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 立法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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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又有一个有趣的事情,被留下来的人才当中,在基隆镇中取经的大明文人基本上少有被淘汰的,前来应召的一百余名文人,如今还留在选拔者当中的,依旧还有九十余名。

    而三十余名西洋人等参与者当中,第一次海选被淘汰掉了一半的成员,而二三次选拔却是一人也未被淘汰,究其根本却是因为中文实在太难,第一次淘汰掉的西洋人都是中文还没有掌握透彻。

    而对中文掌握透彻了的西洋人,却是比华夏人有着更大的优势,那就是他们西方人却是早于东方大明这个古国,此时此刻在律法方面有着独特建树的时代。

    尼德兰王国没有国王和王权,却已是有了一个初步的资本主义国家色彩,英国虽有王权,可也有了议会,对于王权等制约作用开始凸现。

    如是的如是,都让西洋人在立法会这种新生事物上,比大明人和洪门成员更有见解,更得心应手。

    最后经过五次的筛选,以及一次等面试之后,洪门立法会的两百名成员也都筛选了出来,加上红红们政府自己安置的吴道福等一干成员,三百名成员组成等立法会,在最终成立之后的第二天,就获得了来自洪门最高首领李天养所下达的任务--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而后期被淘汰的近千名应召成员,其实也不是不能做出贡献,他们虽然差之毫厘与立法会的职务擦肩而过,但是他们也能通过其他方面,为立法会做出贡献。

    比如通过立法会新建大楼之前的意见箱,提出自己的建议意见,将自己所了解到了行业、生活不公投递到其中,供立法会的成员们参考了解。

    而为了随时随地地对立法会工作进度展开了解、获得大众认可,每每立法会修订成功一条法律章程,都会通过红红门政府的公告,转告给大员岛上与之息息相关的一众百姓们耳中,再从中获得反馈等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