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政篇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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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政篇第二 (第1/3页)

    (一)

    子曰:“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光案:“共”,東大版誤植作“拱”。經查新興書局版,何晏《論語集解》;藝文印書館版,程樹德《論語集釋》;世界書局版,朱子《四書集注》;世界書局版,簡朝亮《論語集注補正述疏》;三民書局版,謝冰瑩等之《新譯四書讀本》,均作“共”。]

    為政以德:德,得也。行道而有得於心,其所得,若其所固有,故謂之德性。為政者當以己之德性為本,所謂以人治人。

    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光案:“共”,東大版誤植作“拱”。]

    之:[光案:據正文,此“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中,“北辰”二字之下宜加逗號,作“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北辰,即北極星,古人謂是天之中心。所,猶位。共音拱[光案:“共音拱”,東大版誤植作“拱音共”。],眾星拱之,圍繞北極而旋轉運行。為政治領袖者,能以己之道德作領導,則其下尊奉信仰,如眾星之圍繞歸向於北辰而隨之旋轉。

    孔門論學,最重人道。政治,人道中之大者。人以有羣而相生相養相安,故《論語》編者以〈為政〉次〈學而篇〉。孔門論政主德化,因政治亦人事之一端,人事一本於人心。德者,心之最真實,最可憑,而又不可掩。故雖蘊於一心,而實為一切人事之樞機。為政亦非例外。此亦孔門論學通義,迄今當猶然。

    本章舊注,多以“無為”釋“德”字。[光案:“多以‘無為’釋‘德’字”,東大版原作“多以無為釋德字”,“無為”與“德”無引號。]其實德者德性,即其人之品德。孔子謂作政治領袖,主要在其德性,在其一己之品德,為一切領導之主動。即如前“道千乘之國”章,亦即“為政以德”。[光案:“即如前‘道千乘之國’章,亦即‘為政以德’”,東大版原作“即如前道千乘之國章,亦即為政以德”,“道千乘之國”與“為政以德”無引號。]惟德可以感召,可以推行,非無為。其下喻辭。北辰動在微處,其動不可見。居其所,猶云不出位,自做己事,非一無所為。《孟子》曰至誠動物,《大學》以修身為本,皆可與此章相發。

    【白話試譯】

    先生說:“為政以己德為主,譬如天上的北辰,安居其所,眾星圍繞歸向着它而旋轉。”

    (二)

    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詩三百:《詩經》三百零五篇,言三百,舉其大數。

    一言以蔽之:蔽,包蓋義。《詩》三百,可舉一語概括。

    思無邪:《魯頌》〈〈篇〉辭。或曰《詩》有美、刺、正、變,[光案:作“美、刺、正、變”,東大版原作“美刺正變”,無三個頓號。]所以勸善而懲惡。則作者三百篇之思,皆歸無邪,又能使天下後世之凡有思者同歸無邪。又一說,無邪,直義。三百篇之作者,無論其為孝子忠臣,怨男愁女,其言皆出於至情流溢,直寫衷曲,毫無偽託虛假,此即所謂“《詩》言志”,[光案:“此即所謂‘詩言志’”,東大版原作“此即所謂詩言志”,“詩言志”三字無引號。]乃三百篇所同。故孔子舉此一言以包蓋其大義。詩人性情,千古如照,故學於《詩》而可以興、觀、羣、怨。[光案:“興、觀、羣、怨”,東大版原作“興觀羣怨”,無三個頓號。]此說似較前說為得。〈〉詩本詠馬,馬豈有所謂邪正?《詩》曰:“以車祛祛,思無邪,思馬斯徂。”祛祛,彊健貌。徂,行義。謂馬行直前。思馬之“思”乃語辭,[光案:“‘思’乃語辭”,東大版原作“思乃語辭”,“思”字無引號。]不作思維解。雖曰引《詩》多斷章取義,然亦不當大違原義。故知後說為允。

    今按:學者必務知要,斯能守約。本章孔子論詩,猶其論學論政,主要歸於己心之德。孔門論學,主要在人心,歸本於人之性情。學者當深參。

    【白話試譯】

    先生說:“《詩經》三百首,可把其中一句詩來包括盡,即是‘思無邪’。”

    (三)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道之以政:之,指下民字。道,引導領導義。以政事領導民眾,仍是居上臨下,法制禁令,其效不能深入人心。

    齊之以刑:導之而不從,以刑罰齊一之,民知有畏而已,其心無所感化。

    民免而無恥:免,求免於罰。恥,心恥有所不及。求茍免於刑罰,心無羞愧,非感而自化。

    道之以德:德者,在上者自己之人格與心地。[光案:“人格與心地。”之句號,東大版原作“人格與心地,”之逗號。]以此為領導,乃人與人、心與心之相感相通,[光案:“人與人、心與心之相感相通”,東大版原作“人與人心與心之相感相通”,無頓號。]非居上臨下之比。

    齊之以禮:禮,制度品節。人人蹈行於制度品節中,此亦有齊一之效。然一於禮,不一於刑。禮之本在於雙方之情意相通,由感召,不以畏懼。

    有恥且格:格,至義。在上者以德化之,又能以禮齊之,在下者自知恥所不及,而與上同至其所。格又有正義,如今言格式,規格。在下者恥所不及,必求達在上者所定之標準。二義相通。

    孔門政治理想,主德化,主禮治。此章深發其趣。蓋人道相處,義屬平等,理貴相通。其主要樞機,在己之一心。教育政治,其道一貫,事非異趨。此亦孔門通義,雖古今異時,此道無可違。

    【白話試譯】

    先生說:“用政治來領導人,用刑法來整齊人,人求免於刑罰便算了,不感不服領導是可恥。若把德來領導人,把禮來整齊人,人人心中將感到違背領導是恥辱,自能正確地到達在上者所要領導他們到達的方向去。”

    (四)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志於學:志者,心所欲往,一心常在此目標上而向之趨赴之謂。故有志必有學,志學相因而起。孔子之所志所學,當通讀本章自參之,更當通讀《論語》全書細參之。能志孔子之所志,學孔子之所學,乃為讀《論語》之最大宗旨。

    而立:立,成立義。能確有所立,不退不轉,則所志有得有守。此為孔子進學之第一階段。

    不惑:人事有異同,有逆順,雖有志能立,或與外界相異相逆,則心易起惑。必能對外界一切言論事變,明到深處,究竟處,與其相互會通處,而皆無可疑,則不僅有立有守,又能知之明而居之安,是為孔子進學之第二階段。

    知天命:雖對事理不復有惑,而志行仍會有困。志愈進,行愈前,所遇困厄或愈大。故能立不惑,更進則須能知天命。天命指人生一切當然之道義與職責。道義職責似不難知,然有守道盡職而仍窮困不可通者。何以當然者而竟不可通,何以不可通而仍屬當然,其義難知。遇此境界,乃需知天命之學。孔子曰:“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又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孔子為學,至於不惑之極,自信極真極堅,若已躋於人不能知,惟天知之之一境。然既道與天合,何以終不能行,到此始逼出知天命一境界。故知天命,乃立與不惑之更進一步,更高一境,是為孔子進學之第三階段。

    孔子非一宗教主,然孔子實有一極高無上之終極信仰,此種信仰,似已高出世界各大宗教主之上。孔子由學生信,非先有信而後學。故孔子教人,亦重在學。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蓋孔子僅以所學教,不以所信教。孔子意,似乎非學至此境,則不易有此信,故不以信為教。此乃孔子與各宗教主相異處。故學孔子之學,不宜輕言知天命,然亦當知孔子心中實有此一境界。孔子既已開示此境界,則所謂“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心嚮往之。”學者亦當懸存此一境界於心中,使他日終有到達之望。

    耳順:外界一切相異相反之意見與言論,一切違逆不順之反應與刺激,既由能立不惑,又知天命而有以處之,不為所搖撼所迷惑,於是更進而有耳順之境界。耳順者,一切聽入於耳,不復感其於我有不順,於道有不順。當知外界一切相反相異,違逆不順,亦莫不各有其所以然。能明得此一切所以然,則不僅明於己,亦復明於人。不僅明其何以而為是,亦復明其何由而為非。一反一正,一彼一我,皆由天。斯無往而不見有天命,所以說耳順,此乃孔子進學之第四階段。

    事物之進入於我心,其最要關鍵,在我之耳與目。本章專舉耳順,蓋舉此可以概彼。抑且目視由我及外,耳聞由外及我,論其自主之分量,微有區別。又目視偏於形物,耳聽深入心意。目見近而耳聞遠,即古人前言往行,亦可歸入耳聞一類。故舉耳可以概目。學至於知天命,則遠近正反,古今順逆,所見皆道,皆在天命中。將更忠於自盡,將益恕於待物。於己重在知其所當然,於人重在明其所以然。明其所以然則耳順,一切不感其有所違逆,於是而可以施教,可以為治,可以立己而立人,達己而達人。然則天命之終極,豈非仍是此道之大行?故人道之端,要在能反求諸己。忠恕之極,即是明誠之極,天人一貫,而弘道則在己。

    從心所欲不踰矩:從,遵從義。或說:從字讀如縱,放任義。矩,曲尺。[光案:“曲尺。”之句號,東大版原作“曲尺,”之逗號。]規,圓規。規矩方圓之至,借以言一切言行之法度準則。此處言矩不言規,更見其謹言。聖人到此境界,一任己心所欲,可以縱己心之所至,不復檢點管束,而自無不合於規矩法度。此乃聖人內心自由之極致,與外界所當然之一切法度規矩自然相洽。學問至此境界,即己心,即道義,內外合一。我之所為,莫非天命之極則矣。天無所用心而無不是,天不受任何約束而為一切之準繩。聖人之學,到此境界,斯其人格之崇高偉大擬於天,而其學亦無可再進矣。孔子此章,僅自言一己學問之所到達,未嘗以天自擬。然孔子弟子即以孔子之人格擬於天之不可階而升。如上闡述,亦未見為踰分。

    此章乃孔子自述其一生學之所至,其與年俱進之階程有如此。學者固當循此努力,日就月將,以希優入於聖域。然學者所能用力,亦在志學與立與不惑之三階程。至於知天命以上,則非用力所及,不宜妄有希效。知有此一境,而懸以存諸心中則可,若妄以己比仿模擬之,則是妄意希天,且流為鄉愿,為無忌憚之小人,而不自知矣。學者試玩〈學而篇〉之首章與末章,而循循自勉,庶可漸窺此章之深處。蓋〈學而篇〉首末兩章,只從淺處實處啟示,學者可以由此從入。此章雖孔子之自道,無語不實,其中卻儘有深處玄處。無所憑依而妄冀驟入,則轉成談空說玄,非孔子以平實教人之本意。

    孔子又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義與此章相發。自志學而立而不惑,皆下學。自此以往,則上達矣。知天命故不怨天,耳順故不尤人。此心直上達天德,故能從心所欲不踰矩,而知我者惟天。知命耳順,固非學者所易企,而不怨不尤,則為學者所當勉。行遠自邇,登高自卑,千里之行,起於足下,學者就所能為而勉為之,亦無患乎聖學之難窺矣。

    【白話試譯】

    先生說:“我十五歲時,始有志於學。到三十歲,能堅定自立了。到四十,我對一切道理,能通達不再有疑惑。到五十,我能知道什麼是天命了。到六十,凡我一切聽到的,都能明白貫通,不再感到於心有違逆。到七十,我只放任我心所欲,也不會有踰越規矩法度之處了。”

    (五)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孟懿子:魯大夫,三家之一,氏仲孫,名何忌。懿,其謚。其父僖子遺命何忌學禮於孔子,乃孔子早年期學生。後孔子為魯司寇,主墮三家之都,何忌首抗命。故後人不列何忌為孔門之弟子。

    無違:僖子賢而好禮,懿子殆不能謹守其父之教。孔子教以無違,蓋欲其善體父命卒成父志。

    樊遲御:樊遲名須,亦孔子弟子。為孔子御車,孔子以語懿子者告之。無違父命為孝,此特為懿子言之。父不皆賢,則從父未必即是孝。孔子之告樊遲,殆欲樊遲有所問,可以申其未盡之意。

    何謂也:樊遲果不達而問。孔子乃言無違者,無違於禮,能以禮事親,斯為孝。父母有不合禮,子女不當順其非,必自以合禮者事父母,斯對父母為至敬,此即是孝。若順親非禮,是謂其親不足與為善,又自陷非禮,此乃違逆其親之甚。故無違為孝,乃為懿子一人言之。不違禮為孝,乃為天下萬世一切人言之。其父果賢,子不違,仍是不違禮。孔子兩次所言,義本相通。或說,時三家僭禮,故孔子以無違於禮警懿子,欲樊遲之轉達。但孔子何不直告,而必待樊遲之再問而轉達?似成曲解。若懿子能無違其父使之學禮之命,則其儆三家之僭者亦寓乎其中,可不煩樊遲之再達。

    【白話試譯】

    孟懿子問:“怎樣是孝道?”先生說:“不要違逆了。”一日,樊遲為先生御車,先生告訴他說:“孟孫問我孝道,我答他不要違逆了。”樊遲說:“這是什麼意思呀?”先生說:“父母生時,當以禮奉事。死了,以禮葬,以禮祭。”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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