有「不能事,故構我也」七字。

    〔四〕 輿,眾也。

    〔五〕 使者,乙喜也。

    〔六〕 懸磬,言魯府藏空虛如懸磬也;野無青草,旱甚也。故言何恃也。 案:公序本「空虛」下尚有「但有榱梁」四字。

    〔七〕 先王,武王也。

    〔八〕 質,信也,謂使之盟,以信其約也。

    〔九〕 釋,置也。

    〔一0〕泯,滅也。

    〔一一〕平,和也。


    7 溫之會〔一〕,晉人執衛成公歸之于周〔二〕,使醫鴆之,不死〔三〕,醫亦不誅〔四〕。

    〔一〕 溫之會,晉文公討不服也,在魯僖二十八年也。

    〔二〕 成公恃楚而不事晉,又殺弟叔武,其臣元咺訴之晉,故文公執之。事見周語中也。

    〔三〕 鴆,鳥也,一名「運日」,其羽有毒,漬之酒而飲之,立死。傳曰:「晉侯使醫衍鴆衛侯,甯俞貨醫薄其鴆而不死。」在魯僖三十年也。

    〔四〕 不誅醫者,諱以行毒也。 案:「行」上,公序本有「私」字。


    臧文仲言於僖公〔一〕曰:「夫衛君殆無罪矣。刑五而已,無有隱者,隱乃諱也〔二〕。大刑用甲兵〔三〕,其次用斧鉞〔四〕,中刑用刀鋸〔五〕,其次用鑽笮〔六〕,薄刑用鞭扑,以威民也〔七〕。故大者陳之原野〔八〕,小者致之市朝〔九〕,五刑三次,是無隱也〔一0〕。今晉人鴆衛侯不死,亦不討其使者〔一一〕,諱而惡殺之也〔一二〕。有諸侯之請,必免之。臣聞之:班相恤也,故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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