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九 起二十九年,尽二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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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十九 起二十九年,尽二十九年 (第1/3页)

    【经】二十有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公在外,阙朝正之礼甚多,而唯书此一年者,鲁公如楚,既非常,此公又逾年,故发此一事以明常。)



    [疏]注“公在”至“明常”。



    ○正义曰:僖十六年,冬,公会诸侯于淮;十七年,秋,九月,公至自会;宣七年,冬,公会诸侯于黑壤;八年,春,公至自会;成十年,秋,公如晋;十一年,春,公至自晋;十二年,冬,公如晋;十三年,春,公至自晋。此等正月,公皆不在,其类多矣。是公在外,阙朝正之礼甚多,而皆不书。唯书此一年者,鲁公如楚云云。《释例》曰:“襄二十九年,春,正月,公在楚。凡公之行,始则书所如,还则书公至。今中复书‘公在楚’者,明国之守臣,每月亦以公不朝之故告於庙也。每月必告,而特於正月释之者,盖岁之正也,月之正也,日之正也。三始之正,嘉礼所重,人理所以自新,故特显以通他月也。公之在外,所以阙朝正之礼甚多。唯书此一年、释此一事者,斯礼有常,非义例所急,故因公远出逾年,存此一事,以示法也。”



    夏,五月,公至自楚。



    庚午,卫侯衎卒。无传。四同盟。○衎,苦旦反。



    [疏]注“四同盟”。



    ○正义曰:衎以成十五年即位。其年盟于戚,十七年于柯陵,十八年于虚朾,襄三年于鸡泽,五年于戚,七年及孙林父盟,九年于戏,十一年于亳城北,二十七年于宋。衎自前即位及后复归,凡与鲁九同盟。刘炫以为杜云“四同盟”者误。今知不然者,以其与成公三盟,不数;五年盟戚,经不书,不数;七年林父是大夫,又特共鲁盟,亦不数,故为四同盟也。刘不寻此理而规杜过,非也。



    阍弑吴子馀祭。阍,守门者,下贱非士,故不言盗。○阍音昏。弑,申志反。祭,侧界反。



    [疏]注“阍守”至“言盗”。正义曰:《周礼》:“阍人,王宫每门四人。”郑玄云:“阍人,司昏晨以启闭者。刑人墨者,使守门。”既服墨刑,使之守门,是下贱人也。哀四年,“盗杀蔡侯申”。此为下贱非士,故不言盗也。《穀梁传》曰:“不称名姓,阍不得齐於人;不称其君,阍不得君其君也。”



    仲孙羯会晋荀盈、齐高止、宋华定、卫世叔仪、郑公孙段、曹人、莒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城杞。公孙段,伯石也。三十年,伯有死,乃命为卿。今盖以摄卿行。○羯,居谒反。



    [疏]注“公孙”至“卿行”。



    ○正义曰:公孙段,即伯石也。据三十年传,“伯有死,始命伯石为卿”,则此时未为卿矣。未为卿,而得书其名,故疑之云“盖以摄卿行”也。以隐公摄位为君,而国人君之,诸侯与之。知摄位为卿者,诸侯亦即以为卿,序之於列,故史得以卿书也。文七年传称,晋使先蔑如秦,逆公子雍,荀林父谓蔑曰:“摄卿以往可也,何必子?”是知有使大夫摄卿之法也。



    晋侯使士鞅来聘。



    杞子来盟。杞复称子,用夷礼也。○复,扶又反。



    [疏]注“杞复”至“礼也”。正义曰:杞入《春秋》书爵称侯,又称伯;僖二十三年、二十七年称子。传曰:“用夷礼,故曰子。”自尔以来,常称为伯。今复称子,传云:“书曰‘子’,贱之也。”明为用夷礼,故贱之。知杞复称“子”,用夷礼也。



    吴子使札来聘。吴子,馀祭。既遣札聘上国而后死。札以六月到鲁,未闻丧也。不称公子,其礼未同於上国。○札,侧八反。



    [疏]注“吴子”至“上国”。



    ○正义曰:上云:“阍弑吴子”,此言吴子使聘,传曰“其出聘也,通嗣君也。”不知通嗣君,通谁嗣也。贾逵、服虔皆以为夷末新即位,使来通聘。案隐三年,“武氏子来求赙”,文九年,“毛伯来求金”,并不言王使,传皆云“王未葬也”。是知先君未葬,嗣君不得命臣。此与阍弑吴子文不隔月,吴、鲁相去,经涂至远,岂以君死之月即命臣乎,而得书“吴子使”也?且传称季札至鲁,遍观周乐,至戚闻钟声,讥孙文子云“君又在殡,而可以乐乎”?自请观乐,讥人听乐,旷世大贤,岂当若是?故杜以为通嗣君,通馀祭嗣也。二十五年,遏为巢牛臣所杀,馀祭嗣立,至此始使札通上国。吴子未死之前,命札出使,既遣札聘而后身死。札以六月到鲁,未及闻丧,故每事皆行吉礼也。经传皆无札至之月,知以六月到者,以“城杞”在五月之下,城杞既讫,乃有士鞅来聘,杞子来盟。若共在月中,则不容此事下文有“秋”,知札以六月至也。札去之后,吴始告丧。告以五月被弑,故追书在聘上耳。札实公子,不书公子者,吴是东夷,其礼未同於上国,故使不书氏。以札是卿,故书其名耳。《释例》曰:“吴晚通上国,故其君臣朝会,不同於例,亦犹楚之初始也。”昭二十七年,传称“延州来季子聘于上国”,是吴谓诸夏为上国也。



    秋,九月,葬卫献公。无传。



    齐高止出奔北燕。止,高厚之子。燕音烟。



    冬,仲孙羯如晋。



    【传】二十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释不朝正于庙也。(释,解也。告庙在楚,解公所以不朝正。)



    [疏]注“释”至“朝正”。



    ○正义曰:公本在国,每月之朔,常以朝享之礼亲自祭庙。今以在外之故,阙於此礼。国之守臣,於此朔日,告庙云“公在楚”,史官因书於策。传解其告庙之意。告云“公在楚”者,解释公所以不得亲自朝正也。



    楚人使公亲襚,诸侯有遣使赗襚之礼。今楚欲遣使之比。○襚音遂。《说文》云:“衣死人衣。”遣使,所吏反,下同。赗,芳凤反,一本作赠。比,必利反。



    [疏]“楚人使公亲襚”。正义曰:《檀弓》云:“襄公朝于荆,康王卒。荆人曰:‘必请袭。’鲁人曰:‘非礼也。’荆人强之,巫先拂柩。荆人悔之。”《记》之所言,即是此事,所异者,此言请“襚”,彼言“请袭”;此言“袚殡”,彼言“拂柩”。虽俱说此事,先后不同礼。死而沐浴,即袭。袭后始小敛、大敛,乃殡。案往年传公及汉,闻康王卒,公欲反。则康王之卒,公未至楚。“楚人使公亲襚”,传在此年言之,则此年始令公亲襚,襚不得为袭也。卒已逾月,不得柩仍在地,足知殡是而柩非,《记》虚而传实也。然则襚衣所以衣尸,既殡而使公襚者,致襚所以结恩好,其衣不必充用。《杂记》记致襚之礼云“委衣于殡东”,是既殡犹致襚也。文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僖薨十年犹致之,况既殡也?



    ○注“诸侯”至“之比”。



    ○正义曰:《杂记》云:“吊者含襚赗临。”是诸侯之臣使於邻国之礼也。楚人以诸侯相於有遣使赗襚之礼。今以公身既在,意在轻鲁,欲以公依遣使之比,使公亲行之也。



    公患之。穆叔曰:“祓殡而襚,则布币也。”先使巫祓除殡之凶邪而行襚礼,与朝而布币无异。○祓音拂,徐音废。邪,似嗟反。



    [疏]“祓殡”至“弊也”。



    ○正义曰:案:《杂记》诸侯使臣致襚之礼云“委衣於殡东”。今楚人以公身在,意欲轻鲁,公依遣使之比。公以楚人轻己,所以患之。故穆叔云若使巫人先往祓殡,则是君临臣丧之礼。祓除既了而行襚礼,布陈衣物,与行朝之时布陈币帛无异,有何可患?刘炫云:“朝礼,两君相见,先授玉,然后致享,乃布陈币帛於庭也。祓殡者,君临臣丧之礼。先使祓殡,行临丧之礼,然后致襚,则全是布币之礼。言与朝而布币无异也。君临臣丧者,由先见臣,故以祓殡比行朝礼,自然致襚似布币。楚以亲襚屈鲁,鲁以祓殡自尊。令臡曰疏云,以殡有凶邪,畏恶患之,不肯亲襚。穆叔云,先使巫人祓除殡之凶邪,既无而行襚礼,布陈衣物,与行朝之时布陈币帛无异。言俱无咎,有何可患?”



    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殡。茢,黍穰。○茢音列,徐音例。穰,如羊反。郑注《周礼》云:“茢,苕帚。”



    [疏]“乃使”至“祓殡”。



    ○正义曰:巫者,接神之官。《周礼》:“男巫,王吊则与祝前。”《檀弓》云:“君临臣丧,以巫祝桃茢执戈,恶之也。”郑玄云:“为有凶邪之气在侧。桃,鬼所恶。茢,萑苕,可埽不祥。”君临臣丧礼有此法,故使巫以桃茢先祓殡,若以楚子为臣然,所以屈楚也。茢是帚,盖桃为棒也。《毛诗传》曰:“薍为萑。萑苕谓薍穗也。”杜云“茢黍穰”者,今世所谓苕帚者,或用薍穗,或用黍穰。是二者皆得为之也。



    楚人弗禁,既而悔之。礼,君临臣丧乃祓殡,故楚悔之。



    二月,癸卯,齐人葬庄公於北郭。兵死不入兆域,故葬北郭。



    [疏]注“兵死”至“北郭”。



    ○正义曰:《周礼》:“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



    夏,四月,葬楚康王。公及陈侯、郑伯、许男送葬,至於西门之外。诸侯之大夫皆至于墓。楚郏敖即位。郏敖,康王子熊麇也。王子围为令尹。围,康王弟。郑行人子羽曰:“是谓不宜,必代之昌。松柏之下,其草不殖。”言楚君弱,令尹强,物不两盛。为昭元年围弑郏敖起本。



    公还,及方城。季武子取卞,取卞邑以自益。使公冶问,问公起居,公冶,季氏属大夫。玺书追而与之,玺,印也。



    [疏]注“玺印也”。



    ○正义曰:蔡邕《独断》云:“玺印也。信也。天子玺白玉螭,虎纽。古者尊卑共之。”《月令》曰:“周封玺。”季武子使公冶问,玺书,此诸侯大夫印称玺也。卫宏云:“秦以前,民皆以金玉为印,唯其所好。自秦以来,唯天子之印独称玺,又以玉,群臣莫敢用也。”案《周礼》“掌节货贿,用玺节”,郑玄云:“今之印章也。”则周时印巳名玺,但上下通用。



    曰:“闻守卞者将叛,臣帅徒以讨之。既得之矣,敢告。”公冶致使而退,致季氏使命。及舍,而后闻取卞。发书乃闻之。公曰:“欲之而言叛,衹见疏也。”言季氏欲得卞,而欺我言叛,益疏我。



    [疏]“公曰”至“疏也”。



    ○正义曰:武子书云“闻卞将叛”,则是叛形未著,故公猜之。言武子自欲得之,而诬言其叛,多见疏外我也。“多见疏”,犹《论语》云“多见其不知量”也。服虔本作“衹见疏”。解云:“衹,適也。”晋、宋杜本皆作“多”。古人多、衹同音。张衡《西京赋》云:“炙炮夥,清酤多。皇恩溥,洪德施。”施与多为韵。此类韵矣。



    公谓公冶曰:“吾可以入乎?”以季氏疏已,故不敢入。对曰:“君实有国,谁敢违君?”公与公冶冕服,以卿服玄冕赏之。



    [疏]注“以卿”至“赏之”。



    ○正义曰:公冶先为大夫,公今以恩加赐,知以卿服玄冕赏之也。《周礼·司服》云:“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是卿与大夫同服玄冕也。其旒当以命数为异耳。



    固辞,强之而后受。公欲无入,荣成伯赋《式微》,乃归。《式微》,《诗·邶风》。曰:“式微式微,胡不归?”式,用也。义取寄寓之微陋,劝公归也。五月,公至自楚。公冶致其邑於季氏,本从季氏得邑,故还之。而终不入焉。不入季孙家。曰:“欺其君,何必使余?”季孙见之,则言季氏如他日。不见,则终不言季氏。及疾,聚其臣,大夫家臣。曰:“我死,必无以冕服敛,非德赏也。言公畏季氏而赏其使,非以我有德。○敛,力验反。且无使季氏葬我!”



    葬灵王。不书,鲁不会。郑上卿有事,子展使印段往。伯有曰:“弱,不可。”印段年少官卑。○少,诗照反。



    [疏]“葬灵”至“段往”。



    ○正义曰:郑之上卿,即子展也。有事,谓君適楚而代守国也。计於时郑卿在国,犹有子西、伯有。不使彼行而使印段者,盖别有所掌,共子展守国,故不得行也。



    子展曰:“与其莫往,弱不犹愈乎?《诗》云:‘王事靡盬,不遑启处。’《诗·小雅》。盬,不坚固也。启,跪也。言王事无不坚固,故不暇跪处。○盬音古。跪,其委反。



    [疏]注“诗小”至“跪处”。



    ○正义曰:《小雅·四牡》之章。盬,亦蛊也。昭元年传曰:“於文皿蟲为蛊,穀之飞亦为蛊。”蛊是蟲之害物,故为不牢固也。《释言》云:“皇,暇也。启,跪也。”李巡曰:“皇,间暇也。启,小跪也。”言王事无有不牢固,已当牢固之,故不得间暇而跪处也。



    东西南北,谁敢宁处?谓上卿。坚事晋、楚,以蕃王室也。言我固事晋、楚,乃所以蕃屏王室。○蕃,芳元反。王事无旷,何常之有?”遂使印段如周。传言周衰,卑於晋、楚。



    吴人伐赵,获俘焉,以为阍,使守舟。吴子馀祭观舟,阍以刀弑之。言“以刀”,明近刑人。○近,附近之近。郑子展卒,子皮即位。子皮代父为上卿。於是郑饥而未及麦,民病。子皮以子展之命,饩国人粟,户一锺,在丧故以父命也。六斛四斗曰锺。○饩,许气反。



    [疏]“以子展之命”。



    ○正义曰:盖死日近,死时民已饥,故假其生时之遗命也。



    是以得郑国之民。故罕氏常掌国政,以为上卿。宋司城子罕闻之,曰:“邻於善,民之望也。”民亦望君为善。



    [疏]“邻於善,民之望也。”



    ○正义曰:邻,近也。近於善,民亦望君为善也。



    宋亦饥,请於平公,出公粟以贷,使大夫皆贷。司城氏贷而不书,施而不德。○贷,他代反,下同。施,始豉反,下文同。为大夫之无者贷。宋无饥人。叔向闻之,曰:“郑之罕,宋之乐,其后亡者也,二者其皆得国乎!得掌国政。○向,许丈反。民之归也,施而不德,乐氏加焉,其以宋升降乎!”升降,随宋盛衰。



    晋平公,祀出也,故治杞。治,理其地,脩其城。



    [疏]注“治理”至“其城”。



    ○正义曰:经书“城杞”,谓筑杞城耳。下“使女叔侯来治杞田”,知治杞,之地,非独脩其城也。



    六月,知悼子合诸侯之大夫以城杞,孟孝伯会之。郑子大叔与伯石往。大叔不书,不亲事。○知音智。大叔,音泰,下同。子大叔见大叔文子,文子,卫大叔仪。与之语。文子曰:“甚乎其城杞也!”子大叔曰:“若之何哉?晋国不恤周宗之阙,而夏肄是屏。周宗,诸姬也。夏肄,杞也。肄,馀也。屏,城也。○夏,户雅反,注下皆仿此。肄,以二反。《诗传》云:“斩而复生曰肄。”《方言》云:“枿,馀也。秦晋之间曰肄。”



    [疏]“夏肄是屏”。



    ○正义曰:《方言》云:“肄,枿,馀也。秦晋之间曰肄。”《毛传》云:“斩而复生曰肄。”杞是夏后,灭而复存,犹木之枿生小栽也。



    其弃诸姬,亦可知也已。诸姬是弃,其谁归之?吉也闻之,弃同即异,是谓离德。《诗》曰:‘协比其邻,昏姻孔云。’《诗·小雅》。言王者和协近亲,则昏姻甚归附也。○比,呲志反。晋不邻矣,其谁云之!”云,犹旋旋归之。



    齐高子容与宋司徒见知伯,女齐相礼。子容,高止也。司徒,华定也。知伯,荀盈也。女齐,司马侯也。相礼,侍威仪也。○女音汝。相,息亮反。宾出,司马侯言於知伯曰:“二子皆将不免。子容专,专,自是也。司徒侈,皆亡家之主也。”知伯曰:“何如?”对曰:“专则速及,速及祸也。○侈,昌氏反,又尸氏反。侈将以其力毙,力尽而自毙。○毙,婢世反。专则人实毙之,将及矣。”为此秋高止出奔燕、昭二十年华定出奔陈传。○“专则人实毙之”绝句。“将及矣”,本或作“侈将及矣”者非。



    范献子来聘,拜城杞也。谢鲁为杞城。○为,于伪反,下文“为之歌”皆同。公享之,展庄叔执币。公将以酬宾。射者三耦,二人为耦。○耦,五口反。



    [疏]“射者三耦”。正义曰:《燕礼》云:“若射,则大射正为司射,如乡射之礼。”是燕有为射之时也。此云“公享之”,则享法亦有射也。《周礼·射人》云:“诸侯之射以四耦。”此三耦者,彼是畿内诸侯,故四耦。此及《仪礼·大射》畿外诸侯,故三耦。或当臣与君异也。



    公臣不足,取於家臣。家臣,展瑕、展玉父为一耦;公臣,公巫召伯、仲颜庄叔为一耦;鄫鼓父、党叔为一耦。言公室卑微,公臣不能备於三耦。○召,上照反。鄫,才陵反。党,音掌。



    晋侯使司马女叔侯来治杞田,使鲁归前侵杞田。所归少,故不书。弗尽归也。晋悼夫人愠曰:“齐也取旷,夫人,平公母,杞女也。谓叔侯取旷於鲁,故不尽归杞田。○愠,纡运反,怒也,怨也。先君若有知也,不尚取之。”不尚叔侯之取货。



    [疏]注“不尚”至“取货”。



    ○正义曰:服虔云:“不尚,尚也。尚当取女叔侯杀之。”下叔侯云“先君而有知也,毋宁夫人,而焉。用老臣”?服虔云:“毋宁,宁也。宁自取夫人,将焉用老臣乎?”杜以其言大悖,无复君臣之礼,故改之。以为夫人云“不尚取之”者,先君不高尚此叔侯之取旷也。“毋宁夫人”,谓先君当怪夫人之所为也。刘炫以“夫人愠而出辞,则其言当悖。直言‘不尚’,此事所讥,大轻浅,非是愠之意”。昭八年,穿封戌云“若此君之及此”追恨不杀灵王,其意乃悖於此。盖古者不讳之言。服虔之说,未必非也。



    公告叔侯。叔侯曰:“虞、虢、焦、滑、霍、扬、韩、魏,皆姬姓也,八国皆晋所灭。焦在陕县。扬属平阳郡。○虢,瓜百反。焦,子消反。滑,乎八反。晋是以大。若非侵小,将何所取?武、献以下,兼国多矣,武公,献公,晋始盛之君。谁得治之?杞,夏馀也,而即东夷。行夷礼。鲁,周公之后也,而睦於晋。以杞封鲁犹可,而何有焉?何有,尽归之鲁之於晋也,职贡不乏,玩好时至,公卿大夫相继於朝,史不绝书,书鲁之朝聘。○好,呼报反,下“好善”同。府无虚月。无月不受鲁贡。如是可矣,可必瘠鲁以肥杞?且先君而有知也,毋宁夫人,而焉用老臣?”言先君毋宁怪夫人之所为,无用责我。○瘠,在亦反。毋音无。焉用,於虔反。



    杞文公来盟,鲁归其田,故来盟。书曰“子”,贱之也。贱其用夷礼。



    吴公子札来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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