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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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第1/3页)
水经注 卷九 清水、沁水、淇水、荡水、洹水
【原文】
黑山在县北白鹿山①东,清水②所出也。上承诸陂散泉,积以成川。南流西南屈,瀑布乘③岩,悬河注壑二十余丈,雷赴之声,震动山谷。左右石壁层深,兽迹不交。隍④中散水雾合,视不见底。南峰北岭,多结禅栖⑤之士;东岩西谷,又是刹灵之图⑥。竹柏之怀,与神心妙远⑦,仁智之性,共山水效深⑧,更为胜处也。其水历涧飞流,清泠洞观⑨,谓之清水矣。
【注释】
①黑山:在今河南省浚县西北。白鹿山:在今河南省辉县市西北。
②清水:清水原是黄河北岸的一条支流,后来与黄河分离,成为海河水系卫河(即南运河)的一段。
③乘(chénɡ):凌越。
④隍(huánɡ):本指护城的壕沟,这里指沟壑。
⑤结:聚集。禅栖(chán qī):修禅隐居。
⑥刹(chà)灵之图:有旛(fān)柱的佛塔。图:即浮图,梵文Buddhɑ的音译,指佛塔。
⑦神心:神灵之心。妙远:高远。
⑧效深:同深,等深。
⑨清泠(línɡ):清凉。洞观:清晰明澈。
【译文】
黑山在(修武县)县北白鹿山东边,是清水的发源地。(清水)上流承接各陂墉散流的水,汇积成一条河川。南流再向西南转弯,瀑布从岩上凌空飞泻而下,注入二十多丈的深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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