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文十六年,尽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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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十 文十六年,尽十八年 (第1/3页)

    【经】十有六年,春,季孙行父会齐侯于阳穀,齐侯弗及盟。(及,与也。)



    夏,五月,公四不视朔。诸侯每月必告朔听政,因朝於庙。今公以疾阙,不得视二月、三月、四月、五月朔也。《春秋》十二公以疾不视朔,非一也,义无所取,故特举此以表行事。因明公之实有疾,非诈齐。



    [疏]注“诸侯”至“诈齐”。



    ○正义曰:天子颁朔於诸侯,诸侯受而藏之於祖庙,每月之朔,以特羊告庙受而施行之,遂听治此月之政,谓之视朔。因以其日,又以朝享之礼祭皇考以下,谓之朝庙。此年公疾,自二月至於五月,巳经四月不得视朔,故书公四不视朔。传称“正月,及齐平。公有疾,使季文子会齐侯”,则正月公初疾,不得视二月朔,至五月而四,故知不得视二月、三月、四月、五月朔也。《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计有三千馀月。公以疾不视朔,当非一也,馀皆不书,而此独书者,公身有疾不得视朔,国事不废,义无所取,因此齐侯疑公,故特举此以表行事,馀皆从可知也。《释列》曰:“鲁之群公以疾不视朔多矣,因有事而见。”一比犹释不朝王之义,是其事也。又於时,齐侯不信公实有疾,书此者,且明公实有疾,非诈齐也。史之所书,当书其始,不於二月书之,而以五月书者,二月公始有疾,未知来月瘳否,不得豫书其数。至六月公瘳,乃积前数之阙,故以五月书四也。昭二十三年,“公如晋,至河,有疾,乃复”。彼书有疾,此不言有疾者,在道而还,容有他故。昭十二年、十三年,公如晋,至河乃复,皆为晋人辞公而还,非为疾也,故须言有疾以辩之。公不视朔,唯有疾耳,无所分辩,故不书疾也。告朔,谓告於祖庙;视朔,谓听治月政。视朔由公疾而废,其告朔,或有司告之,不必废也。《论语》云:“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必是废其礼而羊在,盖从是以后更有不告朔者,故欲去其羊耳。六年,闰月不告朔,经书以讥之。在后若不告朔,不复书之者,盖以闰月不告,其讥已明,故於后不复讥之。闵二年“吉禘于庄公”,已讥其速。文二年“大事于大庙”,不复讥之,当亦如彼之类,不重讥也。



    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齐侯盟于郪丘。信公疾,且以赂故。郪丘,齐地。○郪音西,又七西反。



    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僖公夫人,文公母也。○毁泉台。泉台,台名。毁,坏之也。○坏音怪。



    楚人、秦人、巴人灭庸。○巴,必麻反。



    冬,十有一月,宋人弑其君杵臼。称君,君无道也。例在宣四年。○杵,昌吕反。臼,强柳反。



    【传】十六年,春,王正月,及齐平。(齐前年再伐鲁,鲁为受弱,故平。○为,于伪反。)公有疾,使季文子会齐侯于阳穀,请盟。齐侯不肯,曰:“请俟君间。”间,疾瘳。(○间,如字。瘳,敕周反,差也。)



    夏,五月,公四不视朔,疾也。父使襄仲纳赂于齐侯,故盟于郪丘。



    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如先君之数。伯禽至僖公十七君。○“伯禽至僖公十七君”。《史记·鲁世家》:鲁公伯禽子考公酋,弟炀公熙,子幽公宰,弟魏公费,子厉公跃,子郑公具,子顺公濞,弟武公敖,子懿公献,弟孝公称,子惠公弗皇,子隐公息姑,弟桓公允,子庄公同,子闵公开,兄僖公申,十七也。魏公,《世本》作徽公;顺公,一作慎公。



    [疏]注“伯禽”至“七君”。



    ○正义曰:《鲁世家》:鲁公伯禽子考公酋,弟炀公熙,子幽公圉,弟徽公氵费,子厉公擢,弟献公具,子顺公濞,弟武公敖,子懿公戏,弟孝公称,子惠公弗皇,子隐公息姑,弟桓公允,子庄公同,子闵公开,兄僖公申,周公不之鲁,从鲁公数之为十七君也。



    秋,八月,辛未,声姜薨,毁泉台。鲁人以为蛇妖所出而声姜薨,故坏之。○坏音怪。



    [疏]“毁泉台”。



    ○正义曰:蛇自宫出而毁其台,则台在宫内。人见从宫而出,毁台并毁其宫也。



    ○注“鲁公”至“坏之”。



    ○正义曰:人见蛇出而姜薨,以为台是妖之穴,仍谓此处有妖,更将为害,毁之所以绝其源,安民意也。故《释例》曰:“众蛇自泉台出,如先君之数,入於国。声姜之薨適与妖会,而国以为灾,遂毁泉台。书毁而不变文以示义者,君人之心,一国之俗,须此为安,故不讥也。”以不变文,知不讥也。不书蛇入国者,鸲鹆非鲁国之有,故书其所无。蛇是鲁地所有,姜薨不由此蛇,凡物不为灾,则不书也。



    楚大饥,戎伐其西南,至于阜山,师于大林。又伐其东南,至于阳丘,以侵訾枝。戎,山夷也。大林、阳丘、訾枝皆楚邑。○饥音饥,一音机。訾,子斯反。



    [疏]注“戎,山夷也”。



    ○正义曰:四夷之名,随方定称,则曰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其当处立名,则各从方号,故北戎病燕,齐侯伐山戎,北方得有戎,故楚西亦有戎。戎是山间之民,夷为四方总号,故云“戎,山夷也”。



    庸人帅群蛮以叛楚。庸,今上庸县,属楚之小国。麇人率百濮聚於选,将伐楚。选,楚地。百濮,夷也。○麇,九伦反。濮音卜。选,息兖反,又息恋反。



    [疏]注“选,楚地。百濮,夷也”。



    ○正义曰:将欲伐楚,聚於此地,故知是楚地也。《牧誓》,武王伐纣,有庸濮从之。孔安国云“庸濮在江汉之南”。是濮为西南夷也。《释例》曰:“建宁郡南有濮夷,濮夷无君长总统,各以邑落自聚,故称百濮也”。下云“各走其邑”,是无君长统之。



    於是申、息之北门不启,备中国。



    [疏]“申息之北门不启”。



    ○正义曰:申、息北接中国,有寇比从北来,故二邑北门不敢开也。



    楚人谋徙於阪高。楚险地。○阪音反,一音扶板反。蒍贾曰:“不可。我能往,寇亦能往。不如伐庸。夫麇与百濮,谓我饥不能师,故伐我也。若我出师,必惧而归。百濮离居,将各走其邑,谁暇谋人?”乃出师。旬有五日,百濮乃罢。濮夷无屯聚,见难则散归。○蒍,于委反。屯,徒门反。聚,才住反,又如字。难,乃旦反,又如字。自庐以往,振廪同食。往,往伐庸也。振,发也。廪,仓也。同食,上下无异馔也。○庐,力於反,又音卢。廪,力甚反。次于句澨。楚西界也。○句,古侯反。筮,巿世反。使庐戢黎侵庸,戢梨,庐大夫。及庸方城。方城,庸地,上庸县东有方城亭。庸人逐之,囚子扬<穴怱}。<穴怱},戢梨官属。○<穴怱},初江反。三宿而逸。曰:“庸师众,群蛮聚焉,不如复大师,还复句筮师。且起王卒,合而后进。”师叔曰:“不可。师叔,楚大夫潘尫也。○卒,子忽反。尫,乌黄反。姑又与之,遇以骄之。彼骄我怒,而后可克,先君蚡冒所以服陉隰也。”蚡冒,楚武王父。陉隰,地名。○可克,或作可击。蚡,扶粉反。冒,莫报反。《史记·楚世家》云:“蚡冒卒,弟能达杀蚡冒子而代立,是为楚武王。”与杜异。陉音刑,隰音习。



    [疏]注“蚡冒”至“地名”。



    ○正义曰:刘炫云:案《楚世家》,蚡冒卒,弟熊达杀蚡冒子而代立,是为楚武王。则蚡冒是兄,不得为父。今知不然者,以《世家》之文,多有纰缪,与经、传异者,非是一条。杜氏非不见其文,但见而不用耳。刘以《世家》而规杜,非也。言“服陉隰”,则陉隰本是他国,蚡冒始服之也。《释例》:陉隰与僖四年次于陉为一地。“颍川召陵县南有陉亭”。楚自武王始居江汉之间,则蚡冒之时,未至中土,不应巳能越申、息,服颍川之邑,疑非也。



    又与之遇,七遇皆北,军走曰北。○北,如字,一音佩。唯裨、鯈、鱼人实逐之。裨、鯈、鱼、庸三邑。鱼,鱼复县,今巴东永安县。轻楚,故但使三邑人逐之。○裨,婢支反。鯈,直留反。庸人曰:“楚不足与战矣。”遂不设备。楚子乘驲,会师于临品。驲,传车也。临品,地名。○驲,人实反。传,下恋反。



    [疏]注“驲,传车也”。



    ○正义曰:《释言》云:“驲,传也。”舍人曰:“驲,尊者之传也。”郭璞曰:“传车,驿马之名也。”



    分为二队,队,部也。两道攻之。○队,徙对反,注同。子越自石溪,子贝自仞以伐庸。子越,斗椒也。石溪、仞,入庸道。○溪,苦兮反,本又作谿。贝,浦盖反;今俗本多作员,音云。仞,人慎反。秦人、巴人从楚师。群蛮从楚子盟,蛮见楚强故。遂灭庸。传言楚有谋臣,所以兴。



    宋公子鲍礼於国人,鲍,昭公庶弟文公也。○鲍,步卯反。宋饥,竭其粟而贷之。年自七十以上,无不馈诒也,时加羞珍异。羞,进也。○上,时掌反。馈,其愧反。诒,以支反,又以志反,遗也。无日不数於六卿之门。数,不疏。○数音朔,注同。国之材人,无不事也;有贤材者。亲自桓以下,无不恤也。桓,鲍之曾祖。



    [疏]“宋公”至“恤也”。



    ○正义曰:礼於国人,总言接待之也。竭其粟而贷与国之饥民也。礼,与人物曰馈。诒,遗也。馈、诒皆是与人物之名也。民年七十以上无有不馈遗以饮食也。珍异,谓非常美食。羞,进也。时加进珍异者,谓四时初出珍异之物也。无有一日不数数於六卿之门,言参请不绝也。国之贤材之人无不事公子,皆事之也。其族亲自桓公以下子孙无不恤,公子皆脤恤之也。



    公子鲍美而艳,襄夫人欲通之,鲍適祖母。○艳,以验反。適,丁历反。而不可,以礼防闲。夫人助之施。昭公无道,国人奉公子鲍以因夫人。於是华元为右师,华元,督曾孙,代公子成。○施,式豉反。



    [疏]注“华元督曾孙”。



    ○正义曰:《世本》云:华督生世子家,家生华孙御事,事生华元,右师是也。



    公孙友为左师,华耦为司马,代公子卬。鳞鱹为司徒,荡意诸为司城,公子朝为司寇。代华御事。○矔,古乱反。朝,如字。初,司城荡卒,公孙寿辞司城,寿,荡之子。请使意诸为之。意诸,寿之子。既而告人曰:“君无道,吾官近,惧及焉。祸及已。弃官,则族无所庇。子,身之贰也,姑纾死焉。姑,且也。纾,缓也。○庇,必利反又悲位反。纾音舒。虽亡子,犹不亡族。”己在故也。既,夫人将使公田孟诸而杀之。公知之,尽以宝行。荡意诸曰:“盍適诸侯?”公曰:“不能其大夫,至于君祖母以及国人,君祖母,诸侯祖母之称,谓襄夫人。○盍,户腊反。称,尺证反。



    [疏]注“君祖”至“夫人”。



    ○正义曰:哀十六年传,蒯聩告周云:“蒯聩得罪于君父君母。”谓母为君母,则祖母为君祖母矣。故云“君祖母者,诸侯祖母之称也”。昭公,成公之子,襄公之孙,故襄夫人是其祖母也。



    诸侯谁纳我?且既为人君,而又为人臣,不如死!”尽以其宝赐左右以使行。行,去也。夫人使谓司城去公。对曰:“臣之而逃其难,若后君何?”言无以事后君。○难,乃旦反。



    冬,十一月,甲寅,宋昭公将田孟诸。未至,夫人王姬使帅甸攻而杀之。襄夫人,周襄王姊,故称王姬。帅甸,郊甸之帅。○甸,徒近反。



    [疏]注“襄夫”至“之师”。



    ○正义曰:《周礼·载帅》云:“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县地;以大都之田任彊地。”凡任地,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彼从国都而出,计远近节级而别为之名。郑玄引《司马法》:“王国百里为郊,二百里为州,甸三百里为野,稍四百里为县,五百里为都。”诸侯之与天子竟虽不同,亦当近国为郊,郊外为甸。天子之甸为公邑之田,则诸侯之甸亦公邑也。帅甸者,甸地之帅,当是公邑之大夫也。独言帅甸,无以相明,故举类言之,云郊甸之帅。其实正是甸地之帅,非郊地之帅也。



    荡意诸死之。不书,不告。书曰“宋人弑其君杵臼”,君无道也。始例发於臣之罪,今称国人,故重明君罪。○重,直用反。



    [疏]注“始例”至“君罪”。



    ○正义曰:宣四年传例曰:“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彼是弑君大例,经下注云“例在宣四年”,指彼例也。彼虽在此之后,乃是例之初始,故谓彼为始例。彼因归生弑君而发传例,是始例,发於臣之罪也。此称宋人弑其君,文异於彼,故重明君罪,谓与彼例为重也。《释例》曰:“郑灵、宋昭文异而例同,重发以同之。”



    文公即位,使母弟须为司城。代意诸。华耦卒,而使荡虺为司马。虺,意诸之弟。○虺,况鬼反。



    【经】十有七年,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宋。(自闵、僖巳下终於《春秋》,陈侯常在卫侯上,今大夫会在卫下。传不言陈公孙宁后至,则宁位非上卿故也。)



    [疏]注“自闵”至“故也”。



    ○正义曰:《释例·班序谱》:“自隐至庄十四年,四十二岁,卫与陈凡四会,卫在陈上。庄十五年尽僖十七年,三十五岁,凡八会,陈在卫上。”庄十六年幽盟之下注云:“齐桓始霸,楚亦始彊,陈侯介於二大国之间,而为三恪之宫,故齐桓因而进之,遂班在卫上,终於《春秋》。”但齐桓升陈於卫上,乃在庄之中年,不得以庄为始,故云自闵、僖以下终於《春秋》,陈侯常在卫上也。今此大夫会伐宋,贬之称人,而陈在卫下。襄二十六年澶渊之会,传称宋向戌后至,退在郑良霄之下。此传具历序大夫之名,不言公孙宁以后至被退。成三年传曰:“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彼言大夫位有尊卑次序,以之升降,则公孙宁位非上卿,故降在卫下也。检《春秋》上下,亦有后至无传。而杜云后至者,则秦小子慭是也。案彼则公孙宁未必非后至,但杜弘通两解,故云非上卿耳。



    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声姜。



    齐侯伐我西鄙。西当为北,盖经误。○西当作北,出注。



    [疏]注“西当为北,盖经误”。



    ○正义曰:经言西鄙,传言北鄙。服虔以为再来伐鲁西鄙书,北鄙不书,讳仍见伐。案经十五年“秋,齐人侵我西鄙”。冬,“齐侯侵我西鄙”。僖二十六年,春,“齐人侵我西鄙”。“夏,齐人伐我北鄙”。皆仍见侵伐,书而不讳,此何独讳而不书?凡言讳者,讳国恶也。齐侯无道而伐我,我非有恶而可讳,何以讳其仍伐?故知正是一事,经文误耳!知非传误者,鲁求与平,即盟于穀。穀是济北穀城县也,穀在鲁北,知北鄙是也。



    六月,癸未,公及齐侯盟于穀。



    诸侯会于扈。昭公虽以无道见弑,而文公犹宜以弑君受讨,故林父伐宋以失所称人,晋侯平宋以无功不序,明君虽不君,臣不可不臣,所以督大教。○弑,本或作弑,音试,下同。



    [疏]注“昭公”至“大教”。



    ○正义曰:弑君,称君,君之罪者,欲以惩创人君,使为鉴戒。不书弑者之名,以见君亦合死。其君虽则合死,要非臣所得弑。故文公宜以弑君受讨,林父称人,诸侯不序,责死者,罪弑者,所以督大教。大教,谓尊君卑臣之教也。



    秋,公至自穀。无传。



    冬,公子遂如齐。



    【传】十七年,春晋荀林父、卫孔达、陈公孙宁、郑石楚伐宋,讨曰:“何故弑君?”犹立文公而还。卿不书,失其所也。(卿不书,谓称人。)



    夏,四月,癸亥,葬声姜。有齐难,是以缓。过五月之例。○难,乃旦反,下及注皆同。



    齐侯伐我北鄙,襄仲请盟。六月盟于穀。晋不能救鲁,故请服。



    晋侯蒐于黄父,一名黑壤,晋地。○父音甫。壤,如丈反。遂复合诸侯于扈,平宋也。传不列诸国而言复合,则如上十五年会扈之诸侯可知也。○复,扶又反,注同。公不与会,齐难故也。书曰“诸侯”,无功也。刺欲平宋而复不能。○与音预。於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於楚也。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执讯,通讯问之官。为书与宣子。○讯音信。



    [疏]“使执讯而与之书”。



    ○正义曰:使执讯,使之行適晋也。与之书,与此执讯书,令持以告宣子。



    曰:“寡君即位三年,鲁文二年。召蔡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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