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宣十二年

    卷二十三 宣十二年 (第2/3页)

元帅、三帅同。



    [疏]“晋所”至“佐济”。



    ○正义曰:言晋之所以得为霸主者,由军师之武,群臣有力,以有武力成此霸功。今失诸侯,不可谓之为力;见敌不能从,不可谓之为武。“命为军帅”者,三军将佐,皆受君命,为军之主帅。“以中军佐济”,谓一军之内,将佐分之,各有所帅,故注云“佐,彘子所帅也”。僖二十八年“胥臣以下军之佐”,与此同也。



    知庄子曰:“此师殆哉!庄子,荀首。○知音智。



    [疏]“知庄子”至“大咎”。



    ○正义曰:庄子见彘子逆命,必当有祸,乃论其事云:此师之行,甚危殆哉!《周易》之书,而有此事。师之初六变而为临。初六爻辞云,军师之出,当须以法。若不善,则致其凶。既引《易》文,以人从律,今者师出,乃以律从人,则有“不臧”之凶。又覆解“不臧”之义,云执事上下,相顺和成则为臧,若相违逆则为不臧。既释“不臧”之事,又释“以律”之意。坎为众,今变为兑,兑为柔弱,是“众散为弱”。坎为川,今变为兑,兑为泽,是“川壅为泽”。坎为法象,今为众则弱,为川则壅,是法律破坏从人之象。故曰“律否臧”,以释《易》文“律否臧”之义。否臧,《易》注云:“为师之始,齐师者也。齐众以律,失律则散。故师出以律,律不可失。失律而臧,何异於否?失令有功,法所不赦。故师出不以律,否臧皆凶。释“否臧”既了,又释“凶”之一字,故云“且律竭”,言法律竭尽也。川水当盈,而以竭尽,且又被夭塞,不得整流,似法当严整,而以破坏,被人违逆,不得施行,所以致此凶祸。解释“凶”义既了,以尽《易》意,然后论彘子之恶,当此初六之祸,故云水之不行,是谓临矣。彘子有帅不从,欲论不行之临事,谁甚於彘子?《周易》所言,是彘子之谓。若能违辟前敌,於事犹可。若果敢遇敌,必致祸败也。此祸败之事,彘子主受之,虽在敌免死而归,必大咎也。师、坎为水,坤为众,众行如水,师出之象,故名其卦为师。服虔云:“坎为水,坤为众。又互体震,震为雷。雷,鼓类,又为长子。长子帅众,鸣鼓巡水而行,行师之象也;临、兑为泽,坤为地。居地而俯视於泽,临下之义,故名为临。”



    《周易》有之,在师坎下坤上,师。之临,兑下坤上,临。师初六变而之临。曰:‘师出以律,否臧,凶。’此师卦初六爻辞。律,法;否,不也。○臧,子郎反。执事顺成为臧,逆为否,今彘子逆命不顺成,故应否臧之凶。○应,应对之应。众散为弱,坎为众,今变为兑,兑柔弱。



    [疏]注“坎为”至“柔弱”。



    ○正义曰:《晋语》:“文公筮,”尚有晋国“。司空季子占之曰:“震,雷也。车也。坎,水也。众也。主雷与车,而尚水与众。”是坎为众也。《易·说卦》“兑为少女”,故为柔弱。众聚则彊,散则弱。坎变为兑,是众散为弱也。



    川壅为泽,坎为川,今变为兑。“兑为泽”,是川见壅。○壅,於勇反,本又作雍,注皆同。



    [疏]注“坎为”至“见壅”。



    ○正义曰:《说卦》“坎为沟渎”。沟渎即是川也。《说卦》“兑为泽”。川是流水,今变为泽,是川见壅也。



    有律以如己也。如,从也。法行则人从法,法败则法从人。坎为法象,今为众则散,为川则壅,是失法之用,从人之象。



    [疏]注“如从”至“之象”。



    ○正义曰:《释诂》云:“如,往也。”往是相从之义,故训为从也。法行则人从之,率人以从法也。法败则法从人,人各有心,弃法不用,法从人也。《释言》云:“坎,律铨也。”樊光曰:“坎卦,水也。水性平,律亦平,铨亦平也。”郭璞曰:“《易》坎卦主法,法律皆所以铨量轻重。”是坎为法象也。今坎变为兑,为众则散而为弱,为川则壅而为泽,是失法之所用,法败从人之象也。



    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竭,败也。坎变为兑,是法败。



    [疏]注“竭败”至“法败”。



    ○正义曰:竭是水涸之名,坎为水为法。水之竭似法之败,故云“竭,败也”。坎变为兑,则为水不流,则为法不行,失为坎之用,是法败之象



    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水遇夭塞,不得整流,则竭涸也”。○夭,於表反。



    [疏]注“水遇”至“涸也”。



    ○正义曰:哀九年传曰:“如川之满,不可游也。”水当盈川而以壅,故竭是“水遇夭塞,不得整流,则竭涸也”。夭遏是壅塞之义,故云“遇夭塞”也。



    不行谓之临,水变为泽,乃成临卦。泽,不行之物。有帅而不从,临孰甚焉?此之谓矣。譬彘子之违命,亦不可行。果遇,必败,遇敌。彘子尸之。主此祸。



    [疏]注“主此祸”。



    ○正义曰:《释言》训尸为主,故云“主此祸也”。服虔亦云“主此祸也”。又引《易·师卦·六五》:“长子帅师,弟子舆尸,凶。”“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佐之於元帅,弟子也,而专以师济,使不当也,军必破败而舆尸。案下句云“虽免而归”,则谓彘子当在陈而死,师卦有“舆尸”之语,其言“尸之”,或容有此意。但“尸”字不可两解,故杜略去之。



    虽免而归,必有大咎。”为明年晋杀先縠传。○咎,其九反。韩献子谓桓子献子,韩厥。曰:“彘子以偏师陷,子罪大矣。子为元帅,师不用命,谁之罪也?失属亡师,为罪巳重,不如进也。今郑属楚,故曰失属。彘子以偏师陷,故曰亡师。○令,立呈反。事之不捷,恶有所分。捷,成也。与其专罪,六人同之,不犹愈乎?”三军皆败,则六卿同罪,不得独责元帅。师遂济。楚子北师次於郔。郔,郑北地。○郔音筵。沈尹将中军,沈或作寝。寝,县也,今汝阴固始县。○沈音审。



    [疏]注“沈或”至“始县”。



    ○正义曰:楚官多名为尹。沈者或是邑名,而其字或作寝。哀十八年有寝尹吴由于。因解寝为县名,不言寝是而沈非也。



    子重将左,子反将右,将饮马於河而归。子反,公子侧。○饮,於鸩反。闻晋师既济,王欲还,嬖人伍参欲战。参,伍奢之祖父。○嬖,必计反;徐,甫诣反;《字林》,方豉反。参,七南反。令尹孙叔敖弗欲,曰:“昔岁入陈,今兹入郑,不无事矣。战而不捷,参之肉其足食乎?”参曰:“若事之捷,孙叔为无谋矣。不捷,参之肉将在晋军,可得食乎?”令尹南辕、反旆,回车南乡。旆,军前大旗。○旆,蒲具反。乡,本又作向,同,许亮反。伍参言於王曰:“晋之从政者新,未能行令。其佐先縠刚愎不仁,未肯用命。愎,很也。○愎,皮逼反。很,胡恳反。其三帅者,专行不获。欲专其所行而不得。听而无上,众谁適从?听彘子、赵同、赵括,则为军无上,令众不知所从。○適,丁历反。此行也,晋师必败。且君而逃臣,若社稷何?”王病之,告令尹改乘辕而北之,次于管以待之。晋师在敖、鄗之间。荧阳京县东北有管城,敖、鄗二山在荧阳县西北。○乘,绳证反。管,古缓反。管城,管叔所封也。本或作菅,古颜反,非也。敖,五刀反。鄗,苦交反。



    [疏]“次于管”。



    ○正义曰:《土地名》:“荧阳京县东北有管城,古管国也。”



    郑皇戌使如晋师,曰:“郑之从楚,社稷之故也,未有贰心。楚师骤胜而骄,其师老矣,而不设备。子击之,郑师为承,承,继也。○皇戌,虽律反。使,所吏反。骤,仕救反。楚师必败。”彘子曰:“败楚服郑,於此在矣,必许之。”栾武子曰:武子,栾书。○败,必迈反。“楚自克庸以来,在文十六年。其君无日不讨国人而训之讨,治也。于民生之不易、祸至之无日、戒惧之不可以怠;于,曰也。○易,以豉反。在军,无日不讨军实而申儆之,军实,军器。○儆,敬领反。于胜之不可保、纣之百克而卒无后,训之以若敖、蚡冒筚路蓝缕以启山林。若敖、蚡冒,皆楚之先君。筚路,柴车。蓝缕,敝衣。言此二君勤俭以启土。○纣,直九反。蚡,扶粉反。冒,莫报反。筚音必。蓝,力甘反。缕,力主反。



    [疏]注“若敖”至“启土”。



    ○正义曰:《楚世家》云:熊咢卒,子熊仪立,是为若敖。若敖卒,子霄敖立。霄敖卒,子熊煦立,是为蚡冒。蚡冒卒,弟熊达立,是为楚武王。案杜《注》文,十六年传,蚡冒,楚武王父。不从《史记》也。以荆竹织门谓之筚门,则筚路亦以荆竹编车,故谓筚路为柴车。《方言》云:“楚谓凡人贫衣破丑敝为蓝缕。蓝缕谓敝衣也。”服虔云:“言其缕破蓝蓝然。”



    箴之曰:‘民生在勤,勤则不匮。’不可谓骄。箴,诫。○箴,章金反。匮,其位反。先大夫子犯有言曰:‘师直为壮,曲为老。’我则不德,而徼怨于楚,我曲楚直,不可谓老。不得,谓以力争诸侯。徼,要也。○要,一遥反。其君之戎分为二广,君之亲兵。○广,古旷反,下及注皆同。广有一卒,卒偏之两。十五乘为一广。《司马法》:百人为卒,二十五人为两。车十五乘为大偏。今广十五乘,亦用旧偏法,复以二十五人为承副。



    [疏]“广有”至“之两”。



    ○正义曰:两广之别,各有一卒之兵,百人也。一卒之外,复有十五乘之偏,并二十五人之两。既言“一卒”,又云“卒偏之两”。言卒之者,成辞婉句耳。或解云,两属於偏,云“偏之两”者,谓偏家之两。知不然者,案成七年“以两之一卒”亦云“之”字,岂又是两家之卒?且杜注云“十五乘为大偏”。今楚亦用旧偏法,此一广之中实有此偏,非是偏名为两,而出一卒,别复有偏之一两二十五人从之。刘炫云:“两广之别,各有一卒百人,一卒外复有偏,一两二十五人。《兵法》:十五乘为偏,偏有一两从之。两是偏家之物,故谓比为‘偏之两’。其实一广十五乘,有一百二十五人从之”。



    ○注“十五”至“承副”。



    ○正义曰:下云“楚子为乘,广三十乘分为左右”,知十五乘为一广也。《史记》称齐景公时,有司马田穰苴,善用兵。至六国时,“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附穰苴於其中”,凡二百五十篇,号曰《司马法》。“百人为卒”,“二十五人为两”,“十五乘为偏”,皆《司马法》之文。“百人为卒”,“二十五人为两”,《周礼》亦有此文。但《周礼》无偏,故杜并引《司马法》耳。此云“大偏”,对成七年“九乘为小偏”,故此为“大偏”也。桓五年二十五乘为偏,战时临陈,所用不同,不可与此相对为大小。杜注多少皆望文也。言“亦用旧偏法”者,谓楚虽荆尸而举,仍用旧偏。旧於穰苴前巳有,则应《周礼》有文,但以亡没者多,故《礼》文不具。



    右广初驾,数及日中,左则受之,以至于昏。内官序当其夜,内官,近官,序,次也。○“序当其夜”,一本作“序当其次”。



    [疏]“右广”至“其夜”。



    ○正义曰:右广鸡鸣初驾,数及日中,则左广受而代之,以至於昏,此昼日事也。其内官,亲近王者,为次序以当其夜,若今宿直递持更也。



    以待不虞。不可谓无备。子良,郑之良也;师叔,楚之崇也。师叔,潘尫,为楚人所崇贵。师叔入盟,子良在楚,楚、郑亲矣。来劝我战,我克则来,不克遂往,以我卜也!郑不可从。”赵括、赵同曰:“率师以来,唯敌是求。克敌、得属,又何俟?必从彘子。”得属,服郑。



    [疏]“以我卜也”。



    ○正义曰:将我晋战之胜负,卜其遂来遂往;犹人揲蓍看卦善恶,而卜其去之与住也。



    知季曰:“原、屏,咎之徒也。”知季,庄子也。原,赵同。屏,赵括。徒,党也。○知季音智。荀首后为智氏。屏,步丁反。赵庄子曰:“栾伯善哉!庄子,赵朔。栾伯,武子。实其言,必长晋国。”实犹充也。言栾书之身行,能充此言,则当执晋国之政也。○长,徐,丁丈反。行,下孟反。楚少宰如晋师,少宰,官名。○少,诗照反,注及下同。曰:“寡君少遭闵凶,不能文。闵,忧也。闻二先君之出入此行也,二先君,楚成王、穆王。



    [疏]注“二先”至“穆王”。



    ○正义曰:庄十六年,楚始伐郑,文王之世也。二十八年,子元伐郑,成王之初也。僖五年首止之会,郑伯逃归,自是以后,郑始时复从。楚成王以前,郑未属楚,故出入此行,唯成、穆耳。今之庄王,成王孙、穆王子。出入此行,犹往来於郑。



    将郑是训定,岂敢求罪于晋?二三子无淹久!”淹,留也。随季对曰:“昔平王命我先君文侯曰:‘与郑夹辅周室,毋废王命!’今郑不率,率,遵也。○夹,古洽反,旧古协反。毋音无。寡君使群臣问诸郑,岂敢辱候人?候人,谓伺候望敌者。○候音户豆反。伺音司,又音息嗣反。敢拜君命之辱。”彘子以为谄,使赵括从而更之,曰:“行人失辞。言误对。○谄,敕检反。寡君使群臣迁大国之迹於郑,迁,徙也。曰:‘无辟敌!’群臣无所逃命。”楚子又使求成于晋,晋人许之,盟有日矣。有期日。楚许伯御乐伯,摄叔为右,以致晋师。单车挑战,又示不欲崇和,以疑晋之群帅。○单音丹。挑,徒了反,下文同。帅,所类反。



    [疏]注“单车”至“群帅”。



    ○正义曰:《周礼》“环人掌致师”,郑玄云:“致师,致其必战之志。”则致师者,致己欲战之意於敌人。故单车扬威武以挑之,下云“赵旃请挑战”,是也。挑彼晋师,故言“以致晋师”也。楚子既求成,而又令挑战,示其不欲崇和,以疑误晋之群帅。



    许伯曰:“吾闻致师者,御靡旌摩垒而还。”靡旌,驱疾也。摩,近也。○摩,末多反。垒,力轨反。近,附近之近。乐伯曰:“吾闻致师者,左射以菆,左,车左也。菆,矢之善者。○射,食亦反,下注音同。菆,侧留反。



    [疏]注“左车”至“善者”。



    ○正义曰:兵车自非元帅,皆射者在左,御在中央,故云“左,车左”。乐伯居左,故称左也。下云庄子“抽矢菆纳诸厨子之房”,选好矢而留之,知菆是矢之善者。



    代御执辔,御下,两马、掉鞅而还。”两,饰也。掉,正也。示閒暇。○两马,徐云或作掚,皆力掌反,或音亮。掉,徒吊反;徐,乃较反。鞅,於丈反。间音闲。



    [疏]注“两饰”至“间暇”。



    ○正义曰:两,饰;掉,正;皆无明训。服虔亦云:“是相传为然也。饰马者,谓随宜刷刮马,又正其鞅,以示间暇。”



    摄叔曰:“吾闻致师者,右入垒,折馘、折馘,断耳。○折,之设反,注同。馘,古获反。断音短。执俘而还。”皆行其所闻而复。晋人逐之,左右角之。张两角,从旁夹攻之。乐伯左射马而右射人,角不能进,矢一而已。麋兴於前,射麋丽龟。丽,著也。龟,背之隆高当心者。○糜,亡悲反。著,直略反。



    [疏]注“丽著”至“心者”。



    ○正义曰:《易·离卦·彖》云:“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穀草木丽乎土。”是丽为著之义。龟之形,背高而前后下。此“射麋丽龟”,谓著其高处。故杜以“龟”为“背之隆高当心者”。服虔亦然,是相传为此说也。



    晋鲍癸当其后,使摄叔奉麋献焉,曰:“以岁之非时,献禽之未至,敢膳诸从者。”鲍癸止之曰:“其左善射,其右有辞,君子也。”既免。止不复逐。○从,才用反,下“从者”同。



    [疏]“以岁”至“从者”。



    ○正义曰:《周礼·兽人》“冬献狼,夏献麋,春秋献兽物”者,谓献之以共王之膳耳,非能遍及於百官也。礼,冬猎曰狩,言围守而取之,获禽多也。於时虞人所献,或颁及群臣,故言“岁之非时,献禽之未至”,以为语之辞耳。



    晋魏锜求公族,未得锜,魏犨子,欲为公族大夫。○锜,鱼绮反。犨,尺周反。



    [疏]注“锜,魏犨子”。



    ○正义曰:服虔亦以为犨子。《世本》以为犨孙。《世本》多误,未必然也。



    而怒,欲败晋师。请致师,弗许。请使,许之。遂往,请战而还。楚潘党逐之,及荧泽,见六麋,射一麋以顾献,曰:“子有军事,兽人无乃不给於鲜?敢献於从者。”荧泽在荧阳县东。新杀为鲜,见六得一,言其不如楚。○败,必迈反,又如字。使,所吏反。荧,户扃反。射,食亦反。鲜音仙,注同。叔党命去之。叔党,潘党,潘尫之子。赵旃求卿未得,旃,赵穿子。且怒於失楚之致师者。请挑战,弗许。请召盟,许之。与魏锜皆命而往。郤献子曰:“二憾往矣,献子,郤克。○憾,胡暗反。弗备,必败。”彘子曰:“郑人劝战,弗敢从也;楚人求成,弗能好也。师无成命,多备何为?”士季曰:“备之善。若二子怒楚,楚人乘我,丧师无日矣。乘,犹登也。○好,呼报反,下同。丧,息浪反。不如备之。楚之无恶,除备而盟,何损於好?若以恶来,有备不败。且虽诸侯相见,军卫不彻,警也。”彻,去也。○警音景。去,起吕反。彘子不可。不肯设备。士季使巩朔、韩穿帅七覆于敖前,帅,将也。覆,为伏兵七处。○覆,扶又反,注同。帅,如字。将,子匠反。处,昌虑反。故上军不败。赵婴齐使其徒先具舟于河,故败而先济。潘党既逐魏锜,言魏锜见逐而退。赵旃夜至於楚军,二人虽俱受命,而行不相随,赵旃在后至。席於军门之外,使其徒入之。布席坐,示无所畏也。



    [疏]“使其徒入之”。



    ○正义曰:使己从人入垒,以取俘馘也。



    楚子为乘广三十乘,分为左右右。广鸡鸣而驾,日中而说。说,舍也。○乘,绳证反,下三十乘、十乘并注皆同。说,舒锐反,注及下同。左则受之,日入而说。许偃御右广,养由基为右;彭名御左广,屈荡为右。楚王更迭载之,故各有御、右。○屈,居勿反。更音庚。迭,直结反。乙卯,王乘左广以逐赵旃。赵旃弃车而走林,屈荡搏之,得其甲裳。下曰裳。○搏音博。晋人惧二子之怒楚师也,使軘车逆之。軘车,兵车名。○軘,徒温反。



    [疏]注“軘车,兵车名”。



    ○正义曰:襄十一年,“郑人赂晋侯以广车、軘车、淳十五乘,甲兵备”。甲兵从之,是兵车明矣。郑玄云:“广车,横陈之车。”服虔云:“軘车,屯守之车,古名难得而知。”其义或当然矣。



    潘党望其尘,使骋而告曰:“晋师至矣!”楚人亦惧王之入晋军也,遂出陈。孙叔曰:“进之!宁我薄人,无人薄我。《诗》云:‘元戎十乘,以先启行。’先人也。元戎,戎车在前也。《诗·小雅》。言王者军行,必有戎车十乘在前开道,先人为备。○骋,敕景反。陈,直觐反,下注皆同。先人,悉荐反,注及下同。



    [疏]注“元戎”至“为备”。



    ○正义曰:元,大也。戎,车也。《诗·小雅·六月》之篇,言王者军行,必有大车十乘,常在军前以开道,诸军从行,所以先人为备也。《诗》毛传云:“夏后氏曰钩车,先正也。殷曰寅车,先疾也。周曰元戎,先良也。”三代行军皆前有此车,其名,《司马法》之文也。其先正、先疾、先良,毛解其名,郑玄又释其意:钩车,备设钩般,其行曲直有正,故曰先正。寅,进也,此车能进取远道,故曰先疾。元戎,大车之善者,故曰先良也。



    《军志》曰‘先人有夺人之心’,薄之也。”夺敌战心。遂疾进师,车驰卒奔,乘晋军。桓子不知所为,鼓於军中曰:“先济者有赏!”中军、下军争舟,舟中之指可掬也。两手曰掬。○卒,子忽反,下及注并同。掬,九六反。晋师右移,上军未动。言馀军皆移去,唯上军在。经所以书战,言犹有陈。



    [疏]“晋师”至“未动”。



    ○正义曰:晋之三军,上军在左,中军在中,下军在右。言晋之中军、下军败走,在上军之右者皆移,唯上军未动。故杜云“馀军皆移去,唯上军在”。



    工尹齐将右拒卒以逐下军。工尹齐,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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