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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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三十七 (第1/3页)
起訖時間 起仁宗慶曆二年六月盡是年閏九月
卷 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三十七
帝 號 宋仁宗
年 號 慶曆二年(壬午,1042)
全 文
六月甲戌,出內藏庫銀一百萬兩、紬絹各一百萬匹下三司,以給邊費。賜河北義勇兵弓弩箭材各一百萬。
權御史中丞賈昌朝言:「臣僚年七十而筋力衰者並優與改官,令致仕。年雖七十而未衰及別有功狀,朝廷固留任使者,勿拘此令。在京若工部侍郎俞獻卿、少府監畢世長、太常少卿李孝若、駕部郎中李士良,在外若給事中盛京、光祿卿王盤、太常少卿張倣、兵部郎中張億,皆耄昏不任事,請並令致仕。」詔在京者中書體量之,在外者進奏院告示之。獻卿、孝若、京,尋致仕,世長提舉太極觀,餘未詳。世長,士安子也。
乙亥,省南北作坊監官各一員。 丙子,瀛州言宣徽南院使、天平節度使夏守贇卒。贈太尉,諡忠僖,遣使護其喪事。
戊寅,詔河北轉運使司籍民間所養馬,有邊警則給價市之。
修河北舊烽臺。
辛巳,詔雄州、代州安撫司,每得契丹事宜並報麟府軍馬司。
癸未,資政殿學士、右諫議大夫、知杭州鄭戩為給事中,知并州兼河東路經略安撫緣邊招討使,尋改知鄆州。 錢塘湖溉民田數千頃,錢氏置撩清軍以疏導淤澱之患,既納國後,不治,葑土堙塞,為豪族、僧坊所佔冒,湖水益狹。戩發屬縣丁夫數萬闢之,民賴其利。事聞,詔杭州歲治如戩法。
乙酉,修通利軍城。
丙戌,以度支判官、刑部員外郎、祕閣校理范宗傑為直史館、陝西河東京西制置解鹽使兼管勾交子公事。宗傑於正月戊午日自度支判官、刑部員外郎、祕閣校理為制置解鹽使,今復云爾,蓋正月但制置陝西,今并及河東、京西也。然不應尚帶度支判官,或當時兼借省屬以重使事邪?
建定州北平寨為北平軍。
三司減省所言:「自今兩府管軍臣僚、節度使、宗室及郡縣主、兩省都知押班,母、妻依舊賜冠帔,其兩府臣僚無母、妻,則賜長女或長子婦,餘並罷之。其僧道賜衣【一】及師號,非御前特恩,並不許奏薦,如於延州納細色軍糧一百碩,迺賜之。」詔中書、樞密院,荊王、使相、宣徽使、管軍、節度使,及皇親正刺史以上、長公主,許奏薦紫衣、師號如故,餘從之。
戊子,樞密副使、右諫議大夫任中師為修建北京使,并相視德清軍,澶州、大名府城池及點檢衣甲器械錢帛糧草軍馬事,仍以尚食使、象州防禦使、入內副都知皇甫繼明管勾修建北京事。
太常博士、集賢校理李昭遘罷鹽鐵判官。初,詳定減省所議罷天下職田及公使錢,昭遘以為不可,權三司使姚仲孫惡其異己,且詰昭遘所以興利之術,而昭遘爭辨不已,故罷之。尋為三門白波發運使,因入奏事,上謂曰:「前所論罷職田事,卿言是也。」昭遘為三門、白波發運乃八月丙子,今并書。
庚寅,以提舉河北刑獄、司勳員外郎王儀提舉本路修葺城池器械及置堡寨烽火、教閱軍陣、市馬等事。
辛卯,賜澶州修城池役卒及義勇、強壯緡錢。 壬辰,以延州厥屯族軍主香埋、歸娘族軍主阿訛並為副都軍主,厥屯副軍主吃埋、揭家族副軍主李朝政並為軍主,悖家族都虞候□訛、蘇尾族都虞候拓德遇、李文信並為副軍主,鄜延部署司言其擊賊有功也。
三司減省所言,比來醫官多僥倖求實俸,至有尚藥、奉御而其入多於醫官副使者,請自今並依例折支,從之。
置汾州向陽峽寨。
乙未,河東都轉運使、戶部郎中、天章閣待制明鎬為龍圖閣直學士、知并州兼河東經略安撫緣邊招討使。鎬大巡邊以備賊【二】。時邊任多紈囐子弟,鎬憂其誤軍事,曰:「此可盡斥邪!待奏則晚矣。」乃取尤不職者杖之,疲軟子弟皆自解去,更奏擇習事者守堡寨。軍行,倡婦多從之,鎬欲驅逐,惡傷士卒心。會有忿爭殺倡婦者,吏執以聞。鎬曰:「彼來軍中,何邪?」縱去不治,倡婦聞之,皆散走。 河北轉運使、吏部員外郎、史館修撰文彥博為天章閣待制、本路都轉運使。
環慶部署司言,沒於行陣將校之子孫,或錄二人至三人【三】,自今非戰勝而沒者請止錄一人,從之。既而韓琦言:「將士臨陣,皆圖勝捷,力有不敵,戰敗而死。人命至重,豈以勝負為言。國家唯追崇虛名,存錄孤子,所以勸誘來者,使之效命。今邊臣讀此條貫,往往傷歎,以謂一死報國,更分勝負,恐非朝廷激勵將士之術。兼前記所載,亦無此例。若果更分勝負,則傷中并孝贈,亦合作兩等支賜,理實未便。乞並如舊制施行。」從之。此事自十二月壬寅移入【四】。 丙申,以鎮戎軍就糧蕃落都指揮使、忠州刺史向進為石州刺史、涇原路緣邊都巡檢使,其子弟堅等五人並為左班殿直。自西鄙用兵【五】,上思擢用諸蕃落將士,會招討使王沿遣進等一百三十人赴京師,進名為有勇,又其族多死王事者。上御崇政殿閱試,而堅騎射尤精悍,取所射弓親挽之,力甚勁,因遍示輔臣,且諭其觽曰:「若屬為國家捍賊,甚勞苦,朕累知之。」又見其馬善馳走,曰:「此真戰馬,毋為權豪所市也。」於是百三十人悉遷補之。進,先見元年三月。
御史中丞賈昌朝等言,今詳定減省事畢,自後或有臣僚輒於所減省中復有陳乞,望令兩府及三司執奏,從之。此據朔曆,乃丙申日奏,今附見。
丁酉,陝西都轉運使、刑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張奎知永興軍。
戊戌,翰林學士蘇紳為修建北京副使。
陝西、河東、京西制置解鹽使范宗傑兼權陝西轉運司事。
己亥,三司減省所言:「郊祀所賜,自中宮以下減半,則公卿近臣當以次減。舊賜銀絹四千三千者損一千,一千損三百,三百損百二十,皆著為式。」 是月,侍御史魚周詢劾奏判河陽、護國節度使、右僕射兼侍中張耆典藩無狀,乞令就京師私第養病。詔擇人代還。右正言田況請罷耆將相之任,使以散官就第,不許。尋徙耆判陳州,又判壽州。周詢以丙申日奏,況以丁酉日奏,實錄並無之,今據朔曆追書。徙判陳州乃七月丁亥,徙壽州又在閏九月甲申,今并書。
秋七月壬寅朔,知諫院張方平言:「朝廷政令之所出在中書。若樞密院,則古無有也,蓋起於後唐權宜之制,而事柄遂與中書均,分軍民為二體,別文武為兩途。為政多門,自古所患【六】。今朝綱內弛,邊事日生,西、北二敵,交有憑陵中夏之志,二府之中,豈盡材猷之士。臣向嘗面論之,而陛下諭臣:『今倚以為用者猶不任職,若更選用,誠乏可使之人。』臣請於外擇人,陛下又以為:『疆事未寧,邊臣無功,豈當遽召而用之。』審如聖意,則所用者不過燕安朝路【七】,容身養望者耳。若然,勞臣益解體,武士益離心矣。陛下試思臣前議,斷自淵衷,特廢樞密院,或重於改為,則請併本院職事於中書;其見任樞密使副不才者罷之,諸房吏史且皆如舊,亦足以一政事之本,通賞罰之權,省□濫之費,塞僥倖之望。改而張之不傷體,裁而制之不動觽。陛下幸與一二宗臣舊老,深圖此議而必行之。」不報。方平奏入不報據會要。
乙巳,以御前忠佐馬軍都軍頭田朏為西京作坊使、并代州都監,東頭供奉官郝質為內殿崇班、忻代都巡檢使,並領兵屯崞縣以控扼二敵。
初,河東宣撫使杜衍、知并州明鎬並言:「忻代為敵騎走集之地,且薦朏、質等材勇可任,請分精銳土兵數千授此兩人,使屯險要,萬一有警,必能保其成功【八】。若各處一郡,上為庸將所制,不復能施摧堅陷陣之力。」故特命之。質先與朏將所部兵護軍須物饋麟州【九】,至青眉浪,會賊數千騎鈔掠,先驅力戰,斬首數百級,獲馬數百匹,器甲以萬計。又與朏行邊,至柏子寨西,遇賊方塹道以阻官軍,質急麾觽擊之,轉戰至寒嶺下,日晡而賊北,斬首百餘級,遂修復寧遠等諸寨以抗賊衝。此據郝質傳附見,田朏,不詳何許人。
丙午,樞密副使、給事中任布罷為工部侍郎【一○】、知河陽。布任樞密,純約自守無所補,然數與宰相呂夷簡忤,夷簡惡之。布長子遜素狂愚,夷簡知之,乃怵使言事,許以諫官。遜即上書歷詆執政大臣,且斥布不才。布見其書,匿之。夷簡又趣遜以書上,遜復上書罪匿者。上問知匿書者乃布也【一一】,布謝:「臣子少有心疾,其言悖謬,懼辱朝廷,故不敢宣布。」侍御史魚周詢因劾奏布不才之甚,其子具知。布遂罷去,遜尚留京師,望諫官,夷簡尋以它事黜之。議者謂周詢引遜語逐其父,為不知體云【一二】。夷簡怵遜使上書,此據日記。
丁未,詔自今陣亡軍校無子孫者,賜其家錢,指揮使七萬,副指揮使六萬,軍使、都頭、副兵馬使、副都頭五萬。
癸丑,彰信軍節度使李迪為太子太傅致仕。
甲寅,賜南北作坊、弓弩院造軍器工匠緡錢。 戊午,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呂夷簡判樞密院,戶部侍郎【一三】、平章事章得象兼樞密使,樞密使晏殊同平章事。初,富弼建議宰相兼樞密使,上曰:「軍國之務,當悉歸中書,樞密非古官。」然未欲遽廢,故止令中書同議樞密院事。及張方平請廢樞密院,上乃追用弼議,特降制命夷簡判院事,而得象兼使,殊加同平章事,為使如故。
壬戌,詔晏殊班張耆之上。
廣東轉運司言【一四】,占城國護送軍賊鄂鄰并所虜軍士百姓至廣州,且言鄰前後所殺羅文等六十二人皆啗之。詔梟鄰等七人於廣州,被害之家各給復二年。
初,富弼、張茂實以結婚及增歲幣二事往報契丹,惟所擇。弼等至沒打河,劉六符館之,謂弼曰:「北朝皇帝堅欲割地,如何?」弼曰:「北朝若欲割地,此必志在敗盟,假此為名,南朝決不從,有橫戈相待耳。」六符曰:「若南朝堅執,則事安得濟?」弼曰:「北朝無故求割地,南朝不即發兵拒卻,而遣使好辭更議嫁女、益歲幣,猶不從,此豈南朝堅執乎?」
及見國主,弼曰:「兩朝人主,父子繼好,垂四十年,一旦忽求割地,何也?」國主曰:「南朝違約,塞雁門,增塘水,治城隍,籍民兵,此何意也?髃臣競請舉兵,而寡人以謂不若遣使求關南故地,求而不得,舉兵未晚也。」弼曰:「北朝忘章聖皇帝之大德乎?澶淵之役,若從諸將之言,北兵無得脫者。且北朝與中國通好,則人主專其利而臣下無所獲,若用兵,則利歸臣下而人主任其禍。故北朝諸臣爭勸用兵者,皆為其身謀,非國計也。」國主驚曰:「何謂也?」弼曰:「晉高祖欺天叛君,而求助於北,末帝昏亂,神人棄之。是時,中國狹小,上下離叛,故契丹全師獨克,雖虜獲金幣,充牣諸臣之家,而壯士健馬物故大半,此誰任其禍者?今中國提封萬里,所在精兵以萬計,法令修明,上下一心,北朝欲用兵,能保其必勝乎?」曰:「不能。」弼曰:「勝負未可知,就使其勝,所亡士馬,髃臣當之歟,抑人主當之歟?若通好不絕,歲幣盡歸人主,臣下所得止奉使者歲一二人耳,髃臣何利焉?」國主大悟,首肯者久之。自北朝忘章聖皇帝【一五】之大德以下至此,並據神宗實錄朱本,蓋朱本用蘇軾所作神道碑【一六】,墨本乃無之,范純仁行狀及弼奉使語錄亦無,神道碑必有所據,不知墨本何故不載此也。按奉使必有別錄,弼前奉使未見別錄,恐神道碑、朱史所載弼語在別錄,當考求之。 弼又曰:「塞雁門者以備元昊也。塘水始於何承矩,事在通好前,地卑水聚,勢不得不增。城隍皆修舊,民兵亦舊籍,特補其闕耳,非違約也。」國主曰:「微卿言,不知其詳。然寡人所欲得者祖宗故地耳。」弼曰:「晉高祖以盧龍一道賂契丹,周世宗復伐取關南,皆異代事。宋興已九十年,若各欲求異代故地,豈北朝之利乎?」國主無言,徐曰:「元昊稱藩尚主,南朝伐之,不先告我,何也?」弼曰:「北朝向伐高麗、黑水,豈嘗報南朝乎?天子令臣致意於陛下曰:『向不知元昊與弟通姻,以其負恩擾邊,故討之,而弟有煩言,今擊之則傷兄弟之情,不擊則不忍坐視吏民之死,不知弟何以處之?』」國主顧其臣胡語良久【一七】,乃曰:「元昊為寇,豈可使南朝不擊乎!」
既退,六符謂弼曰:「昔太宗既平河東,遂襲幽燕,今雖云用兵西夏,無乃復欲謀燕薊乎?」弼曰:「太宗時,北朝先遣拽剌梅里來聘,既而出兵石嶺以助河東,太宗怒其反覆,遂伐燕薊,蓋北朝自取之也。」六符又曰:「吾主恥受金帛,堅欲十縣,如何?」弼曰:「南朝皇帝嘗言:『朕為人子孫,豈敢妄以祖宗故地與人。昔澶淵白刃相向,章聖尚不與昭聖關南,豈今日而可割地乎?且北朝欲得十縣,不過利其租賦耳,今以金帛代之,亦足坐資國用。朕念兩國生民,不欲使之肝腦塗地,不愛金帛以徇北朝之欲。若北朝必欲得地,是志在背盟棄好,朕獨能避用兵乎?且澶淵之盟,天地神祇,實共臨之。今北朝先發兵端,朕不愧於心,亦不愧天地神祇矣。』」六符謂其介曰:「南朝皇帝存心如此【一八】,大善。當共奏,使兩主意通。」
翌日,國主召弼同獵,引弼馬自近,問所欲言。弼曰:「南朝惟欲歡好之久爾。」國主曰:「我得地則歡好可久。」弼曰:「南朝皇帝遣臣聞於陛下曰:『北朝欲得祖宗故地,南朝亦豈肯失祖宗故地耶?且北朝既以得地為榮,則南朝必以失地為辱矣。兄弟之國,豈可使一榮一辱哉?朕非忘燕薊舊封,亦安可復理此事,正應彼此自喻爾。』」
退而六符謂弼曰:「皇帝聞公榮辱之言,意甚感悟。然金帛必不欲取,惟結婚可議爾。」弼曰:「結婚易以生釁,況夫婦情好難必,人命修短或異,則所託不堅,不若增金帛之便也。」六符曰:「南朝皇帝必自有女。」弼曰:「帝女才四歲,成婚須在十餘年後,雖允迎女成婚,亦在四五年後。今欲釋目前之疑,豈可待哉?」弼揣敵欲婚,意在多得金帛,因曰:「南朝嫁長公主故事,資送不過十萬緡爾。」由是敵結婚之意緩,且諭弼歸。弼曰:「二論未決,安敢徒還,願留畢議。」國主曰:「埙卿再至,當擇一事授之,宜遂以誓書來也。」弼還奏,復授弼吏部郎中、樞密直學士,又辭不受。
癸亥,弼與茂實再以二事往,於是呂夷簡傳帝旨,令弼草答契丹書并誓書,凡為國書二,誓書三。議婚則無金帛。若契丹能令夏國復納款,則歲增金帛二十萬,否則十萬。弼奏於誓書內創增三事:一,兩界塘淀毋得開展;二,各不得無故添屯兵馬;三,不得停留逃亡諸色人。弼因請錄副以行。中使夜齎誓書五函并副,追及弼於武強,授之。弼行至樂壽,自念所增三事皆與契丹前約,萬一書詞異同,則敵必疑,乃密啟副封觀之,果如弼所料,即奏疏待報。又遣其屬前陵州團練推官宋城蔡挺詣中書白執政。上欲知敵中事,亟召挺問,挺時有父喪,聽服衫帽對便殿,此據蔡挺傳增入。乃詔弼三事但可口陳。弼知此謀必執政欲變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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