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
卷二十一 (第3/3页)
州。
丁巳,次德清軍。
戊午,駐蹕於大名府。 雄州言契丹皆遁去。
開寶末,右補闕竇偁為開封府判官,與推官賈琰同事上。琰便佞,能先意希旨,偁常疾之。上與諸王宴射,琰侍上側,頗稱贊德美,詞多矯誕,偁叱之曰:「賈氏子巧言令色,豈不愧於心哉。」坐皆失色,上亦為之不樂,因罷會,白太祖出偁為彰義節度判官。至是,上思見偁,促召至行在。
癸亥,以偁為比部郎中。時方議北征,偁因抗疏請還都,休士養馬,徐為後圖,上悅其言。及至自大名,以偁為樞密直學士。偁,儀之弟也。
十二月庚午,宴從臣。
甲戌,畋近郊,因以閱武,賜禁軍校及衛士襦囐。時禁盜獵,有衛士獲薛,違令當死。上曰:「我若殺之,後世必謂我重獸而輕人。」釋其罪。
宴從臣於幄殿。
丁丑,以鄭州防禦使楊業領雲州觀察使,仍判鄭州,知代州事。業自雁門之捷,契丹畏之,每望見業旗即引去。主將戍邊者多嫉之,或潛上謗書,斥言其短,上皆不問,封其書付業。
上因契丹遁去,遂欲進攻幽州。戊寅,以保靜節度使劉遇充幽州西路行營壕寨兵馬部署,睦州團練使田欽祚為都監;威塞節度使曹翰充幽州東路行營壕寨兵馬部署,登州防禦使趙延溥為都監。復命宰相問翰林學士李昉、扈蒙事之可否,昉等上奏曰:「北鄙戎人,自古為患,乘秋犯塞,往往有之。陛下櫛風沐雨,衝冒嚴凝,親御戎衣,以攘民患。敵人震懾,畏威而逃,因而剪之,易於拉朽。骮幽薊之壤,久陷敵人,慕化之心,倒懸斯切,今若擁百萬橫行之觽,弔一方傒后之民,合勢而攻,指期可定。其如大兵所聚,轉餉是資,且河朔之區,連歲飛輓,近經蹂踐,尤極蕭然,雖偶薦於豐穰,恐不堪其調發,屬茲寒冽,益復罷勞。況今小寇宵奔,邊陲寧肅,若親巡塞下,震燿威容,固足懼彼殘妖,亦恐勞於大舉。伏望申戒羽衛,旋師京都,善養驍雄,精加訓練,嚴敕邊郡,廣積軍儲,講習武經,繕修攻具,埙府藏之充溢,洎閭里之完富,儙歲之間,用師未晚。」上深納其說,即下詔南歸。(玉壺野史載太宗將蒐漁陽,李昉抗疏力諫,其詞頗切直,與此不同。野史又云昉居常奏事,但雍容和婉,此疏上,士論駭伏。後北伐果無成,太宗嘉之,始厚賜之。事亦與正史不同,今從正史。)
命曹翰部署修雄霸州、平戎破虜乾寧等軍城池。開南河,自雄州達莫州,以通漕運。築大隄捍水勢,調役夫數萬人,拒敵境伐木以給用。遣五駿騎為斥候,授以五色旂,人執其一,前有林木則舉青旂,煙火舉赤旂,寇兵舉白旂,陂澤舉黑旂,邱陵舉黃旂。先是契丹入侵,必舉狼煙,翰分遣人舉煙境上,敵疑有伏,即引去,不敢近塞。得巨木數萬,負擔而還,大濟用度。數旬功畢,召歸潁州。
庚辰,車駕發大名府,因校獵。
乙酉,至京師。
辛卯,交州行營言破賊萬餘觽,斬首二千三百四十五級。
上既還京師,議者皆言宜速取幽薊。左拾遺、直史館張齊賢上疏諫曰:
方今海內一家,朝廷無事。關聖慮者,豈不以河東新平,屯兵尚觽,幽燕未下,輦運為勞,以生靈為念乎?臣每料之,此不足慮也。自河東初降,臣即權知忻州,捕得契丹納米典吏,皆云自山後轉般以援河東。以臣料,契丹能自備軍食,則於太原非不盡力,然終為我有者,鴜力不足也。河東初平,人心未固,嵐、憲、忻、代未有軍寨,入侵則田牧頓失,擾邊則守備可虞,而反保境偷生,畏威自固。及國家守要害,增壁壘,左控右扼,疆事甚嚴,恩信已行,民心已定,乃於雁門陽武谷來爭小利,此其智力可料而知也。
聖人舉事,動在萬全,百戰百勝,不若不戰而勝。若重之慎之,契丹不足吞,燕薊不足取。自古疆埸之難,非盡由於敵國,率由邊吏擾而致之。若緣邊諸寨撫御得人,但使峻壘深溝,畜力養銳,以逸自處,寧我致人,李牧所以稱良將於趙,用此術也。所謂擇卒不如擇將,任力不及任人。如是則邊鄙寧,邊鄙寧則輦運減,輦運減則河北之民獲休息矣。民獲休息,則田業增而蠶織廣,務農積穀,以實邊用。且臣料敵人之心,固亦擇利避害,安肯投死地而為患哉!
臣又聞家六合者以天下為心,豈止爭尺寸之事,角強弱之勢而已乎!是故聖人先本而後末,安內以養外。人民本也,疆土末也。五帝、三王未有不先根本者也。堯、舜之道無他,廣推恩於天下之民爾。推恩者何?在乎安而利之。民既安利,則遠人歛蟊而至矣。陛下愛民利天下之心,真堯、舜也。臣慮髃臣所聞,多以纖微之利,□下之術,侵苦窮民,以為功能者,彼為此效,相習已久,至于生民疾苦,見之如不見,聞之如不聞,歛怨速尤,無大於此。
伏望審擇通儒,分路採訪兩浙、江南、荊湖、西川、嶺南、河東,有偽命日賦歛苛重者【一一】,改而正之,因而利之,使賦稅課利通濟,可經久而行,為聖朝定法,除其舊弊。天下諸州有不便於民事,委長吏聞奏,如敢循常不以聞,自當嚴加典憲。使天下耳目皆知陛下之仁【一二】,戴陛下之惠,此以德懷遠,以惠利民,則遠人之歸,可立待也。」(齊賢之論,其知本矣。然齊賢徒知契丹未可伐,而不知燕薊在所當取。豈惟齊賢不之知,雖趙普、田錫、王禹偁亦不之知也。) 國初以來,犯死罪獲貸者,多配隸登州沙門島、通州海門島【一三】,皆有屯兵使者領護。而通州島中凡兩處,豪強難制者隸崇明鎮,懦弱者隸東北洲,兩處悉官煮鹽。是歲,始令配役者分隸鹽亭役使之【一四】,而沙門如故。 注 釋
【一】授公霸右監門衛率府率按史文例,「授」上疑脫「責」字。
【二】特授近藩掌書記「授」原作「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三】以敕賜進士及第「以」原作「亦」,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三改。
【四】延瑞為牙內都虞候「延瑞」原作「延端」,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蕃夷五之一、宋史卷四九○外國傳沙州條改。
【五】令馳驛召「召」,宋撮要本作「召至」,宋史卷二五四侯仁寶傳作「召歸」,續通鑑卷一○作「召之」。
【六】所授宣敕並依次編錄「宣敕」原作「敕宜」,據閣本改正。
【七】鄉貢進士孟渝「孟渝」,宋本、宋撮要本均作「孟瑜」。
【八】自今文武職官不得輒入三司公署「文武」二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續通鑑卷一○補。
【九】自言徇將吏軍民之請「請」原作「情」,據同上書改。
【一○】宣徽北院使王仁贍為大內都部署「都」字原脫,據同上書及宋史卷四太宗紀補。
【一一】有偽命日賦歛苛重者「日」原作「田」,據宋本及杜大珪名臣碑傳琬琰之集(以下簡稱琬琰集)下編卷二張文定公齊賢傳、編年綱目卷三改。
【一二】使天下耳目皆知陛下之仁「仁」原作「心」,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三改。
【一三】通州海門島「海」原作「沙」,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紀勝卷四一海門島條改。 【一四】始令配役者分隸鹽亭役使之「分」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一刑法志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