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5章:信仰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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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55章:信仰红利 (第1/3页)

    远东民间把缴纳农业税称为“交公粮”,实际上“公粮”分为两部分——征粮和购粮。

    “征粮”就是指那20%的农业税,这是政府向农民无偿征收的国库粮,主要用于供养军队和行政官员;购粮是在那20%的农业税之外、再由国家出钱从农民手中收购的余粮,收购多少没有一定之标准,农民手里的余粮多可以多卖一点换取现金购买其它商品提高生活质量,倘若年景不好余粮有限,就可以少卖甚至不卖粮给政府。

    “征粮”没什么可说的,“购粮”虽然不能强迫农民出售,但是国家可以制定统一的粮食收购价格。

    罗兰查阅大量资料之后草拟了麦类和稻米的统一收购价格。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价格明显偏低,而且带有强烈的垄断性质——农民可以嫌粮价低不卖给国家,但是不能向其它粮商出售余粮,否则买卖双方都将触犯法律,这就是所谓的“粮食统购”政策;与此同时,罗兰还草拟了一条配套政策——国库粮将由国家指定的粮店按照规定的价格出售给那些本身不从事农业生产的城市居民,称之为“粮食统销”。

    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目的何在?罗兰在提交内阁审议的报告中做出了坦率地近乎无耻的回答。

    “国家立法禁止农民私自出售农作物,余粮由国家统一收购,收购价又明显比市场上的实际需求价格低得多,在‘统购价’与‘统销价’之间存在颇大的差额,这个差额就是国家垄断粮食交易获得的超额利润,是一种强制性的资本积累。”

    “国家从农业上获得的超额利润,将大部分投入工业建设和为扩大工业规模而搞的基础建设;另一方面,只有确保充足且廉价的农作物供应才能降低工业成本,使工业品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刺激资本投入到工商业领域——而非像传统封建制经济那样有点闲钱就买地,资本总是在地租上打转儿,长期处于一种低效配置状态。”

    说白了,罗兰设计的“统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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