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 昭二十一年,尽二十三年

    卷五十 昭二十一年,尽二十三年 (第2/3页)

也。故史但书曰“乱”,不言某人某人为乱。鲁史书事,必待告乃书,传闻行言不书之。此承叔鞅之言即书策者,鲁是周之宗国,既闻王室之乱,义当释位救之。鲁闻周乱,所忧在已,承言既书,见鲁之忧王室也。《公羊传》曰:“何言乎王室乱?言不及外也。”其意言兄弟争位,室内自乱。其乱不及外国,故指言王室也。



    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河南巩县西南有黄亭。辟子朝难出居皇。王猛书名,未即位。○单音善。巩,九勇反。难,乃旦反。



    [疏]注“辟子”至“即位”。



    ○正义曰:传曰,“巩简公败绩于京,甘平公亦败焉。单子欲告急於晋,以王如平时,遂如圃车,次于皇”。是辟子朝之难出居皇也。王人以在皇告,故书皇也。景王既葬,猛当成君,仍书名者,王室大乱,未得以礼即位故也。如莒展弑君而立,未会诸侯,元年书“莒展舆出奔吴”。郑忽嗣父而立,郑人贱之不以为君,桓十一年书“郑忽出奔卫”。然则未成君者,法当书名。此王猛虽未即位,异於诸侯,故称王而以名系之。刘炫云:以王当国,亦如莒展以名系国也。



    秋,刘子、单子以王猛入于王城。王城,郏鄏,今河南县。晋助猛,故得还王都。○郏,古洽反。鄏音辱。



    冬十月,王子猛卒。未即位,故不言崩。



    [疏]注“未即”至“言崩”。



    ○正义曰:未即位不成为王,故不言崩也。书“王子猛卒”者,未成为君,系父言之,故称子,犹鲁之子般、子野卒。



    十有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无传。此月有庚戌。又以《长历》推校前后,当为癸卯朔,书癸酉,误。



    [疏]注“此月云云”。



    ○正义曰:案传十二月庚戌,晋籍谈云云,庚戌上去癸酉三十七日,若此月癸酉朔,其不得有庚戌也。又传十二月下有闰月,晋箕遗云云,又云辛丑伐京。辛丑是壬寅之前日也。二十三年传曰:“正月壬寅朔,二师围郊。”则辛丑是闰月之晦日也。又计明年正月之朔,与今年十二月朔,中有一闰,相去当为五十九日。此年十二月当为癸卯朔,经书癸酉,明是误也。故言《长历》推校,十一月小,甲戌朔。传有乙酉十二日也,又有已丑十六日也,十二月大,癸卯朔,传有庚戌八日也。闰月小,癸酉朔,传有闰月,辛丑二十九日也。明年正月壬寅朔,则上下符合矣。



    【传】二十二年,春,王二月,甲子,齐北郭启帅师伐莒。(启,齐大夫。○北郭佐之后。)莒子将战,苑羊牧之谏(牧之,莒大夫。○苑,於元反。牧之,州牧之牧。)曰:“齐帅贱,其求不多,不如下之,大国不可怒也。”弗听,败齐师于寿馀。(莒地。○帅,所类反。下之,遐嫁反。)齐侯伐莒,(怒败。)莒子行成。司马灶如莒莅盟。(灶,齐大夫。)莒子如齐莅盟,盟于稷门之外。(稷门,齐地门也。)莒於是乎大恶其君。(为明年莒子来奔传。○恶,乌路反。)



    楚薳越使告于宋曰:“寡君闻君有不令之臣为君忧,无宁以为宗羞,无宁,宁也。言华氏为宋宗庙之羞耻。寡君请受而戮之。”对曰:“孤不佞,不能媚於父兄,华、向,公族也,故称父兄。以为君忧,拜命之辱。抑君臣日战,君曰‘余必臣是助’,亦唯命。人有言曰:‘唯乱门之无过。’君若惠保敝邑,无亢不衷,以奖乱人,孤之望也。唯君图之!”楚人患之。患宋以义距之。○过,音古禾反。亢,苦浪反。衷音忠。



    [疏]“无亢”至“乱人”。



    ○正义曰:亢,高也。衷,善也。奖,劝也。无高贵不善之事,以劝乱人为恶也。《易》曰:“亢龙有悔。”言其位高也。



    诸侯之戍谋曰:“若华氏知困而致死,楚耻无功而疾战,非吾利也。不如出之,以为楚功,其亦能无为也巳。言华氏不能复为宋患。○复,扶又反,下复欲同。



    [疏]“若华”至“也巳”。



    ○正义曰:若华氏知困而致死战,或败诸侯之师也;楚耻无功而疾战,战胜则楚独有功。二者并非吾诸侯之利也。闻楚师将至,华氏即出,亦是楚之功也。不如出之以为楚功,其此华氏亦无所能为也巳,言虽放令出,亦不复能为宋害。言宋人虑更为害,决欲取杀之,故诸侯之戍,固请出之。宋人乃从之。



    救宋而除其害,又何求?”乃固请出之,宋人从之。已巳,宋华亥、向宁、华定、华貙、华登、皇奄伤、省臧、士平出奔楚。华貙巳下五子不书,非卿。○省,悉井反,又所景反。臧,子郎反。宋公使公孙忌为大司马,代华费遂。边工卩为大司徒,工卩,平公曾孙,代华定。○工卩,五郎反。乐祁为司马,祁,子罕孙乐祁犁。○犁,力私反,又力兮反。仲几为左师,几,仲左孙,代向宁。○几音基。乐大心为右师,代华亥。乐輓为大司寇,輓,子罕孙。○輓音晚。以靖国人。终梓慎之言,三年而后弭。○弭,弥氏反。



    王子朝、宾起有宠於景王,子朝,景王之长庶子。宾起,子朝之传。○朝,如字。凡人名字,皆张遥反。或云,朝错是王子朝之后。又音潮。案错姓亦有两音。长,丁丈反。王与宾孟说之,欲立之。孟即起也。王语宾孟,欲立子朝为太子。○说,如字,又音悦。语,鱼据反。



    [疏]“王子”至“立之”。



    ○正义曰:贾逵云:“宾孟,子朝之傅也。王爱子朝,因爱其傅,故朝、起并有宠於景王也。与宾孟并谈,说之,欲立朝为大子。”《周语》云,“景王欲杀下门子”,乃云“宾孟適郊,见雄鸡”。贾逵云:“下门子,周大夫,王猛之傅也。景王欲立朝,故先杀猛傅。”然则王与宾孟言,说,既欲立朝,乃杀猛傅,议久不决,故宾孟假雄鸡断尾以劝之。



    ○注“子朝”至“之傅”。



    ○正义曰:二十六年传,子朝使告于诸侯,云单刘臡私立少。知朝年长於猛也。宾孟欲立子朝,明是子朝之傅。



    刘献公之庶子伯蚠事单穆公,献公,刘挚。伯蚠,刘狄。穆公,单旗。○蚠,扶粉反,一音扶云反。挚音至,下同。恶宾孟之为人也,原杀之;又恶王子朝之言,以为乱,原去之。子朝有欲位之言,故刘蚠恶之。○恶,鸟路反。去,起吕反。有欲位之言,一木位作立。



    [疏]“刘献”至“去之”。



    ○正义曰:伯蚠是果决有知谋者也,原得杀宾孟。去子朝所以彊单子之心,故刘子亦与同志,共立子猛也。於宾孟云“原杀之”,於子朝云“愿去之”者,朝是王之宠子,王在,不可专杀,原逐去而已。献,谥法“知质有圣曰献”。



    宾孟適郊,见雄鸡自断其尾。问之,侍者曰:“自惮其牺也。”畏其为牺牲奉宗庙,故自残毁。○断,丁管反。惮,待旦反。牺,许宜反。遽归告王,且曰:“鸡其惮为人用乎!人异於是。鸡牺虽见宠饰,然卒当见杀。若人见宠饰,则当贵盛,故言异於鸡。○遽,其据反。牺者实用人,人牺实难,已牺何害?”言设使宠人如宠牺,则不宜假人以招祸难。使牺在已,则无患害。已喻子朝,欲使王早宠异之。○难,乃旦反。



    [疏]“害孟”至“何害”。



    ○正义曰:《说文》云:“牺,宗庙之牲也”。《曲礼》云“天子以牺牛”。郑玄云:“牺,纯毛也。”《周礼》:“牧人掌牧六牲,以共祭祀之牲牷。”郑玄云:“六牲谓牛、马、羊、豕、犬、鸡。牷,体完具也。”又曰:“祭祀共牺牲,以授充人系之。”郑玄云:“牺牲,毛羽完具也。授充人者,当殊养之。”然则祭祀之牲,选其毛羽完具者养之,以为牺。牺者,宠养祭牲之名。宾孟感鸡以毛羽牷具,恐其被养为牺,故自断其尾,残毁其形。宾孟怪而问之,侍者曰“自惮其牺”。言此鸡难畏其被宠养也。宾孟因此感悟疾归,以难事告王。且又言曰,鸡其惮畏为人用乎!人则异於是鸡矣!鸡被宠饰,终当见杀,人被宠饰,则当贵盛,此其所以异於鸡也。牺者,宠牲之名,因以牺喻宠子,即名宠子为牺。言宠爱为牺者,依法用牲。今宠爱为牺者,乃实用人。言牺当用纯德之人,犹如祭牺,当用纯色之牲也。他人之有纯德,宠之如牺,后实招祸难矣。己子之有纯德,宠之如牺,有何害也?但人有亲疏,若疏人被宠爱为牺,实为祸难;若已家亲属宠爱如牺,有何患害?他人谓子猛,亲属谓子朝也。“牺者实用人”,上人是对牲为称,普据凡人也;“人牺实难”,此下人据疏外之人,人字虽同,上下人意异。



    ○注“鸡牺虽见宠饰”。



    ○正义曰:牺者,系养之名耳。言宠饰者,当养之时,必为之服饰以异之,如今之系五采也。《史记》称,楚王欲以庄周为国相,谓使者曰:“郊祭牺牛,养之数岁,衣以文绣,牵入大庙。是时欲为狐豚,岂可得乎?”是亦饰之事。



    ○注“言设”至“异之”。



    ○正义曰:宾孟言“人牺实难”,假疏人以为说。人为疏姓之人,宠养疏人,擅权害主,故言设使宠人如宠牺,则不宜假人以招祸难,假借他人以权,或将反来害己。子猛虽亦王子,不得王宠,与他人无异。使牺在已家,则无害,已喻子朝。子朝是已之子,欲使王早宠异之,如宠牺也。



    王弗应十五年大子寿卒,王立子猛。后复欲立子朝而未定,宾孟感鸡,盛称子朝,王心许之,故不应。○应,应对之应,注同。



    [疏]注“十五”至“不应”。



    ○正义曰:贾逵以为大子寿卒,景王不立適子。郑玄以为寿卒,王命猛代之,后欲废猛立朝耳。服虔以贾为然。杜今从郑说者,二十六年传闵子马云:“子朝于景之命”,则景有命矣。若不命猛,更命谁乎?若子朝、子猛并未有命,俱是庶子,朝年又长,於次当立,自求为嗣宜矣,刘蚠何以恶其为乱而欲去之?若俱未被立,王意不偏,群臣无党,王命为嗣,则莫敢不从,何须将杀单刘以立朝也!杜以此知大子寿卒,王立子猛为適,其后复欲立子朝,而王意未定,宾孟感鸡自毁,因此盛称子朝之美。王心许宾孟,故不应,虑其泄言也。



    夏四月,王田北山,使公卿皆从,将杀单子、刘子。北山,洛北芒也。王知单、刘不欲立子朝,欲因田猎先杀之。○从,才用反。芒音亡。王有心疾,乙丑,崩于荣锜氏。四月十九日。河南巩县西有荣锜涧。○锜,鱼绮反。涧,古晏反。



    [疏]注“四月十九日”。正义曰:此於乙丑之下言四月十九日,戊辰之下言二十二日,显言此二日者,此年之传其日最多,经之与传又时月多错。故此显言二日,欲令自此以下依次推之易验耳。



    戊辰,刘子挚卒,二十二日。无子,单子立刘蚠。蚠事单子故。五月庚辰,见王,见王猛。○见,贤遍反,注同。遂攻宾起,杀之。党子朝故。盟群王子于单氏。王子猛次正,故单、刘立之。惧诸王子或党子朝,故盟之。



    [疏]注“王子猛次正”。



    ○正义曰:猛、朝俱是王子,单、刘必欲立猛,明猛是次正当立,故也。《公羊》多有次正之语,杜取为说。猛为次正,不知其本盖是大子寿之母弟,或是穆后侄娣之子,或母贵也。



    晋之取鼓也,在十五年。既献而反鼓子焉。献於庙。又叛於鲜虞。叛晋属鲜虞。六月,荀吴略东阳,略,行也。东阳,晋之山东邑,魏郡广平以北。○行,下孟反。使师伪籴者负甲以息於昔阳之门外,昔阳,故肥子所都。○籴音狄。遂袭鼓,灭之,以鼓子鸢鞮归,使涉佗守之。守鼓之地。涉佗,晋大夫。○鸢,悦全反。鞮,丁兮反。佗,徒多反。守,手又反,又如字。丁巳,葬景王。王子朝因旧官、百工之丧职秩者与灵、景之族以作乱。百工,百官也。灵王、景王之子孙。○丧,息浪反,下注群丧同。帅郊、要、饯之甲,三邑,周地。○要,一遥反。饯,贱浅反。以逐刘子。逐伯蚠。壬戌,刘子奔扬。扬,周邑。单子逆悼王于庄宫以归。悼王,子猛也。王子还夜取王以如庄宫。王子还,子朝党也。不欲使单子得王猛,故取之。癸亥,单子出。失王,故出奔。王子还与召庄公谋,庄公,召伯奂,子朝党也。○召,上照反。奂音唤。曰:“不杀单旗,不捷。旗,单子也。○旗音其。捷,才接反。与之重盟,必来。背盟而克者多矣。”从之。从还谋也。○背,音佩,下注同。樊顷子曰:“非言也,必不克。”顷子,樊齐、单、刘党。○顷音倾,本或作须字。



    [疏]注“顷子”至“刘党”。



    ○正义曰:此下二十三年“单子、刘子、樊齐以王如刘”,故知是单、刘党也。



    遂奉王以追单子,王子还奉王。及领,大盟而复。领,周地。欲重盟,令单子、刘子复归。○令,力呈反。杀挚荒以说。委罪於荒。○说,如字,又音悦。刘子如刘,归其采邑。单子亡。乙丑,奔于平畤。平畤,周地。知王子还欲背盟,故亡走。○奔于平畤,一本作于平畤,音止,又音市,下同。本或作平寿,误。



    [疏]“及领”至“平畤”。



    ○正义曰:此上言“子还夜取王以如庄宫”,遂与召庄谋杀单旗,与之重盟,必来,来而杀之。王子还遂奉王追单子及领,遂与重盟而还。杀挚荒者,为前取王如庄宫,令单子失王而出奔,更杀挚荒以解说此事。单子觉还欲背,又奔平畤。



    群王子追之,单子杀还、姑、发、弱、鬷、延、定、稠,八子,灵、景之族,因战而杀之。○鬷,子工反。稠,直由反。



    [疏]注“八子灵景之族”。



    ○正义曰:以上言“王子还”,此八人还居其首,还既称王子,明八子皆王子也,故知灵景之族。



    子朝奔京。其党死故。丙寅,伐之。单子伐京。京人奔山。刘子入于王城。子朝奔京,故得入。辛未,巩简公败绩于京。乙亥,甘平公亦败焉。甘、巩二公,周卿士,皆为子朝所败。○巩,九勇反。



    [疏]“简公、平公”。



    ○正义曰:谥法,“一意不懈曰简。布纲持纪曰平”。



    ○注“皆为子朝所败”。



    ○正义曰:知为子朝所败者,以传云“败绩于京”,故知是敬王党,为子朝所败也。



    叔鞅至自京师,葬景王还。言王室之乱也。经所以书。闵马父曰:“子朝必不克。其所与者,天所废也。”闵马父,闵子马,鲁大夫。天所废,谓群丧职秩者。单子欲告急於晋。秋七月戊寅,以王如平畤,遂如圃车,次于皇。出次以示急。戊寅,七月三日,经书六月,误也。○圃音补。



    [疏]注“戊寅”至“月误”。



    ○正义曰:传言“七月戊寅”,杜以《长历》推校之,戊寅是七月三日,明传是也。经书“王猛居皇”乃在六月下。知经六月误也。



    刘子如刘。单子使王子处守于王城。王子处,子猛党。守王城,距子朝。盟百工于平宫。平宫,平王庙。辛卯,鄩肸伐皇。鄩肸,子朝党。○鄩音寻。肸,许乙反。大败,获鄩肸。壬辰,焚诸王城之市。焚鄩肸。八月,辛酉,司徒丑以王师败绩于前城。丑,悼王司徒。前城,子朝所得邑。百工叛。司徒丑败故。己巳,伐单氏之宫,败焉。百工伐单氏,为单氏所败。



    [疏]注“百工”至“所败”。



    ○正义曰:知单氏所败者,以上云“伐单氏”,下云“反伐之”,是单氏反伐百工也。若单氏被败,焉能反伐百工。



    庚午,反伐之。单氏反伐百工。辛未伐东圉。百工所在。洛阳东南有圉乡。○圉,鱼吕反。冬十月丁巳,晋籍谈、荀跞帅九州之戎九州戎,陆浑戎,十七年灭,属晋。州,乡属也,五州为乡。○跞,力狄反。及焦、瑕、温、原之师,焦、瑕、温、原,晋四邑。以纳王于王城。丁巳在十月,经书秋误。



    [疏]注“丁巳”至“秋误”。



    ○正义曰:传言“冬十月丁巳”,杜以《长历》推之,丁巳是十月十四日。经书此事在秋,其下乃有冬,知经误。



    庚申,单子、刘蚠以王师败绩于郊,为子朝之党所败。前城人败陆浑于社。前城,子朝众。社,周地。○社,市者反,本或作杜,下皆同。十一月乙酉,王子猛卒。乙酉在十一月,经书十月,误。虽未即位,周人谥曰悼王。



    [疏]注“乙酉”至“悼王”。



    ○正义曰:传言“十一月乙酉”,杜以《长历》推校之,乙酉是十一月十二日。知经书十月误也。上云“单子逆悼王于庄宫”,悼王即猛也。经书为卒,传言其谥,故解之,虽未即位,周人谥曰悼王。敬王,猛之母弟,敬王位定,乃追谥之。



    不成丧也。释所以不称王崩。己丑,敬王即位。敬王,王子猛母弟王子匄。○匄,故害反。



    [疏]注“敬王”至“子匄”。



    ○正义曰:敬王名匄,《本纪》文也。《本纪》不言敬王是猛之母弟,先儒相传说耳。谥法:“夙夜共事曰敬。”



    馆于子旅氏。子旅,周大夫。



    十二月庚戌,晋籍谈、荀跞、贾辛、司马督司马乌。○督音笃。帅师军于阴,籍谈所军。于侯氏,荀跞所军。于谿泉,贾辛所军。巩县西南有明谿泉。次于社。司马督所次。王师军于氾,于解,次于任人。王师分在三邑。洛阳西南有大解小解。○氾音凡。解音蟹。任音任。闰月,晋箕遗、乐徵、右行诡济师取前城,三子,晋大夫。济师,渡伊、洛。○行,户郎反。诡,九委反。军其东南。王师军于京楚。辛丑,伐京,毁其西南。京楚,子朝所在。



    【经】二十有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婼如晋。(谢取邾师。○婼,敕略反。)



    癸丑,叔鞅卒。无传。



    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称行人,讥晋执使人。○使,使吏反。



    [疏]注“称行”至“使人”。



    ○正义曰:传说鲁取邾师,则是鲁有罪矣。而讥晋执者,凡诸侯有罪,盟主当以师讨之,不宜执其使人,故讥之。



    晋人围郊。讨子朝也。郊,周邑。围郊,在叔鞅卒前,经书后,从赴。



    [疏]注“讨子”至“从赴”。



    ○正义曰:往年传闰月辛丑,晋师、王师伐京,毁其西南。注云“京,子朝所在”。此年传“正月壬寅朔,二师围郊”。计辛丑、壬寅频日耳,盖京城既毁,郊是子朝之邑,故二师围之,故云讨子朝也。郊不系周者,大都以名通也。传称朔日围郊,至癸丑乃叔鞅卒,癸丑正月十二日也,是围郊在叔鞅卒前也。晋人来告,围郊不以围郊日告之,告在叔鞅卒后,故经书在后,是从赴也。围郊在朔,或亦在叔孙婼如晋之前,但行无日,未必不以朔行,据鞅卒有日而言之。



    夏六月,蔡侯东国卒于楚。无传。未同盟而赴以名。



    秋七月,莒子庚舆来奔。



    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不书楚,楚不战也。鸡父,楚地。安丰县南有鸡备亭。○舆音馀。父音甫。



    [疏]“吴败”至“鸡父”。



    ○正义曰:此战获胡、沈之君,是胡沈君自将也。顿序於上,顿亦君自将也。获陈大夫,陈是大夫将,则蔡、许亦大夫将也。故云顿、胡、沈、蔡、陈、许,君在臣上,各自以大小序耳。桓十三年经书“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此不每国书师,而总云师者,传无其说,杜不为注,是史略文,非义例也。贾逵云:“不国国书师,恶其同役而不同心。”案,隐十年,“宋人、蔡人、卫人伐戴。郑伯伐取之”。传曰:“宋、卫既入郑,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败。”亦是同役而不同心。彼既不变其文,此何当变文以见义乎?贾之妄。



    ○注“不书楚,楚不战”。



    ○正义曰:杜知楚不战者,以传云:“战于鸡父。吴子以罪人先犯胡、沈与陈,三国败舍胡、沈之囚,使奔许与蔡、顿,师噪而从之,三国奔”,是战於鸡父之时,先犯胡、沈、陈,后破许、蔡、顿也。六国既陈,战败而奔,下传始云:“楚师大奔。”是六国败后,楚师怖惧,不得成陈,望风而奔。故传云:“不言战,楚未陈。”杜云“不书楚,楚不战”。刘炫用服虔义云:不书楚,楚讳败不告。然则必其楚人来告,容或讳败,若吴人来告,岂代楚讳乎?刘违背传文而规杜,非也。



    胡子髡、沈子逞灭,国虽存,君死曰灭。○髡,苦门反。逞,敕逞反。



    [疏]注“国虽”至“曰灭”。



    ○正义曰:《公羊传》曰:“君死于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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