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七十二 ◎州郡部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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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百七十二 ◎州郡部十八 (第1/3页)

    ○岭南道



    广州



    《十道志》曰:广州,南海郡。秦置南海郡。二汉因之,兼置交州。吴因之,分置广州。宋、齐皆因之。梁、陈并置都督府。隋平陈,又置潘州。炀帝初,复置南海郡。唐为广州。



    又曰:南海县,本汉番禺县地。



    《山海经》曰:桂林八树,在贲禺东。注云:贲禺,即番禺也。



    《吴录》曰:番禺县有禺山,尉佗所葬。



    《南越志》曰:肃连山西十里有灵州山焉,其山平原弥望,四野极目。郭景纯云:南海之间有衣冠之气者,斯其地也。



    又曰:秦占气者以南方有黄气紫云之异,使绣衣使者凿之二十余丈,乃流血数日,以为凿龙之效。今所凿之处形似马鞍,谓之马鞍冈。



    又曰:石门之水,旧曰贪泉,俗云:"经大庾则清秽之气分,饮石门则淄素之质变。"



    《广州记》曰:尉佗筑朝台以朝天子。



    《南越志》曰:朝台下有赵佗城。朝台西三十里,即冈旁江,构越华馆以送陆贾,因称朝亭。



    《十道志》曰:番禺北津水,今名廉平水。



    韶州



    《十道志》曰:韶州,始兴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战国皆时楚地。秦属南海郡。二汉属桂阳郡。吴置始兴郡。晋因之。宋改为广兴。齐复为始兴。隋平陈,为韶州,以韶石为名。



    《郡国志》曰:韶州科斗劳水间有韶石二,状若双阙。永和二年,有飞仙衣冠游二石上。昔舜游登此石,奏韶乐,因以名之。



    冈州



    《十道志》曰:冈州,义宁郡。《禹贡》扬州之域。秦、汉并属南海郡。东晋末,分置新会郡。宋、齐、梁并因之。隋平陈,置封州,后改为允州,后改为冈州。



    《郡国志》曰:冈州,地近大海,晴少雨多,时遇甚风,林宇悉拔。俗织竹为釜,以蛎壳屑泥之煮盐,转久弥密。



    循州



    《十道志》曰:循州,海丰郡。春秋时为百越之地。战国时属楚。秦、二汉南海郡地。晋亦然。隋平陈,置循州。



    《南越志》曰:郡东水道一千里,赵陀昔为龙州尉,所莅於此。



    潮州



    《十道志》曰:潮州,潮阳郡。亦古闽越地。秦属南海郡,秦末属尉佗。汉初属南越,后亦属南海郡。后汉因之。晋置东官郡。隋平陈,置潮州。



    《郡国志》曰:稻得再熟,蚕亦五收,煮海为盐。



    《十道志》曰:海阳县,本汉揭阳县地。



    《南越志》曰:潮阳县,穷海之北,故曰潮阳。



    恩州



    《十道志》曰:恩州,恩平郡。秦属南海郡。二汉为合浦郡。唐贞观中,置恩州。



    春州



    《十道志》曰:春州,南陵郡。古越地。秦属南海、象郡。汉合浦郡之高凉县地。晋分置恩平县。唐武德四年,讨平萧铣,置春州。



    贺州



    《十道志》曰:贺州,临贺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属苍梧郡。吴置临贺郡。晋因之。宋为临庆国。齐复为临贺郡。陈因之。隋平陈,置贺州,因贺水为名。



    端州



    《十道志》曰:端州,高要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并属苍梧郡。晋亦然。宋、齐并属南海郡。陈置高要郡。隋平陈,置端州。



    《南越志》曰:石室山傍洞云雾自生风烟,有二石门,以为仙之下都。



    藤州



    《十道志》曰:藤州,感义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并属苍梧郡。晋属永平郡。隋平陈,置藤州;炀帝初,州废,置永平郡。唐复为藤州。



    《郡国志》曰:俗以青石为刀剑,如铜铁法。妇人亦为环玦,代珠玉也。夷人往往化为犭区。(犭区,小虎也。)



    康州



    《十道志》曰:康州,晋康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属苍梧郡。晋分置晋康郡。宋、齐因之。隋平陈,废晋康,并入信安郡。唐复置康州。



    封州



    《十道志》曰:封州,临封郡。土地所属,自秦已上与康州同。今州即汉苍梧郡之广信县也。梁置信郡,兼置成州。隋平陈,废郡改成州为封州。



    泷州



    《十道志》曰:泷州,开阳郡。土地所属,自汉已上与康州同。晋分端溪置龙乡县,今州即其地。



    《南越志》:龙乡县,属广熙郡梁。梁分广熙置建州,又分建州之双头洞立双州,即此是。



    高州



    《十道志》曰:高州,高凉郡。秦以前土地与晋康郡同。二汉属合浦郡。吴置高凉郡。晋因之,梁置高州。隋平陈,郡废而高州如故。唐为高州。



    《南越志》曰:高凉,本合浦县也。吴建安十六年,衡毅、钱博拒步骘于高安峡,毅投水死,博与其属亡于高凉。吕岱为刺史,博既请降,制以博为高凉都尉,於是置郡焉。



    义州



    《十道志》曰:义州,连城郡。土地所属,秦已上与潘州同。汉置苍梧郡,今州即苍梧郡之孟陵县。唐武德四年,江表底定,於此置南义州。贞观二年,於此置义州。



    新州



    《十道志》曰:新州,新兴郡。古越地。秦始皇略取陆梁地,置象郡,今州即其地也。汉为合浦郡之临元县。晋穆永和七年,分苍梧郡,於此置新宁郡。梁、隋、唐为新州。



    勤州



    《十道志》曰:勤州,铜陵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属合浦郡,隋属信安郡。唐置勤州,或为铜陵郡。



    窦州



    《十道志》曰:窦州,怀德郡。《禹贡》扬州之分,古越地。汉苍梧郡之端溪县,先管罗窦洞,因为名。唐武德五年,置南扶州。贞观八年,改为窦州。



    《郡国志》曰:窦州悉以高栏为居,号曰干栏。三日一市。



    又曰:特亮县,在河洞水北。昔有白牛夜出,光影照村,村人见牛光,号为特亮也。



    桂州



    《十道志》曰:桂州,始安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越地。七国时为楚越之交。始皇三十三年,尝发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是为桂林郡焉。二汉属零陵、苍梧二郡。吴分置始安郡。晋孝武改为始建。齐复为始安。梁天监六年,立桂州於苍梧、郁林之境,无定理处。大同六年,移桂州於今理。隋大业三年,罢州。唐武德四年,复置桂州。



    《始安记》曰:吴越之境,其人好剑,轻死易生。火耕水耨,人食鱼稻,无千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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