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 版 说 明

    出 版 说 明 (第2/3页)

、明刊本及张敦仁、张瑛二书校出应作“县因生心辟左右”,因在“心生”下括注:章甲十五行本二字互乙.,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张校同.,退齐校。这是校出县倒错误的例子。

    凡章钰所谓“脱误衍倒”的错误,我们一般只是把校文注在正文之下,並不改正原文。

    只有比较重要的遗漏,才把它补作正文。如卷五,页一六五,胡刻於周报王“五十一年”下脱“秦武安君伐韩,拔九城,斩首五万。田单为齐相。五十二年”一一十二字,这样,正文便少了一年的历史,並把五十二年的事错为五十一年的事。章钰据宋、明刊本及张敦仁识误校出这段脱文是非常重要的,故本书据以补入正文,並注明.以上二十二字,胡刻本缺,据章校补;章氏系据十二行本、乙十一行本及孔本。

    章钰把张敦仁识误、张瑛校勘记及严衍《资治通鑑》补校勘通监的毕文而无别本可资印证处,列为附录,我们也选录了一些作注文(用“张”、“退”、“严”等字代表上举三书)。

    章钰书裹有一篇胡刻通监正文校宋记述略,我们把它放在第一册的前面,以便明瞭他的校勘过程和他用的是些什么本子。

    还得指出,章钰校记和他所列的附录,有很多毕文是不关重要甚而是错误的,需要大量删汰,例如卷二七三,页八九一七,后唐同光二年三月,“李存审……屡表求退”,章钰在“屡表”下标点《资治通鑑》说明的校文是:“十二行本‘屡’作‘累’”。这两个字在这句话裹,意义没什么大差别,故不选录。

    卷一○六,页三三六七,晋太元十一年七月,狄道长苻登“秦主丕之族子也”,章钰附录严衍的改订是:“秦主坚之族孙也”。苻丕是苻坚的儿子,苻登既是苻丕的族子,自然就是苻坚的族孙。故不选录。

    卷二一○,页六六七五,唐先天元年八月,“乙巳,於鄚州北置渤海军”,章钰在“鄚”字下的校文是:“十二行本‘鄚’作‘漠’……”,按唐代河北並无漠州,但有鄚州,“鄚”字不误,十二行本作“漠”反而错了。故不选录。

    卷三三二,页四一七七,刘宋元徽二年“夏五月壬午,桂阳王休范反……庚寅,大雷戍主杜道欣驰下告变.,……辛卯,休范前军巳至新林。”章钰附录张敦仁识误说“寅作“辰”。

    按通监这一段叙事,日期排得很清楚,由壬午而庚寅而辛卯,顺序也对。假如把“庚寅”改成“庚辰”,那就错了,因为庚辰是在壬午的前两天。故不选录。

    我们在选录章钰书时,经过一番斟酌去取,因此,不少校文被删去了。

    三、其他的加工

    我们作了以下的加工:

    (一)根据四部业刊影宋本通监考毕並参考了胡元常据万历刊本所作的校记,将胡刻本所附考毕校勘了一遍,校出遗文十一条,並改正了若干误字和错简。考毕原为单刊本,元刊胡注本散八正文,有的地方放得不合适,现在都依据宋本改正。

    (二)凡胡刻一般明显的错字,如“刺史”误为“刺史”,“段规”误为“叚规”,以及“羡”、“羡”不分,“汜”、“池”无别等,均为改正.,其字体写法歧毕者,如“强”或作“彊”,“法”或作之类,都改归一律。又所有帝王名讳缺笔及封建性的抬头、空格之类,也统加更正。

    (三)凡胡注误文,不为擅改,而括注正字於误字之下,如卷一四,页四五七,胡注将长安志的作者“宋敏求“误为“沈敏求”,则括注“宋”字於“沈”字之下。其有衍文、脱漏,也括注出来。如卷一○四,页三二七九,胡注..“北人谓父为鲜卑母为铁弗,因以为姓。”文义不明。考胡三省此段文字是采自李延寿北史,北史夏赫连氏传“谓”下有“胡”字,但文义仍不很通晓。再考北史是钞自魏收魏书,魏书铁弗刘虎传原文为“北人谓胡父鲜卑母为铁弗”。因在“谓”下括“胡”字,“为”下括“衍”字,意思才明白。

    (四)凡胡注缺文,可以据书增补的,则概加增补,並加括弧。如卷八五,页二六八○,“刘昫曰:义阳……唐为”以下有空白数字,今据旧唐书於“为”字下括补“申州义阳县”五字。其无法增补的,则依据原书空格的多少,括注“原缺若干字”。

    (五)胡三省音注间有错误处,就我们所能知道的加以改正,並括注所改之字於原字下。音注有时错放了地方,也改正了。

    (六)通监以尔雅释天中岁阳、岁阴诸名词作纪年符号,但这些名词早已不通用。因此注上干支。如在卷一,页一,周纪一“著雍摄提格”下括注“戊寅”一一字,於“玄黭因敦”下括注“壬子”一一字。又在每年之下括注干支和公历,如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下注出“戊寅、前四○三”等字.,这样,对於读者比较方便些。

    这次标点是由十二位同志分擔的,另由其中四位同志组成校阅小组,每卷标点完,一般都经过两次的校阅(标点及校阅者姓名列在各卷之末)。本书付排时,承古籍出版社校阅的同志提出一些意见,又加以修改,同时校阅小组中的聂崇岐同志校看了全书的校样,又作了若干修正。虽然我们努力使它没有错误,可是限於能力,又因为时间仓促,没有来得及广泛地参考书籍,标点及校勘的错误一定还很不少,希望读者们多提意见,以便再版时更正。

    新注《资治通鑑》序

    古者国各有史以纪年书事,晋乘、楚梼杬虽不可復见,春秋经圣人笔削,周辙旣东,二百四十二年事昭如日星。秦減诸侯,燔天下书,以国各有史,刺讥其先,疾之尤甚。诗书所以復见者,诸儒能藏之屋壁。诸国史记各藏诸其国,国滅而史从之,至汉時,独有秦记。太史公因春秋以为十二诸侯年表,因秦记以为六国年表,三代则为世表。当其時,黄帝以来谍记犹存,具有年数,子长稽其历、谱谍、终始五德之传,咸与古文乖異,且谓“孔子序书,略无年月;虽颇有,然多阙。夫子之弗论次,蓋其慎也。子长述夫子之意,故其表三代也,以世不以年。汲冢纪年出於晋太康初,编年相次,起自夏、殷、周,止魏哀王之二十年,此魏国史记,脱秦火之厄而晋得之,子长不及见也。子长之史,虽为纪、表、书、传、世家,自班孟坚以下不能易,虽以纪纪年,而书事略甚,蓋其事分见志、传,纪宜略也。自荀悦汉纪以下,纪年书事,世有其人。独梁武帝通史至六百卷,侯景之乱,王僧辩平建业,与文德殿书七万卷俱西,江陵之陷,其书燼焉。唐四库书,编年四十一家,九百四十七卷,而王仲淹元经十五卷,萧颖士依春秋义类作传百卷,逸矣。今四十一家书,存者復无几。乙部书以迁、固等书为正史,编年类次之,蓋纪、传、表、志之书行,编年之书特以备乙库之藏耳。

    宋朝英宗皇帝命司马光论次历代君臣事迹为编年一书,神宗皇帝以监于往事,有资於治道,赐名曰《资治通鑑》,且为序其造端立意之由。温公之意,专取关国家盛衰,繁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以为是书。治平、熙宁间,公与诸人议国事相是非之日也。萧、曹画一之辩不足以胜变法者之口,分司西京,不豫国论,专以书局为事。其忠愤感既不能自已於言者,则智伯才德之论,樊英名实之说,唐太宗君臣之议乐,李德裕、牛僧孺争维州事之类是也。至於黄幡绰、石野猪俳谐之语,犹书与局官,欲存之以示警,此其微意,后人不能尽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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